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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南齐永明年间的和市(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 蒋福亚 参加讨论

东吴时期,长江中下游的社会经济有明显发展,人们却依然过着“饭稻羹鱼”的生活,也即粮食品种除稻米外别无他物。北方农作物如菽麦之类在这里种植,与“永嘉之乱”后北方人民蜂拥南渡密切相关。史籍所见较早的记载是《晋书·隐逸·郭文传》:“洛阳陷(311年),乃步担入吴兴余杭大辟山中穷谷无人之地……区种菽麦。”其后,东晋及刘宋朝廷屡屡下诏督迫人民种植,不过诏令中救灾渡荒、解决青黄不接矛盾的意味相当强烈。最明显的是东晋太兴元年(318年)诏:“徐、扬二州土宜三麦,可督令熯地投秋下种,至夏而熟,继新故之交,于以周济,所益甚大。”(注:《晋书》卷26《食货志》。)本次和市菽麦,说明荆扬两地人民已摆脱封建政府督迫和单纯用以救灾渡荒的阶段,成为自觉种植了,所以除自食外,还有部分产品投向市场。至少在南豫州、南兖州、荆州和兖州是这样。长江中下游人们的食物结构已较丰富,这是值得重视的一大变化。因为南方虽然早在东吴时就出现了双季稻,但限于自然条件,只有个别地区才种植,广大地区缺乏越冬作物,三麦之类正可弥补这一不足。比较水稻,菽麦较为耐旱,适宜于含水量较充分的低山丘陵。而长江中下游低山丘陵的面积远大于平原,具有上述特点。因此,菽麦的普遍种植既有利于低山丘陵的垦辟,又为日后的稻麦双收创造了条件。长江中下游耕地面积的进一步扩大和粮食产量的大幅度增加已是指日可待了。
    其二,最重要的是本次和市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三吴地区在宋齐之交已发展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新生的经济重心。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经济领域中最大的变化,是三吴地区发展成为我国封建社会中新生的经济重心。尤其是从粮食生产领域而言。自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呈现出黄河中下游和三吴这两大经济重心并驾齐驱的格局。而本次和市则从一个侧面有力地说明,三吴作为我国封建社会新生的经济重心,其形成是在宋齐之交。
    绝无疑问,进行如此规模的和市,必须以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前提。如果荆、扬两地停留在《史记·货殖列传》或《汉书·地理志》及《食货志》的水平上,决无可能进行和市。谈到荆、扬两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最典型、也是人们最熟悉的,无过于《宋书》卷五十四的史论:“江南之为国盛矣……民户繁育,将曩时一矣。地广野丰,民勤本业,一岁或稔,则数郡忘饥。会土带海傍湖,良畴亦数十万顷,膏腴上地,亩值一金,杜之间,不能比也。荆城跨南楚之富,扬部有全吴之沃,鱼盐杞梓之利,充仞八方,丝绵布帛之饶,覆衣天下。”沈约虽然认为会稽的农业生产水平及地价,已是西汉全盛时期全国农业生产最发达、地价最高的、杜两县望尘莫及,但揣摸后文,荆、扬两地还是难分轩轾。本次和市弥补了这一不足,清晰地反映出扬州、特别是三吴地区的社会经济已远远超过荆州。首先,依据前文所述的本次和市的三条原则,可知本次和市各地所需的金额,在较大程度上反映出各地的产量。若依次排列的话,除京师外,扬州高居榜首,江州、荆州和雍州并立第二,郢州第三,司州,南兖州和西豫州并立第四,湘州和南豫州位处最末。南徐州地位难定,按《元龟》,应与郢州相同,按《通典》,则又和湘州、南豫州齐名。若以长江中下游各地而论,其位置应是扬州、江州、荆州、雍州、郢州、南兖州、西豫州和湘州,南徐州也许在雍州之后,也许在湘州之前。
    京师的地位相当特殊,有汇集各地物资的功能。但东晋时人们就指出,其物资主要来自三吴:“自晋氏渡江,三吴最为富庶,贡赋商旅,皆出其地。”京师的“谷帛所资皆出焉”。(注:《资治通鉴》卷126、123。)宋齐时期,这个格局并无多大改变。仅竟陵王萧子良就至少两次说过:“三吴奥区,地惟河辅,百度所资,罕不自出。”“三吴内地,国之关辅,百度所资。”(注:《南齐书》卷40《竟陵文宣王子良传》,卷26《王敬则传》。)萧子良既是扬州军政首脑,又参决朝政,总揽全局,对社会经济,至少是对国库物资来源相当关切,他的言论的可信性是比较大的。因此,本次和市京师几乎占总数的一半,这笔账主要应记在扬州、特别是三吴上面。
    其次,按《通典》和《元龟》,本次和市的各州中,属于长江下游的有扬州、南徐州、西豫州和南兖州四州,其和市费为2610万或2710万,占总数的25.94%或26.67%。若将京师加上,便高达7610万或7710万,占总数的74.9%或75.64%。属于长江中游的有江州、荆州、雍州、郢州和湘州这五州,和市费为2000万,仅占总数的19.68%或19.88%。长江下游几乎为长江中游的四倍。仅仅三吴地区,和市费就已达2110万或2210万,若以中游的费用为基数折成百分比,则高出长江中游10.5%或5.5%。若把京师也算在三吴账上,便将数倍而有余。三吴是东晋南朝的经济中心,恐怕不会再有什么疑问了。
    再次,诏令显示,扬州和南徐州的和市只是市籴,可以买粮食一百万石以上,加上京师的,更将倍而有余。《通典·食货典·轻重》记载,唐王朝全盛的天宝八年(749年),关内、河东、河西和陇右四道的和籴也只有“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五百三十石”。隋唐时期,河东、关内在中国的经济地位之重要,人所共知,无须赘言。至于陇右、河西,据《通鉴》卷二百一十六的记载,则更是令人称羡的所在:“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天下称富庶者无如陇石。”本次和市仅三吴地区的数额就几乎与盛唐时期关内、河东、河西、陇右四道的和籴数额持平,加上京师的,也将倍而余矣。可见三吴地区的粮食产量确实已颇为惊人。刘宋时周朗曾说:“凡自淮以北,万匹为市,从江以南,千斛为货,亦不患其难也。”(注:《宋书》卷82《周朗传》。)结合本次和市,文中的“千斛为货”恐怕也只是指三吴而言。
    总之,本次和市非但说明长江中下游经济大有发展,更从一个侧面说明,三吴在宋齐之交就已发展成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新生的经济重心。
    最后还需指出的是,三吴虽然在宋齐之交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封建社会新生的经济重心,但在三吴内部,其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太湖平原北部和太湖西南部的丘陵地带就相当差强人意。南徐州位处太湖平原北部,自东吴起就是开发重点,史籍中说这里的小型水利工程相当发达,“承陂之家,处处而是”,乃至大旱之年也“并皆保熟,所失盖微。陈积之谷,皆有巨万”(注:《宋书》卷91《徐耕传》。)。实际上南徐州远不如扬州。其和市费只有200万或300万,与扬州几乎有10:1或6:1的差距,考虑其人口因素(注:有关扬州户口,注(15)已有说明。《宋书·州郡志》载,元嘉二十七年,南徐州有“户七万二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二万六百四十”。以户论,扬州为南徐州一倍以上,以口论,则为三倍以上。),差距也为数倍。吴兴郡是扬州重要的组成部分,位处太湖西南,史籍中也说得相当好:“地沃民阜,一岁称稔,则穰被京城,时或水潦,则数郡为饥。”(注:《宋书》卷99《二凶传》。)似乎粮食产量已富富有余。但若把吴兴和会稽、吴郡相比,时人又说:“吴兴无秋,吴兴本是瘠土。”(注:《南齐书》卷46《陆慧晓传》。)因此,即便对于三吴地区来说,其潜力的进一步发挥,也还有待于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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