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南齐永明年间的和市(2)
二、永明年间和市不及梁益交广试释 按永明五年诏令,本次和市的范围是“京师及四方”,《通鉴》也说“出上库钱五千万及出诸州钱”,一句话,本次和市应遍及南齐整个统治区。当时的梁益交广均在其版图之内,特别是益州,自战国起便获有“陆海”和“天府之国”的美称,南齐时益州人口不少,社会经济也颇称繁荣。可实际执行时虽然北及司豫,却排除了梁益交广,原因何在? 在荆扬两地没有开发出来以前,益州是长江流域经济水平最高、基础最好的区域,其生产力,特别是川西平原的生产力已经和八百里秦川相差无几。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关西人民涌入,其社会经济在原有基础上稍有发展。本时期益州地区经济上的黄金时代是诸葛亮在世之日及成汉统治前期,一度出现过“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蓄积饶”(注:《三国志·蜀书》卷 5 《诸葛亮传》注引《袁子》。)和“百姓富实,闾门不闭,无相侵盗”(注:《晋书》卷121《李雄载记》。)的景象。不过在魏晋以前,此地与关中联系密切,是作为关西经济区的后院而存在的。更由于其地形“险塞”,和外界的交往十分困难,因此其经济上的相对独立性远比其他地区强烈。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大气候,使这一特点得到更充分的展示。蜀汉、成汉和谯纵先后豁据,也和这一特点密切相关。在行政归属上,梁益属于东晋南朝的时间较长,益州的一些军国物资,特别是织锦也为长江中下游所需,但因为江流湍急,险滩密布,除少数手工艺品而外,终东晋南朝之世,史籍中极少见到益州农产品大量顺江而下的记载,哪怕在长江中下游人相食这样严重的灾荒时刻也是如此。这表明,东晋南朝时期,梁益虽然是其财赋之区,但远不能和荆扬两地相比。东晋南朝的军国所需,益州尚无足轻重。换句话说,益州和长江中下游在经济上的联系,和以前相比,尚无多大进展。永明年间和市不及梁益,正是此类状况的反映。后人确实曾有过“江左不可无蜀”(注:《十七史商榷》卷 57。)的感叹,主要是从军事地理角度出发的,并非指彼此经济上的需求。就经济而言,还需经历漫长的历史,益州才会和长江中下游产生密切的联系。 在北方人民掀起南渡高潮之际,交广也受其余泽。但这里既非北来人民集中地,亦非封建政府开发重点,因而其开发不甚显著。交广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当在南朝中后期,主要是统治阶级内乱迫使长江流域人民进一步南徙造成的。魏晋南北朝时期,交广地区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番禺和交趾作为海外贸易城市悄然崛起,这在南齐时已相当明显,故《南齐书》卷58说:“至于南夷杂种,分屿建国,四方珍怪,莫此为先,藏山隐海,瑰宝溢目。商舶远届,委输南州,故交广富实,仞积王府。”同书《州郡志》又说交州“宝货所出,山海珍怪,莫与为比”。两者相较,广州又胜一筹。番禺凭借地理优势,既是岭南政治和经济中心,又是此时新形成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之一,因此成为贪官污吏们争逐的肥缺:“南土沃实,在任者常致巨富,世云‘广州刺史但经城门一过,便得三千万’也。”(注:《南齐书》卷32《王琨传》。)但这里被开发出来的充其量只是几个点,总的情况是“民户不多,而俚僚猥杂”(注:《南齐书》卷14《州郡志》。)。直到隋朝仍是如此:“自岭以南二十余郡,大率土地下湿,皆多瘴厉,人尤夭折。”(注:《隋书》卷31《地理志》。)反映这里绝大部分地区还处在蛮荒之中,人类生存条件尚差。 正因为交广落后,所以东吴对其采取了羁縻政策:“裁取供办”,“不必仰其赋入,以益中国也”(注:《三国志·吴书》卷8《薛综传》。)。东晋南朝因袭之:“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其军国所需杂物,随土所出,临时折课市取,乃无恒法定令。”(注:《隋书》卷24《食货志》。)也即是说,终南朝之世,交广尚未成为封建政府的财赋之区。何况在永明四年以前,岭南又连年灾荒:“广州积岁无年,越州兵粮素乏。”(注:《南齐书》卷40《竟陵文宣王子良传》。)既然如此,本次和市不及交广,乃是势所必然。 其实,本次和市所以主要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是由来有自的。沈约在《宋书》卷五十四中说:“江南之为国盛矣,虽南包象浦,西括邛山,至于外奉贡赋,内充府实,止于荆、扬二州。”南齐所继承的正是这样一种格局。何止南齐,直到梁、陈,此种格局也未改变。 三、对永明年间和市规模的估计 永明年间和市的规模究竟有多大?就此,《南齐书》的记载可资参考。 其一,《王敬则传》载,建元元年(479年),萧道成为禅代,命王敬则勒兵入宫逼迁宋顺帝。宋顺帝为乞命,说“必无过虑,当饷辅国(按:王敬则时为辅国将军)十万钱”。胡三省说宋顺帝傻,确实如此。但这个傻子皇帝所以用十万钱来买命,是因为在宋齐之交十万钱确实已是一笔大数,几乎可以买一千匹布,或数千石米(米布折钱见下文),或者在当时农业最发达、地价最高、人口最稠密的会稽山阴县等地买百亩以上“膏腴上地”(注:《宋书》卷54“史论”。)。 其二,因萧嶷是萧道成的爱子,故建元元年他非但身为荆湘八州都督、荆湘二州刺史,还兼任南蛮校尉,同时在经费上也享有“近代莫比”的优待。这就是《豫章文献王传》中所说的:“晋宋之际,刺史多不领南蛮,别以重人居之,至时有二府二州。荆州资费岁钱三千万,布万匹,米六万斛,又以江湘二州米十万斛给镇府;湘州资费岁七百万,布三千匹,米五万斛,南蛮资费岁三百万,布万匹,绵千斤,绢三百匹,米千斛,近代莫比也。”众所周知,在东晋南朝,时人始终把荆州看作国之西门,“居上流之重,地广兵强,资实甲兵居朝廷之半”(注:《宋书》卷51《刘义庆传》。)。在“近代莫比”的优待下,也即将江湘两州十万斛米给荆州府的情况下,其军政开支为每年三千五百万左右,湘州在八九百万之间,南蛮校尉则不到五百万。二州二府岁费总和为五千万左右。这次和市总费超过亿万,也即超过二府二州两年经费的总和。 其三,《王敬则传》又载:“建元初,狡虏游魂,军用殷广。浙东五郡,丁税一千,乃有质卖妻儿,以充此限,道路穷愁,不可闻见。”也即是说,南齐初年,若让平民百姓年纳丁税一千,就已经把他们逼上了死路。若这亿万余钱从民间征发,足以使十万余户,也即扬州70%以上的人户(注:《南齐书·虞玩之传》说:“今之户口,不减元嘉。”元嘉二十七年(450年)是东晋南朝户口统计资料中户口最多的年份。《宋书·州郡志》载,时扬州有“户一十四万三千二百九十六,口一百四十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五”。齐武帝统治时期,扬州肯定没有那么多户口,否则不会采取捡籍的措施。这里的百分比是按元嘉年间的户口数计算的,实际所占百分比恐怕还要高一点。)寝食难安,身家不保或流离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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