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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吗?(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 竺培升 参加讨论


    持农民政权“一开始就是封建性的”第三个理由是:“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他们既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这就使得作为被统治的农民阶级,不仅在经济政治上受着他们的剥削和奴役,而且在思想上同样也无法摆脱他们的毒害和影响。”“因此,他们斗争的目标和实际上提出来的主张,也就是要通过重振和巩固‘纪纲’(封建等级礼教统治秩序)来实现清明的政治。”所以,他们不可能建立“农民政权”(《论丛》第25-27页)。
    这就向人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在封建社会里,除了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的封建主义思想以外,是否就不可能有农民阶级的思想了呢?如果有的话,是否与封建地主阶级的主张就完全一致,而没有什么区别了呢?
    对此,笔者则不以为然。尽管在封建制度下,农民阶级属于被统治阶级,在思想上不能不被占统治地位的封建主义思想的强行灌输而受到毒害和影响。但是,农民阶级毕竟是处在经济上受剥削和政治上受压迫的地位。这种地位决定了“劳动农民养成了一种敌视和仇恨这些压迫者和剥削者的心理”(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第8 页)他们有反抗“压迫者和剥削者”的思想和向往理想社会的愿望。那末这种思想和愿望又是什么呢?不是别的,简言之乃是由农民的经济地位决定而产生的“平均主义”。即斯大林所说的:“平均主义的根源是个体农民的思想方式”(《斯大林全集》第13卷第105页)。
    诚然,平均思想并非农民阶级所独有,封建地主阶级亦有平均思想。一般认为,封建地主阶级的平均思想是源于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论语·季氏》)。自此之后,不少地主阶级思想家都讲过“平均”问题。就以宋代的思想家李觏来说,他就直接了当地指出,产生贫富不均的根本原因,乃在于“法制不立,土田不均”(《李觏集·平土书序》);“耕不免饥,土非其有也”(《李觏集·潜书一》)。那末,如何才能改变这种状况呢?李觏认为,只有采取“平土之法”,唯有如此,才能解决土地问题,做到“均无贫”(《李觏集·周礼致太平论》)。从表面上看,地主阶级的平均思想和农民阶级的平均思想,都言一个“均”字,好象无甚差别。实则不然,二者的含意是大不相同的,有着本质的区别。
    孔子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有等级差别的。所谓“寡”,是指归附的人口。所谓“均”,是指统治阶级内部按上下不同等级名分的合理分配,即朱熹所解释的“各得其分”的“均”(朱熹:《论语集注》)。其意就是说,治国和治家,不要怕归附的人少了,而应担心按等级分配财产的不均。同样,李觏“平土之法”的方案,就是实行“井田”制或“限田”制。他说:“井田立则田均,田均则耕者得食,食足则蚕者得衣”(《李觏集·潜书》)。又说:“孟子曰仁政必自经界始,师丹言宜略为限,不可不察也。”(《李觏集·国用》)李觏在这里所说的,不论是实行孟子的“井田”制,或是施行师丹的“限田”制,对“兼并之家”却并不主张对他们进行“限制”。其理由是:“夫豪右者,智力或有以出众,财用亦足以使人,将济艰难,岂无其效?”(《李觏集·寄上孙安抚书》)这与反对抑制大官僚大地主利益的司马光说的:贫富之所以不同,是“由其材性悬智不同”,若使“富者亦贫”,一旦国家有事,“粟帛军须之费,将从谁取之”(《传家集·乞罢条例同常平使疏》)?完全是一个论调。以此可见,即使是十分注意生民实际利益的地主阶级的进步思想家李觏,他所提的“平土之法”,也只是针对农民而言的,至于占田逾制的地主阶级,是不在其内的。说穿了,其“平土之法”,实际上依然是孔子说的按等级分配的办法,而不是不分贫富贵贱,全面而彻底地实行“均田”。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为什么封建地主阶级只讲“平均”,而不提“等贵贱”?因为贵贱乃是确定封建等级名分的依据,否定了这种名分,岂不否定了封建制度。正因如此,所以封建地主阶级所讲的“平均”,指的就是有等级差别的平均,其实质就在此。
    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农民阶级的平均主义思想,是既包括经济上的要求,又包括政治上的要求。“均贫富”是从经济上说的,就是要消灭封建地主私有制,以铲除封建剥削的基础,使自己成为拥有小块土地的主人。“等贵贱”是从政治上说的,就是要废除封建的贵贱等级制度,使自己以平等的身份成为社会上的一员。一句话,就是要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既均等又平等的理想社会。这可从两宋农民军提出的“均贫富、等贵贱”的斗争口号及其付诸实施中,可以得到充分地证实。不论是“均贫富”,或是“等贵贱”,皆不是一句空话,而是既有其具体的内容,又有其实际的行动。
    以“均贫富”来说,自王小波提出:“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辈均之”(《宋史·樊知古传》)的斗争口号后,不久受重伤牺牲,由其妻弟李顺继续领导起义。他每攻占一地,“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赈贫乏。”(《梦溪笔谈·杂志》),并还发动群众,引导发拙“豪家”收藏财物的“地窖”(《茅亭客话·金宝化为烟》),以此来实行王小波“均贫富”的主张。如果说李顺的这些做法,只是触及到地主阶级的浮财,而没有触及到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话,那末南宋初期的农民起义,在反抗斗争的过程中,则是猛烈地冲击了地主土地所有制。如钟相、杨么起义时,在捕杀那些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的剥削者、寄生虫--“官吏、儒士、僧道、卜祝”后,将其“田舍悉没入”,并还“复夺祠寺之田,授贫者耕之”(见养晦斋主人著:《钟相杨么佚事》抄本。据白钢:《〈钟相杨么佚事〉及其史料价值》第56-57页转引)。再如,在湖南、广东、江西等地区的农民起义军,“多是占据民田,或虽不占据,而令田主出纳租课。”(《宋会要揖梏·刑法·田讼》)又如,在福建地区,当范汝为起义时,以“无粮同饿,有肉均分”的原则,“占据乡村民田耕种,或虽不占据,而令田主计亩纳租及钱粮之类”(同上)。
    从以上的史实中可以看出,农民对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斗争,是通过两种形式进行的:一种是“没入”或“占据”,就是直接剥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使之成为农民自行占有的“已业”。一种是“虽不占据,而令田主出租纳课”,就是责令地主向农民军缴纳租赋。这后一种形式,尽管没有直接“占据”,但是土地所有权还是由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因为,“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714-715页)既然农民军要地主缴纳租赋,因而这些土地的所有权,自然就不再属于原来的地主,而属于农民军所有了。这两种形式,表面上虽有所不同,实质上则是一样的,皆是否定地主土地所有制,力图建立平均的小农的个体所有制。列宁说:“‘地权’和‘平均土地’的思想,无非是为了完全推翻地主权力和完全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而斗争的农民力求平等的革命愿望的表现而已。”(《列宁选集》第2卷第418-419页)南宋初期农民军在贯彻“均贫富”时所做的,不就是为了要达到实现“平等的革命愿望”吗?
    再看“等贵贱”。南宋初期钟相、杨么领导的农民起义,提出了:“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三朝北盟会编》卷137 )的斗争口号。他们无视体现地主阶级意志与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赵宋王朝的“国法”,而把它称之为“邪法”,予以全部废除。相反把“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主张,作为农民军统治区的根本大法,并以此作为自己一切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他们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和财物,谓之“均平”。打击镇压封建剥削阶级,谓之“行法”,即实行农民政权之法,并认为斯是“理所当然”(同上)。这样一来,就发生了倒转乾坤的大变化,以前属于统治地位的剥削者、压迫者,由此转化为被统治阶级,反之,以前被剥削、奴役的农民阶级,则由被统治阶级转化成为当权的阶级,从而否定了几千年来“尊卑有序,贵贱有别”的封建等级制度,使“贵者”成了“贫者”,“贱者”成了“富者”。这就是“等贵贱”口号的实际含意。
    如上所述,可以清楚地看出,农民阶级的平均思想,是在剥夺地主阶级的土地、财物,来实现平均的;是在废除封建的等级差别,降低地主阶级的社会地位,来实现平等的。它与地主阶级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平均思想,显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仅此就足以说明,把刚建立的农民政权所实施的主张,说成是“要通过重振和巩固‘纪纲’(封建等级礼教统治秩序)”来实现封建统治阶级的“清明政治”的观点,与农民阶级为实现农业社会主义理想国的主张愿望是不相符的。
    在这里笔者并不想否认,农民阶级力图用平均主义思想来改造整个社会,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没有压迫,没有剥削的农业社会主义的理想国,实际上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但不要忘记,这种要求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实现分配权上的平等;要求废除封建等级制,实现政治上的平等。在那个时代,它恰恰是“最革命的思想”。列宁说:“农民的主要乌托邦是什么呢?无疑是平均制思想”,它“把全部土地从地主那里夺过来,分给或平均分给农民,……这不仅不是反动,恰恰相反,它表达了最彻底地消灭整个旧制度和全部农奴制残余的最坚定,最彻底的愿望。……完全符合革命这个词的最严格、最科学的含义。”(《列宁全集》,第12卷第450-452页)又说:“在农民同农奴主、地主进行斗争时,平等思想是争取土地的最强有力的思想动力,在小生产之间建立平等就是最彻底地消灭所有一切农奴制的残余。因此平等思想是农民中最革命的思想”,(《列宁全集》第13卷第217页)。既然是“最革命的思想”, 又怎能把农民起义在其开始时的斗争目标和提出来的主张,说成“是要通过重振和巩固‘纪纲’(封建等级礼教统治秩序)”,来实现地主阶级的“清明的政治”呢?
    可见《论丛》的作者,之所以会得出如上不分清红皂白的结论,与前面所说的,把封建经济过于绝对化一样,把复杂的意识领域里的问题,同样看得过于绝对化了。不错,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个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页)在封建社会里, “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无疑就是地主阶级的封建主义思想。但是,不论是马克思或是恩格斯,他们从来没有说过,在每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就是唯一的思想。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毛泽东同志早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就指出过:“在阶级存在的条件下,有多少级阶就有多少主义,甚至一个阶级的各集团中还各有各的主义。”(《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48页)在封建社会里,作为两大阶级之一的,与地主阶级相对抗的农民阶级,又怎么可能没有自己的主义呢?可见,不承认在封建社会里,与地主阶级的封建主义相对立的农民阶级的最革命的平均主义思想,乃是农民起义军在局部地区建立暂时性的农民政权的思想基础的论点,无疑是缺乏说服力的,亦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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