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合作的第三个历史作用,是引起阶级斗争,从而导致阶级合作关系的调整、变革或灭亡。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把生产资料和直接生产者结合起来,构成生产力并推动生产力向前发展。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级的时候,就产生了新的适合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阶级合作方式或方法的因素。在原有的阶级合作方式或方法不能进一步调动合作双方的生产积极性,不能使生产力继续扩大时,它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直接生产者阶级就会同生产资料所有者阶级展开阶级斗争,改变旧的阶级合作方法,使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得到调整;或者新的革命阶级和与之相对立的直接生产者阶级及其他劳动群众实行合作,推翻代表旧的阶级合作方式的统治者,把新的阶级合作方式发展为社会的主要阶级合作方式,使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得到变革。如此反复,直到私有制和阶级合作关系灭亡。反对统治者的政治斗争中的阶级合作也是如此,这种政治斗争每向胜利迈进一步,合作双方为本阶级的特殊利益的奋斗也会向前发展一步,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会相应地发生调整或变革,到共同的敌人被战胜以后,否定合作的因素--为本阶级利益的斗争就取代了原来的合作,代之而起的是双方的阶级斗争,它们之间的政治合作灭亡。 可见,在阶级社会的历史进程中,阶级合作与阶级斗争是相反相成、相互转化的。一定的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障碍,于是引起调整或变革这种阶级合作关系的阶级斗争,此后生产力在新的阶级合作关系的推动下得到进一步发展。在以复合形式出现的调整或变革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的阶级斗争中,对抗阶级在政治上的合作又是斗争胜利的必要条件,一旦调整或变革阶级合作关系的障碍被清除,双方的政治合作又转化为它们之间的阶级斗争。在这个辩证的历史运动过程中,由于变革或调整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的阶级斗争,是这种合作中产生的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由于变革或调整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的革命力量,是从这种合作中孕育出来的。由于变革或调整生产中阶级合作关系的阶级斗争,常常以政治上的阶级合作为斗争胜利的必要条件。 在生产中的阶级合作、阶级斗争中的阶级合作和阶级斗争这三者之间,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活动的内容是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而劳动是一切历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人首先必须劳动,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和学术等活动。因此,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是阶级社会中始终存在的必然现象。即使在阶级斗争最激烈的时期,生产中的阶级合作也依然存在,不是以这种方式、方法存在,就是以那种方式、方法存在。而且,阶级斗争又是因生产中阶级合作活动的形式不能满足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的发展需要而引起的,即由生产中阶级合作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的矛盾而引起的,从而阶级斗争中对抗阶级之间的政治合作也是由这个矛盾引起的。因此,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活动,即来自物质资料的生产,来自生产力的发展,来自“社会的经济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89页。)至于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的阶级合作则是为生产中阶级合作关系的发展服务的,它们并不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它们的历史作用则在于推动生产中阶级合作关系的运动、变化,使生产中阶级合作活动的形式与内容相适应,为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的顺利进行开辟道路。因而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的阶级合作只是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和杠杆。正因如此,我们应该把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经济建设活动作为阶级社会史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应该把生产中的阶级合作作为研究的重点。同时,也要重新研究曾在历史上短暂存在的大规模的、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这些斗争中的政治上的阶级合作,着力探讨它们对生产中的阶级合作关系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这样,我们的史学研究定会迈上一个新台阶。当然,重视历史上阶级合作的研究,绝不意味着否定、淡化阶级斗争,不是主张阶级调和,而是通过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研究历史上的阶级合作,尤其是生产中的阶级合作,来更深刻地认识阶级斗争,更深刻地认识阶级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是怎样在阶级的对立与统一中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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