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世祖纪五》说:“至元十二年(1275)三月乙亥,谕枢密院:‘比遣建都都元帅火你赤征长河西(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一带),以副都元帅覃澄镇守建都,付以玺书,安集其民。’仍敕安西王忙兀剌、诸王只必帖木儿、驸马长吉;分遣所部蒙古军从西平王奥鲁赤征吐蕃。”盖此时长河西一带的吐蕃、西番及吐蕃聚居中心的乌思藏(今西藏)一带都发生叛乱,故分别遣火你赤、奥鲁赤率蒙古兵前往镇压。 《元史·世祖纪十四》说:“至元三十年(1293)二月辛亥,诏发总帅汪惟和所部军三千征土番,发陕西、四川兵万人,以行枢密官明安答儿统之,征西番。”又是一次对西部各族地区的征服或镇压叛乱的军事行动。 《招捕总录·四川》说:“至元三十年十月,西川行枢密院奉诏征铁州(驻今甘肃岷县东)、茂州(今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即原茂汶羌族自治县)、汶州(今四川阿坝州汶川县)西番蛮夷,其杀戮降下者必力溪等十五寨,其寨主曰牛特、蛇必、乌麦、蒲雪韦吠、舍具、得输、只禅、非白、东非、勾巴等也。其未附而当征者西番蛇磨、成、独奉罢、强獐徹垓、颜苏、则、客客、昔多、坡必立、兀剌、新而元、立山等也。”铁州、茂州、汶州的吐蕃、西番、羌人,迟至至元三十年才征服其中的15个部落,还有12个部落未被征服。 《元史·成宗纪二》说:“元贞二年(1296)五月庚辰,土蕃叛,杀掠阶州(驻今甘肃武都县东南)军民,遣脱脱会诸王铁木而不花、只列等合兵讨之。”又说:“大德元年(1297)三月甲戌,西番寇阶州,陕西行省平章脱列伯以兵进讨,其党悉平,留军五百人戍守。”这部分降而复叛的吐蕃、西番人的分布区域在阶州的辖境范围之内。 《元史·仁宗纪一》说:“至大四年(1311)六月癸卯,吐蕃犯永福镇,敕宣政院与枢密院遣兵讨之。……闰七月已酉,吐番寇礼店、文州,命总帅亦怜真等讨之。”按,礼店文州元帅府驻今甘肃礼县东,其军事管制区域即今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至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一带。当时,这一带的一些吐蕃部落仍不服统治而发起反抗。 《元史·仁宗纪三》说:“延祐五年(1318)六月乙已,西番土寇作乱,敕甘肃省调兵捕之。”这部分作乱的西番分布在甘肃行省辖境范围之内。 《元史·英宗纪一》说:“延祐七年(1320)九月壬辰,土番利族、阿俄等五种寇成谷,遣巩昌总帅以兵讨之。”元巩昌路驻今甘肃陇西县。则土番利族、阿俄等5种当分布在今甘肃东南地带。 又《元史·泰定帝纪一》说:“泰定二年(1325)春正月(闰月)已卯,阶州(驻今甘肃武都县东南)土蕃为寇,巩昌总帅府调兵御之。”此阶州土蕃显然就是延祐七年“寇成谷”的利族、阿俄等5种, 他们再次发起反抗。 《元史·英宗纪二》说:“至治三年(1323)六月丁卯,西番参卜郎诸寇未平,遣[徽]政使丑驴往督师。”则西番中的参卜郎直到至治三年尚未曾被征服。《元史·泰定帝纪一》说:“泰定元年(1324)三月庚子,以四川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囊加台兼宣政院使,往征西番寇参卜郎。”则是西番参卜郎仍未降附。《元史·泰定帝纪一》又说:“泰定二年(1325)春正月戊戌,参卜郎来降,赐其酋班术儿银、钞币、帛。”西番参卜郎终被征服。《元史·泰定帝纪一》又说:“泰定二年春正月戊申,以乞剌失思八班藏卜为土蕃等路宣慰使都元帅,兼管长河西、奔不儿亦思刚、察沙加儿、朵甘思、朵思麻等管军达鲁花赤,与其属往镇抚参卜郎。”参卜郎被征服之后,即以乞剌失思八班藏卜为土蕃等路宣慰使都元帅,兼管长河西、朵甘思、朵思麻等管军达鲁花赤,着重镇抚新征服的西番参卜郎。参卜郎所指显然是长河西、朵甘思等地的西番。按,朵甘思之地后设都元帅府,辖今青海果洛藏族自治州至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甘孜一带。(注:朵甘思元帅府辖地,依《中国历史地图集》。)则泰定二年(1325)才最终降附的西番参卜郎正是在这一带地方。 《元史·顺帝纪四》说:“至正八年(1348)三月壬寅,土番盗起,有司请不拘资级,委官讨之。”直到元朝末年,西部各族中降而复反的现象一直存在。总之,蒙元时期,西部各族地区,由于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内部政治上的不统一,所以各地区、各民族降而复反,反而又降的现象一直存在,蒙元对西部各族各部的征服和招降也一直不停。 二、以宣政院进行统辖 《元史·百官志三》说: 宣政院,秩从一品。掌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隶治之。遇吐蕃有事,则为分院往镇,亦别有印。如大征伐,则会枢府议。其用人则自为选。其为选则军民通摄,僧俗并用。至元初(1264),立总制院,而领以国师。二十五年(1288),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置院使二员、同知二员、副使二员、参议二员、经历二员、都事四员、管勾一员、照磨一员。二十六年(1289),置断事官四员。二十八年(1291),增佥院、同佥各一员。元贞元年(1295),增院判一员。大德四年(1300)罢断事官。至大初(1308),省院使一员。至治三年(1323),置院使六员。夭历二年(1329),置功德使司归宣政,定置院使一十员,从一品;同知二员,正二品;副使二员,从二品;佥院二员,正三品;同佥三员,正四品;院判三员,正五品;参议二员,正五品;经历二员,从五品;都事三员,从七品;照磨一员、管勾一员,并正八品;椽史十五人,蒙古必贽赤二人,回回椽史二,怯里马赤四人,知印二人,宣使十五人,典史有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