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科学工具重建历史的考古学 检讨中国考古学的发展,应深入其发展过程,发掘它所强调或忽略的地方,再分析其中的长短优劣,而不是以后世的概念或理论作批评的准绳。譬如上文提到新考古家企图熔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系统和社会意识成分于一炉,这些概念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尚未成为学术的主流课题,李济的考古学因时代的限制,未突显这些概念是很自然的,但并不表示所谓中国“传统”考古家的成果就是一些零星文化现象的拼盘而已。 大家都知道傅斯年的新史学特别重视史料,他那句“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1928)的宣言,能同情地了解的人并不多(许冠三,1986,215~216页)。上面已说过,在新史学的体系中,史料之所以占居绝对重要的地位,是因为史料可以塑成学术的方向,可以规范治学的方法。那么在中国这种不重视理论的学术传统中,对李济这种不喜欢徒托空言,而宁愿实证研究的学者,他提出的史料范围就含有方法学的意义了。李济考古学的方法论见于他申论古史重建的7类材料范围中(1962;《选集》,90~92页): 1.属于人体解剖学与生物学的古人类化石,以及东亚现代地形尚未形成以前的地文、地理、气候和动植物; 2.与东亚地形有关的科学资料,包括地质、气象、古生物等研究成果; 3.人类文化遗迹,史前古器物; 4.属于体质人类学的遗骸; 5.“狭义的”考古发掘品(青铜时代及以后的文物); 6.民族学和民族志的资料; 7.文献史料。 这7类材料可以归纳为4门:生态学(1、2)、民族学(4、6)、考古学(3、5)、狭义的历史学(7)。从新考古学来说,第三、第五是他们批判的传统考古学,也是现在有些人对中国考古学不满的所在。第五、第七属于历史时期的资料,基本上是新考古学未触及的领域,倒是关于生态学、民族学的材料和新考古学颇有相通之处。不过李济考古学涉及生态和民族的部分,意涵仍与新考古学有所差别,单论时空范围似比新考古学悠远宽阔,这是与傅斯年强调“科学的”学风息息相关的。 傅斯年的新史学以自然科学为师,他肯定顾亭林研究历史事迹要观察地形的方法,但惋惜如果能有现代一切自然科学的工具,亭林的成绩必更卓越。他相信若干历史学的问题非有自然科学之资助无从下手,无从解决,所以现代科学如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术无一不是供给研究历史之工具,史语所的目标也想把历史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同样地精确,在中国建立起科学的东方学(傅斯年,1928)。当时中国能发挥这类工具效应的机构,尤其和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课题有关者,首推民国5年(1916)成立的地质调查所。大约半世纪后,李济总结殷墟的发掘与研究,写成《安阳》(Anyang)一书,第三章标题作“田野考古方法”(field method),却专讲地质调查所及其科学家--美国人葛理普(A.W.Grobau),瑞典人安特生(J.G.Andersson),加拿大人步达生(Davidson Black),德国人魏敦瑞(J.F.Weidenreich)和法国人德日进(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正反映李济(或史语所)考古学方法上的兴趣。 地质调查所这5位外国专家,不是地质学家就是古生物学者,后来从他们的专业领域伸入考古而成为考古学家。上述李济7类材料范围属于生态和民族者,都和地质调查所有过密切的合作。先说民族学。 心理学和人类学(尤其是体质人类学)出身的李济,他的学术有两大课题,一是中国民族的原始,一是中国文化的原始,二者合成为李济考古学的核心(李济,1954;《选集》81~87页)。李济考古学把民族和文化等量齐观,恐怕是有更基础的历史学考虑的,也就是说,他以追究民族的起源和流变作为解答他的历史观的方法。他在博士论文中把现代中国人分作五大民族单位,从时间和空间两方面勾画他们的迁徙情况,公元3至6世纪及11世纪两次移动的规模最大,促使中国的民族变化比任何其他单一原因造成的后果都更剧烈(李济,1922;《选集》6~7页)。李济虽然根据多项标准划分民族,最基本的则是人体测量,如身高、头形、鼻形、肤色等,终其一生不曾忘情于地质人类学(李光谟,1996,150~152页)。我们发现民族一项在傅斯年的史学同样占有绝对重要的地位,他最主要的学术著作几乎都是环绕中国古代民族这个课题。有趣的是傅斯年大学时代就提出与流俗迥异的中国历史分期法,秦汉是纯粹汉族的“第一中国”,隋唐是汉族为胡人所挟、另成系统的“第二中国”,他认为研究一国历史不得不先辨其种族,种族一经变化,历史必顿然改观,故宜据种族之变迁升降为历史分期之标准(傅斯年,1918;《全集》四,179~182页)。于是史语所人类学组乃有地质人类学之研究,这不但是李济考古学的特色,也是傅斯年新史学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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