政书初探(4)
综而论之,政书的类型以《四库全书总目》六类为准,以后的书目只是在这一基础上有所损益。但今人柴德赛的的分类却与众不同,他认为,政书中“象《通典》、《文献通考》等是把古今制度联系起来讲的;象《唐会要》、《五代会要》等是把某一朝制度分类编纂的;象《大明会典》、《大清会典》等是把当时制定的原文件汇集成册的;还有专讲某一部分制度的档案书籍,象《唐律疏义》、《大清律例》等。”(32) 政书的范围是同政书的定义联系在一起的。但在古籍书目的意义上,政书自有它特定的范围,这就是《四库全书总目》所收录的范围,但不应受此局限。因为首先,其范围受到了其他类目和传统分类的制约,如《唐六典》、《历代职官表》入“职官”类。其次,其范围受到作者认识的影响,如将《通志》入“别史”类。但我们不能对《四库全书总目》过于苛求,把该书目原归于职官类或其他类目的政书也归到“政书”类中去。因为古籍类目是依据古籍的实际情况设立的。《四库全书总目》如同衣服,古籍文献如同身材,量体裁衣,穿上去正合适。我们应该尊重古籍书目本身的联系,以今天的认识和标准去重新确定政书的范围,是不合适的。但研究政书,完全可以把散见于故事、典故、职官、类书等类目中的有关典制体图书集中起来。至于古代典章制度的检索与利用,更可以从愈加广泛的角度去考虑。 四政书与类书的区别与联系 政书与类书都是中国古代主要运用分类法编纂的资料工具书。类书的起源要早于政书,在《旧唐书·经籍志》中,丙部子录第15家即为“类事家”。政书虽起源于唐代,但一方面文献的发展有一个过程,另一方面人们的认识也有一个过程,故政书独立成类是明代的事情了。在政书尚未设类的情况下,人们把政书分入“类书(类事)”类,其原因无非是即近就类。这在古籍书目中不无先例。如《汉书·艺文志》中,《史记》入“春秋家”,《尔雅》入“孝经家”,均属此例。但政书与类书均以分类法编纂这仅仅是表面现象,并不反映两类文献的实质。总的来说,政书与类书是形似而神不相似,两者有以下几点不同。 首先是内容不同。胡道静先生认为:“类书辑录的资料,一般都不是单门、单类的专题性质的,而是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知识的。”(33)所谓“凡在六合之内,巨细毕举”。(34)无论是史实典故、名物制度,还是诗赋文章、俪词骈语,均一并收载。《四库全书总目》类书类序认为:“类事之书,兼收四部,而非经、非史、非子、非集,四部之内,乃无类可归。”这恰恰说明了类书内容的广泛性,即具有百科资料,汇编的性质。而政书则仿《周官》之法,“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为范围,于沿革损益之制,极其详赅,是论述历代典章制度的书籍。 其次是编纂方法不同。虽政书与类书多用分类法,但类书多辑录原始资料,不加改动,按类堆砌,为纯粹的资料汇编。而政书则不同,以《三通》为例。《通典》每类均有序论,不乏精辟的见解,如论“选举”云:“非今人多不肖,古人多材能,在施政立体使之然也。而况以言取士,既已失之,考言唯华,失之愈远。若变兹道,材何远乎?”反映了作者对以赋取士的看法。此外,《通典》各类中常有小注,极有用,不仅解释文义,也是补充并考订材料。(35)《通志》纪传部分虽多损益旧史诸文而成,但其二十略则体现了其史学的卓识,大大丰富了文史化的内容,象《氏族略》、《艺文略》、《校雠略》、《图谱略》、《金石略》中都体现了作者有关历史学与文献学的独到见解。《文献通考》不仅在类目的序次与材料取舍方面发展了《通典》、《通志》的体例,而且时下按语,所谓“其载诸史传之记录而可疑,稽诸先儒之论辩而未当者,研精覃思,悠然有得,则窃著己意附之后焉”。(36)《四库全书总目》称赞其“案语亦多能贯穿古今,折衷至当”。(37)这些都是类书所不具备的。除《三通》外,其他政书也大多对原始资料进行了加工、改编、分析、阐述的功夫,体现了编者的主观性,与类书的客观性有所不同。许多政书成为史学上颇多建树的划时代巨著,其编纂的难度远在类书之上,自然不是徒资记者的类书可以与之等量齐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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