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还具体地提出了一系列属于历史哲学应该研究的问题,经归纳为: (1)历史的本质是什么?构成历史事实的根本原则是什么? (2)社会历史中的人究竟有何意义? (3)人类历史的发展有没有预定的轨道?人类历史发展的方向可以预见吗? (4)人类对自己过去的社会生活能不能认识? (5)人类历史的发展是不是在受一定的法则的支配?历史的发展有没有规律? (6)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兴衰、隆替究竟是命运注定的还是人自己造成的? (7)历史有目的吗?整个人类社会是否在向着某个特定的归宿前进? (8)世界上纷纭变化的历史事物是否在按照某一单纯的原理而表现出来? (9)世界历史的进步究竟有何价值、有何意义? 李大钊认为上述问题都是历史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是属于哲学家的任务。 第四、通过对西方历史哲学的研究启发了李大钊对历史学理论问题的思考。 在李大钊的“史学思想史”课开出后四年,他的《史学要论》出版了。在这部我国第一本主张运用唯物史观研究历史问题的史学理论专著中,有不少极有价值的史学理论观点是他研究“史学思想史”的结果,是受了西方历史哲学的启发。我们仅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首先,李大钊明确提出了历史需要解释的任务。 在传统史家看来,史学家的基本任务就在于记事,除了记事以外,史学家还有必要对历史记载进行考证。但这主要是对史料的真伪和记事的准确性上下一番鉴定的功夫,然而,史学家没有解释历史的权力,也没有解释历史的条件。因为在传统史家看来,历史事实的发生,都是属于“天意”,做为历史学家的个人是无法去解释的。李大钊则完全摆脱了传统史学的蕃篱,提出历史解释的要求,即是从科学的历史观出发,对历史的事实进行科学的解释以至哲学的解释。李大钊在《史学要论》中,把这种历史解释的思想称为“历史解喻”。他说:“有实在的事实,有历史的事实: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解喻是活的,是含有进步性的;所以历史的事实,亦是活的,含有进步性的。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39) 李大钊认为,过去的历史学家,缺乏科学地洞见历史事实的能力,他们往往为“琐屑末节所拘,不能达观其大者远者”。因此李大钊认为,史学家必须籍助哲学的眼光,才能克服这个弊病,才能对历史记录进行分析、解释。对历史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就是用哲学观点解释历史,也可以说是历史哲学观点在具体问题上的运用。 其次,李大钊提出了建立历史理论体系的设想。 李大钊在考虑建立历史哲学体系的同时,也考虑了历史科学体系的问题。他认为,历史哲学与历史科学虽有密切的联系,但仍是属于哲学的范围,而在历史学的范围内也应该有对历史事实进行理论研究的系统。他认为有必要“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严正一点说,就是建立历史科学。”(40) 历史学为什么要建立它的理论体系呢?李大钊认为,历史学不仅要具体考察历史发展的过程,要通过具体的考证弄清历史真相;同时也还要求把发生的事实作“一整个的,互为因果,互有连锁的东西去考察他。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的影响与感应。”(41)这就是说,历史学不应该单纯研究具体的历史过程和考证具体历史事实,还应该进一步去探寻事实与事实间的因果联系,应该把带有共同性的历史事实汇集起来,寻求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这种研究是从历史事实出发的,不是属于历史哲学,而是属于历史学范围内的理论研究。 在《史学要论》中,李大钊不仅说明了建立这种历史理论体系的必要与可能,而且还提出了这个体系内容的具体设想。在李大钊的历史学系统中,记述的历史分为:人类史、民族史、国民史、社团史、氏族史、个人史六部分;与其相应,历史理论也分为六部分,即:人类经历论、民族经历论、国民经历论、社会集团经历论、氏族经历论、个人经历论(比较传记学)。这种设想尽管是他的一家之言,但他所设想的历史科学的体系,至今仍然对我们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李大钊对唯物史观的宣传及对中国史学发展的贡献,已经受到学者们的广泛注意,这方面的专论已屡见于报章;而李大钊对西方史学思想的研讨,还有待于学者们更多的注意。实际上,在这方面李大钊也堪称一位伟大的开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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