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沙漠变迁对历史的影响。我国北部和西北部,现在有大片的沙漠存在。治沙,成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然而,在历史时期,这些被沙丘覆盖的土地并非原来都是这样。例如在今内蒙古和宁夏两自治区之间的乌兰布和沙漠原是西汉朔方郡辖地。那时,它是一个繁荣富庶的农垦区,而现在却是一片茫茫的流沙,横亘在阴山南麓直到贺兰山下。这些流沙掩埋了古代的河道、湖泊、城池、村落、墓群,唯其如此,它也就展示了这一地区曾经存在过的一段繁荣富庶的历史。关于乌兰布和流沙起源的问题,从自然原因来看,是黄河改道所致;从人为的作用来看,是农垦的废置,造成表土破坏,覆沙飞扬,终于使这一地区变成了猖狂肆虐的大沙漠(注:参阅侯仁之:《乌兰布和沙漠的考古发现和地理环境的变迁》,见《历史地理学的理论与实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9月第1版,第95~124页。)。又如西辽河下游平原, 第四纪时期积沙很厚,到更新世晚期,气候干燥,产生很多垅岗沙丘,全新世以来气候变得相当湿润,沙丘为灌木、草丛所固定,发展为草原环境。历史时期,它曾是一片好牧场。到辽代,由于在临潢府(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建置上都,乃掳掠人口,在这里开垦草地为农田,掀起下部浮沙,破坏草原植被。到了金代,这里就变成一片瘠薄之地,很难进行生产活动。再如,在今陕北无定河流域及榆林以北,更新世晚期这里也曾发育过沙丘,全新世初期,气候变得湿润,植被繁茂,把流沙固定起来,而且在低地形成许多浅湖、沼泽。进入历史时期以来,人们开垦了这里的黑炉土和沼泽土,砍刈草本灌木以作燃料,覆盖层和植被遭到破坏,沙丘经大风吹扬,造成连绵不断的沙荒地(注:参阅周廷儒:《古地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7月第1版,第339~340页。)。沙漠的变迁对这些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历史的进程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仅就这两点而论,恐怕不能否认地理条件的变化对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重心由北向南转移所起的推动作用。长时期里,人们在说明经济、文化重心南移的历史原因时,提出过一些很有价值的见解;但地理条件的变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历史原因,似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就有可能夸大其他方面的原因,从而产生片面的认识。片面的认识不能科学地说明历史。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正是为了避免这种片面性。至于经济、文化重心的南移,南北地位的变化,其具体表现若何?譬如,生产部门及产品的变化,人口分布的消长,行政区划的分合,粮食产量的升降,水利系统的兴废等等,以及学校、书院的发展,印刷术的推广,从进士直到宰相各级人才的来源,城市的发展和城市生活的丰富等,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问世(注:参阅陈正祥:《中国文化地理》,1983年12月第1版,第5页~第22页。),本文不再一一论列。 当然,在中国历史上,地理条件的变化之影响到历史发展进程,也还表现在其他方面。例如由于地理条件的突然变化,有的民族因此一度遭到破败,有的民族甚至因此崩溃不振,由此引起一系列民族之间关系的变化。《通典·边防典·突厥上》记:贞观初年,薛延陀、回纥等“相率叛之”;颉利与突利之间产生“怨憾”;兼之“频年大雪,六畜多死,国中大馁。颉利用度不给,复重敛诸部,由是下不堪命,内外叛之。”(注:见《通典·边防典》一三。)这段话指出,隋末唐初异常强大的突厥汗国,在贞观初年遭到覆灭的重要原因。陈寅恪根据《通典》和其他有关史料认为:“北突厥或东突厥之败亡除与唐为敌外,其主因一为境内之天灾及乱政,二为其他邻接部族回纥、薛延陀之兴起两端”。他还根据《唐会要·回纥》条所记“连年饥疫,羊马死者被地,又大雪为灾”(注:见《唐会要》卷九八。),以及其他有关史料,认为:自唐肃宗以后雄大起来的回纥,至唐文宗时,“天灾、党乱扰其内,黠戛斯崛起侵其外,于是崩溃不振矣”。类似的史实还见于《新唐书·吐蕃传》所记彝泰赞普执政时,“国中地震裂,水泉涌,岷山崩;洮水逆流三日,鼠食稼,人饥疫,死者相枕藉”,继因唐武宗会昌年间,“国人以赞普立非是,皆叛去”,终于在唐宣宗大中三年(849 年)“奉表归唐”(注:见《新唐书》卷二一六下。)。据此陈寅恪又认为:“吐蕃之破败由于天灾及内乱”(注:参阅《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2月新1版,第130~134页。)。像这种由于地理条件发生异常或骤变而影响到一个民族、一个地区或民族与民族之间关系、地区与地区之间关系变化的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少见,也是应当予以重视的。 这里,应当着重指出的是,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在辩证的发展中不断开辟前进的道路的。一方面是自然力作用于人,另一方面是人力也会反作用于自然。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人并不是消极的。正如恩格斯说的:“随着自然规律知识的迅速增加,人对自然界起反作用的手段也增加了”(注:《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274页。)。人的生产活动就是对自然的利用。这种生产活动总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自然,其后果固然有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的方面,如上文所举的那样;但是,合理地利用自然和改变自然条件,仍然是人们生产活动的主导方面。如人们把野生动物驯养成家畜和家禽,把野生植物培育成新的农作物;人们从游牧生活发展为定居生活;乡村的形成与城市的兴建及其数量的不断增加;农田的开辟;矿山的采掘;道路的修筑,运河的开凿,桥梁的架设等等,都从不同的方面、在不同的程度上改变着地理环境。舍此,则无从谈论人类的历史,更无从谈论历史的进步。关于这一点,中国历史为全世界的历史提供了极其丰富的资料。 普列汉诺夫指出:“地理环境不但对于原始部落有着很大的影响,就是对于所谓“开化民族也有着很大的影响。”“地理环境对于社会人类的影响,是一种可变的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人类控制自然的权力,因而使人类对于周围的地理环境发生了一种新的关系。现在英国人对于这种地理环境的反应自然同凯撒时代移居英国的部落对于这种环境的反应完全不同。”(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张仲实译,三联书店1961年7月第1版,第32、33页。)普列汉诺夫在地理环境和社会历史之关系的论点上有一些错误的认识,但是他在这里所说的则是正确的。随着历史的进步,人类改变地理环境的能力将日益增强。然而,这种趋势也积累着巨大的隐患。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的: 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注:《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383页。) 恩格斯在100多年前所写的这一段话, 事实上已成为现时全人类所关注的问题。 对地理条件与社会发展之关系的认识,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认识过程中,中国近代以来的学者的贡献是应当特别受到重视的;而对于中国古代学者,尤其是中国古代史学家在这方面的认识和撰述,也应当受到重视,这对我们研究历史和参与社会实践都是会有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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