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传统历史观的唯物史观胚芽(6)
汉代的王充和司马迁开始对历史发展必然性的客观性有所认识。王充说:“国当衰乱,贤 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贤不贤 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论衡·治期》)社会的治乱,是由独立于圣贤意志之外 的“时”、“数”所导致的。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指出,古代货币的产生和演变, 是“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曷足怪焉”。认为这没有什么神秘的,而是如同流水一样的客观 之“势”所决定的。王充和司马迁开始把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圣贤意志对立起来,力图突 出其客观性。但是,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和掌握历史发展规律,就会把客观必然性归结为“时 ”或“数”,仍然不能完全摆脱神秘主义。 柳宗元深入地探讨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和个人意志的关系问题,提出了“封建非圣人意 也,势也”(《封建论》)的命题,明确地把“势”和“意”对举。如前所述,圣人往往是天 意的代表,因而以势否定圣人之意,也包含着对天意(天命)的否定。柳宗元将分封制的产生 、发展以至衰亡而为郡县制所取代的整个过程,看作是“非圣人意也,势也”,即为客观必 然趋势所决定的。他以历史发展的趋势和参与历史活动的圣王的主观动机的矛盾,来进一步 论证历史发展趋势的客观性。他说,秦始皇革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代之,其主观动机是为了 树立自己的权威和维护一家一姓的私利,但客观上却反映了加强中央集权的历史趋势,因此 就 不可能再退回到分封制去了。“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 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他已看到,在人们的主观动机( 圣王之意)背后有一种必然的力量(势)在起作用,圣王的意志虽然指导其社会历史活动,但 对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说只具有从属的意义。 柳宗元的“势非圣意”说,强调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的客观性,但对于人能够认识和把 握这种客观趋势,从而有所作为则注意不够,宋代的叶适对此有所补充。叶适同柳宗元一样 ,也把分封制的产生及其后来被郡县制取而代之,都归结为是由“势”所决定的。在此基础 上,叶适强调人只要认识和把握了“势”,就能在历史舞台上有所作为。“夫势者,天下之 至神也”,势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支配力量,人的活动合乎势则治,背离势则乱。认识和掌握 了 “势”,就能治理天下,“知其势而以一身为之,此治天下之大原也”。在他看来,从尧舜 到汉高祖、唐太宗,“皆能以一身为天下之势”。认识和把握了历史发展趋势,就能代表历 史发展趋势而大有作为,“天下之事惟其所为,而莫或制其后”(《治势上》),从而在历史 活动中显得十分自由。但是,叶适却从肯定尧舜等人体现了历史趋势,而得出了历史趋势依 存于尧(“道为尧存”)的错误结论,这就从柳宗元“势非圣意”的认识倒退了。由此可见, 要对客观历史趋势有正确认识,还必须进一步探讨“势”和“理”的关系问题。 “势中见理”,即从历史发展的趋势中发现历史规律的思想,在明代王廷相那里已经萌发 。王廷相和柳宗元一样,也认为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势所必然:“儒恶秦郡县,私也。王子 曰:势也,非秦也。虽一人之私也,天下之民利之,则天下之公也。”(《慎言·保傅篇》) 他还在更大的范围内说明了历史有其必然之“势”,指出韩魏等六国被秦所灭和陈涉亡秦, 皆有其“势”。这是说相反的历史现象,却各有其必然之势。他认为孟子的仁政之所以不能 推行于战国,并不是齐、梁之君没有行仁政之“心”,而是“势之不可为也”(同上)。同样 ,元代大儒许衡之所以不能完全改变入主中原的元朝统治者的风俗,也是“势不能也,非心 也”(《慎言·鲁两生篇》)。这是从同类历史现象中,说明个人的意愿并不能左右历史趋势 。 他认为井田制的废除,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因此要恢复井田制是“势终不能”(《慎言·保 傅篇》)。不仅一项制度是如此,整个社会由“质”变“文”,即由自然质朴走向文明的过 程,也是“日趋之势”(同上)。这是从某个制度推衍到整个文明发展进程来考察历史发展的 趋势。由于王廷相从不同的和相同的历史现象、从个别的到一般的历史现象等各种角度来考 察这些现象背后的必然之势,因此就能发现历史活动中的重复性和恒常性,从而得到“势” 中见“理”即从历史趋势中发现历史规律的认识。 王廷相说:“民苦思乱,乱久思治,治则思休,乃理势必至之期也。”(《雅述》上篇)在 他看来,苦→乱→治→休,是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同时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里已 有“理势合一”思想的萌芽。王廷相还提出了“理因时致宜”即历史发展规律是随时间条件 为转移的思想:“以其情实论之,揖让之后为放伐,放伐之后为篡夺,井田坏而阡陌成,封 建罢而郡县设,行于前者不能行于后,宜于古者不能宜于今,理因时致宜,逝者皆刍狗矣, 不亦朽敝乎哉!”(《雅述》下篇)强调历史活动是变化发展的,因而历史规律也不能一成不 变。这里包含着历史规律寓于社会历史的实际情况(情实)之中和不能把历史规律凝固化的辩 证法思想。但是,王廷相把所有的社会历史规律都看成是和祭祀用的刍狗一样,随着祭祀的 结束而消逝,这就否认了有适用于一切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普遍规律。 就社会历史领域来说,“势中见理”首先是要发现和研究最普遍的规律,对此有比较全面 深刻认识的是王夫之。他明确指出:“迨得其理,则自然成势,又只在势之必然处见理。” (《读四书大全说·孟子·离娄上》)即认为合乎历史规律就自然形成为发展趋势,而不得不 然的历史趋势正体现了它的发展规律。人类历史就是这样一个理势统一的过程,所以他强调 要“将理势作一合说”(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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