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范文澜近代史分期的标准及其意义。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要问题,解放前关于中国近代历史的教科书或采用皇帝年号按道光时代、咸丰时代、同治时代、北洋军阀时代划分历史时期,或按清政府的力量演变和政权变化,将近代史划分为积弱时期、变政时期、共和时期等。范老在延安出版的《中国近代史》,是中国近代史领域中具有开荒性的一部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著作,书中将1840-1900年的中国近代史分为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国人民的反英反满斗争、太平天国革命、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派的“自强”与第一次割地狂潮、甲午中日战争及第二次割地狂潮、第一次改良主义运动--戊戌变法、对抗瓜分野心的义和团运动8个专题, 基本上按记事本末的形式予以叙述。 建国后,胡绳在原近代史研究的基础上,在1954年《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了《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说明了近代史分期的重要性,提出以阶级斗争为标准,将中国近代史划分为7个阶段。 同年孙守任、金冲及也相继发表商榷文章。范文澜对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也表现出浓厚的兴趣。1954年5月,应中国文联的邀请, 在他们举办的“中国近代史讲座”上作了《略谈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问题》的学术报告,当时文联出了油印讲稿,1956年10月11日《光明日报》刊发这篇讲稿。同年11月,范文澜在历史所第三所举行的学术报告会上作《关于中国历史的分期问题》的学术报告,该报告刊于1955年出版的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集刊第二集上(《范文澜历史论文选集》收入时改为《关于中国近代历史分期的问题(一)》),同年10月出版的《新华月报》全文转载了范文澜这篇文章。随后,1956年7月, 在全国政协第二次委员会组织的“中国近代史讲座”上,范文澜又作了《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报告,该报告刊于1956年10月25日《光明日报》,文革后卞孝萱将该讲演底稿寄予佟冬,他们二人误以为该稿未曾刊发,出于纪念范老和为史学界提供学习研究资料考虑,刊在《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上,佟冬先生在文前加按语予以专门说明。 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主要按照毛泽东《矛盾论》中关于主要矛盾的学说及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关于中国历史,特别是中国近代史的有关论断,结合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范文澜将中国近代史分为四个时期:1840-1864;1864-1895;1895-1905;1905-1919。这四个时期又进一步可划分为十一个分段。范老又概述了每个时期和每个分段的特征及总体情况,分析了每一时期的主要矛盾及其变化的具体过程。 范文澜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及其标准提出后,史学界仍不断有新看法出现,如戴逸、荣孟源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1956年全国综合大学文史教学大纲审订会上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也有热烈的争论,随后李新、天津师范学院历史系来新夏等也都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尽管如此,我们今天回过头重读范老的这些文章,仍然可以明显感受到范老对中国近代史的分期高屋建瓴,更富于理论思辨色彩。范老的分期不仅符合中国历史实际,而且摆脱了教条的、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局限性,在理论上富于创造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范老的矛盾分析法体现了马列主义实事求是的原则。范老注重分析中国近代社会的矛盾,他认为中国近代社会的“两个根本矛盾”决定了中国近代的革命对象和任务。他认为在根本矛盾之下,仅反动势力方面也有不少矛盾,范老将之归结为五个方面:中国封建势力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汉族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与清朝廷的矛盾,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依其外国背景与其它外国间的矛盾,封建势力的各个集团相互间的矛盾,资产阶级立宪派与封建主义的矛盾。这样,一部丰富复杂的历史面貌就展现在我们面前。而在这众多纷繁复杂的矛盾中,范老依据毛泽东《矛盾论》的有关原理形成了自己近代史的分期标准:“一八四○年鸦片战争到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前夕,依据被根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的原理,来看这八十年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我想可以分为四个时期,每一时期又可分为若干段。”[14](P.118)在此基础上, 范老进一步论述了中国近代史主要矛盾在各个时期的具体表现及其发展演变的情况。 其二,范老的近代史分期是在高屋建瓴、统观全局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根据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提出的理论: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主义相结合,把中国变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过程,也就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过程。范老注重抓住反帝反封建这条主线,注重探讨中国近代的阶级斗争(包含民族斗争),并以之统观全局,提出:“近代史的阶段也必须根据各个阶级曾经起过的历史作用,即曾经担当过主要矛盾的一面的事实来划分。……历史的骨干是阶级斗争,现代革命史就是现代史的骨干,近代革命史就是近代史的骨干,近代史现代史阶段的划分基本上与革命史是一致的。”[14](P. 152)当然在考察阶级斗争的发展演变时范老也注重经济的分析和全面的考察,“要说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疑是首先说明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但阶级斗争除了经济因素,还有许多其它因素,结合起来才呈现出极其复杂的现象,即全面的历史现象”[14](P.152)。 因而在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上,范老注重对1840-1949年中国人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作全面的研究和论述。 其三,根据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情况,范老对按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划分中国近代史的观点予以反驳。范老认为仅仅用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划分中国近代史阶段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范老指出:“破坏中国封建经济的基础,使它变为半封建社会,首先是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它一方面又保护封建经济的基础),中国资本主义对封建经济起相当的破坏作用,是比较后起的事情,而且作用也没有外国资本主义那么大。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在中国近代史上当然有头等重要的进步意义,……不过中国资本主义到底是弱小的,中国资产阶级对历史的贡献到底是有限的,它和中国封建主义作斗争,始终没有力量从矛盾的次要方面转化到主要的一面,更不用说对帝国主义有什么大的斗争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曾因为有了中国资本主义而变成资本主义社会,所以中国近代史只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革命只能是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决不能像西方那样把近代史等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14](P.151 )范老将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贯通起来予以考察,除详细分析中国资产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中的具体表现外,又着重分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资产阶级在革命中的表现和作用,最后指出:“这个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革命,是无产阶级代替资产阶级来完成历史任务,并不是资产阶级按照本身发展的要求在进行革命,这就可以知道现代史阶段为什么是根据无产阶级领导下进行着四次战争(四个主要矛盾)来划分,而不是根据资本主义的发展或停滞来划分的理由了。同样,近代史的阶段也必须根据各个阶级曾经起过的历史作用,即曾经担当过主要矛盾的一面的事实来划分。”[14](PP.151-152) 总而言之,范老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的原则同样摆脱了欧洲模式的影响,认为由于中国资本主义不发达,因而不能以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去划分近代史的发展阶段,而只能根据中国近代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去划分历史发展阶段,这一认识同样立足于中国历史的实际,也同样推动了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的展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