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鄙俗”对乡野“细民”影响尤大,嘉靖《德庆州志》说粤本夷族,但自历朝中州之民徙至与粤杂处而俗渐变,故衣冠礼乐与中华并肩,但乡野之区仍残留蛮俗:“此盖其风气所钟,赋性已定,不可以教移,而反有以移人者。”(注:嘉靖《德庆州志》卷7《提封志下·风俗》。)又如钦州这类边郡,更一直被视为难治之区。《明实录》有记:“钦州四峒僻居西境,接壤十万大山,习染夷风,汉法难施。”(注:《明实录·神宗实录》卷472,万历卅八年六月庚子;《英宗实录》卷177,正统十四年夏四月丙寅。蒙林丽月教授指出这条实录资料的相关性,谨此致谢。) 士大夫深恐夷习流行,故大力倡议矫厉薄俗。为移风易俗,广东各县官吏遂于成化、弘治年间毁淫祠,兴社学。同时,陈献章、湛若水等名儒又致力弘扬道学。及至嘉靖元年(1522年),按察司副使魏校到广东,“大毁寺观淫祠,以为书院社学”,禁止火葬,令僧民还俗,雷厉风行,最为人所传诵,被称为“贤督学”(注:屈大均:《广东新语》卷9《事语·贤督学》;参见科大卫《明嘉靖初年广东提学魏校毁“淫祠”之前因后果及其对珠江三角洲的影响》,载周天游主编《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29-134页。)。这种矫民厉俗的工程,在嘉靖年间达到高潮,正如《广东通志》所说:“成化弘治以来,白沙道学于江门,嘉靖初提学副使魏校大兴社学,以训蒙士,十郡一时兴起。”(注:《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就以广东书院为例,其数在有明一代即以嘉靖朝最多(注:参见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台北中华丛书委员会,1958年,24-40页。)。《广东通志·民物志一》的总结语,正好反映出士绅化民变世的理想:“由是观之,移风必自易俗始。吾粤之俗,昔号淳朴,淳朴之过而弊流焉。故敬狎鬼神,则受巫觋之欺……然提学得一魏校而巫鬼顿革……赞曰:世变风移,政由俗革,政之具臧,民曷敢逆。”(注:《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 明代士宦禁地方淫邪、辟佛道异端的工作虽遍及各地,但从士大夫的岭南观看来,他们在岭南的教化措施,除了秉承以儒家伦理化民成俗的理想外,也肯定有用夏变夷以革蛮风的针对性。 “以家达乡”的儒化工程 士大夫对地方教化的责任感,也反映了明中叶国家对乡村社会控制失效的现象。本来自明初太祖先后颁行《大明令》、《御制大诰》、《洪武礼制》、《教民榜文》、《大明律》等积极推行里社制、里甲制和里老人等政策后,继位帝王都非常重视乡村教化。但明中叶时黄册崩坏,里甲废弛,地方礼学仅存,教法衰微。为挽颓风,地方官绅遂合力推行乡约保甲制,由家及乡端正地方风俗。 原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纲领的乡约,是北宋吕大钧的创作,后成为邻里乡党以劝善惩恶为目的并资信守而共同建立的制度(注:参见吕大钧《吕氏乡约乡仪》,载陈俊民辑校《蓝田吕氏遗著辑校》,中华书局,1993年。)。其对明中叶以后的岭南社会还有儒化地方,并使之进一步同化于中原汉族正统文化的作用。在这方面,士大夫发挥了一定的主导作用。 其实,早在明初已有地方士绅相与订定乡约,俾乡人信守遵行。如南海唐豫就在平步乡撰有《乡约十则》(注:唐豫:《乡约十则》,《广东文征》卷6《明一》,香港中文大学出版部,1973-1979年,11页。),但明代乡约在嘉靖以后因官倡而进入全盛期(注:曹国庆:《明代乡约发展的阶段性考察--明代乡约研究之一》,《江西社会科学》1993年8期。)。嘉靖八年(1529年)三月兵部左侍郎王廷相提出,备荒要务在恢复古之义仓制,贮粮于里社,以二三百家为一会,由社长社副管理。民间登记册籍,以备有司稽考。“乃是可寓保甲以弭盗,寓乡约以敦俗”。《明世宗实录》记“下户部复如其云,上曰此备荒要务,其如议行”(注:《明实录·世宗实录》卷99,嘉靖八年三月甲辰。)。户部遂题准每州县村落社首社正捧读明太祖“六谕”(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里,毋作非为)及“教民榜文”,申致警戒。而嘉靖九年黄佐于广州著的《泰泉乡礼》,则成为后来地方推行乡约保甲制的重要范本。 《泰泉乡礼》成书后,人们称为“医世良药”,尤为广东所重。时广东左布政使徐乾命工锓梓成帙,又令书坊刻印通行,但未及广被,徐已调升。番禺、南海、新会等县冠带耆民欧全、余昌、温宗良等遂以“乡礼兴而盗贼息,教化行风俗厚”,再请有司准行乡礼,仰各府州县乡等处挂论,严立乡约、乡校、社仓等,各家置取乡礼书一部,“俾其讲读,民皆知教,悉依礼式躬行,则风俗有转移之机,共享雍熙悠久之治。”结果,嘉靖十四年(1535年)正月,“广东右布政使李中举行四礼,札对府州县严立乡约。乡校、乡社、社仓、保伍,各具约长、约副姓名以闻。”并将《乡礼》依式翻刊刷印数部,遍发所属州县,每里各给一部,使之家喻户晓(注:《广东通志》卷40《礼乐志五·乡礼》。)。 《泰泉乡礼》一书是黄佐以广西提学佥事乞休家居时所著。按其原序作者何摎所述,黄佐有感于广东风俗偷薄而有是著。他撰乡礼,乃为落实王道于基层社会。黄佐所修的嘉靖《广东通志》收录其乡礼后附论赞说:“吾观于乡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于乎迩可远,固在兹哉。”(注:《广东通志》卷40《礼乐志五·乡礼》。)佐裔孙黄培芳的《重校泰泉乡礼序》也重申:“乡者家之积,礼行于乡,则王道备。”(注:参见前引〔日〕井上彻文,90页。)要广行王道,须行礼于乡。而乡礼的实行,也就是士大夫家族伦理向庶民世界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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