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8月,美国防部长批准了《布西报告》, 并责成国防部国防科学局着手制定"军事方面重要技术清单"(MilitaryCritical Technologies List, 以下简称MCTL)。迄止1979年,将以下15 种技术列为禁运范围:计算机网络技术;大型计算机系统技术;软件技术;瞬时处理信息自动控制技术;集成材料、防务材料处理和制造技术;能源开采技术;大型集成、特大型集成设计、制造技术;军事仪器技术;电子通信技术;诱导和控制技术;超短波构成技术;军用车辆引擎技术;高级光学(包括光纤)技术;传感技术;海底系统技术(注:1984年,又增加以下5种技术:化学技术、核技术、暗码解读技术、 能源系统技术和能源材料技术。M. Mastanduno, Economic Containment: COCOM and the Politics of East-West Trade, Cornell Univ.Pr.1992, pp.213-314.)。 《布西报告》成为卡特政府制定新的《出口管制法》的理论基础和有关规定的直接来源。这一点在1979年《出口管制法》中明显表现出来。第一,关于制定该法的目的和指导思想。"美国政策的基本点乃是美国公民能够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对外输出"有利于美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稳定"。这是因为,输出有利于增加国内生产和就业,改善美国国际收支和强化美元的地位、减少通货膨胀。反之,输出管制则给"美国国际收支和国内就业带来重大的消极影响",这种事态在美国出口管制范围大于其他国家之时尤为明显。各国的贸易管制如果过度,将使世界政治、经济动荡不安,阻碍自由贸易、延缓各国的发展。因此,美国应该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作为首要目标:鼓励同美国有外交关系或贸易关系的国家之间开展贸易;美国出口管制应该在充分考虑对国内经济影响的前提下付诸实施,并尽可能与所有国家协调进行。特别是应该支持"与美国缔结防务条约的各国"遵守同样的输出管制。第二,关于输出管制的重心。1979年《出口管制法》规定:将"技术及对该种技术转移有重大作用的物资"的管制作为"特殊重点",国防部长负责制定"军事方面重要技术清单"(MCTL);即使是民间通商协定,如果伴随向管制对象国转让非公开技术资料,应该向商业部长报告该协定内容。所谓"MCTL",指的是输出管制对象国尚未拥有、一旦获得,将使该国军事系统获得重大进步的制造、维修应用技术和实验设备等的清单。该种清单必须在1980年10月1日以前公布于《联邦名簿》(FederalRegister),并作为以往商业部制定、实施的出口管制清单(CCL)的一部分; 国防部长每年要向国会报告MCTL的情况。 第三, 关于加强巴统管制。在1977年的《出口管制法》修正案中就已经提出加强与巴统组织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加强技术转让限制的问题。该修正案破天荒地将巴统组织的英文缩写COCOM写入美国出口管制法, 要求总统在本法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必须向国会提出有关巴统的特别报告。内容包括:现行的巴统管制清单、清单修订程序、对修订所产生后果的分析;有关巴统管制"例外程序"的资料和分析;巴统审查、批准"例外程序"输出的程序及分析;对巴统成员国怎样解释、目前如何实施巴统已经确定的管制政策(包括尚未加入巴统的国家怎样管制巴统禁运物品的再输出)的分析;特别应该说明:巴统其他成员国对巴统的政策、方针与美国的解释相反而采取行动时,美国的抗议、其他成员国的反应问题;对尚未加入巴统组织的国家输出尖端技术问题的分析(包括在这些国家的美国分公司、联营公司的输出);对巴统已经批准的"例外程序"输出的手续有效性的分析;有关加强巴统组织作用的具体、详细的方案(注:PL 95-52, June22, 1977,UnitedStatesStatutes95th Congress, 1stsess, 1977,91: 235-248.)。1979年的《出口管制法》仍然沿着这个方向走。它规定:实施多国审查出口申请制度。拟输出、转让的技术或物资如果需要申请多国审查,即使商业部长已经批准输出,但必须在多国审查结束后方可颁发许可证。如果自商业部长向申请人发布"多国审查"通知书之日后60日以内,多国审查尚无结论,商业部长的批准有效,可以颁发许可证;如果商业部长认定该种输出许可有害于国家安全保障,作为例外处理。为防止管制对象国从第三国获取美国禁运技术,总统应该就以下事宜与巴统成员国协商谈判:1.公布巴统管制清单;2.定期召开巴统成员国政府高级官员会议;3.在巴统成员国都能实施同一水平的管制以前,缩小巴统出口管制范围;4.根据上项规定,为实施已达成协议的出口管制,将采取的更有效措施(注:PL96 -72, September 29, 1979, United StatesStatutes, 96thCongress, 1st sess, 1979, 93: 503-536.1979 年《出口管制法》还提出要"与美国缔结防务条约的非巴统成员国国家合作,加强对技术转让的管制"。1979年3月,美国商业部CCL内有143种禁运项目。)。 1979年《出口管制法》标志着技术转让限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已经成为美国经济遏制战略的主要内容。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这种转变又是在苏联入侵阿富汗以前就已经完成了的。这也说明,在冷战缓和时期和下面将要论述的"新冷战时期",美国经济遏制战略的演变不是没有深刻的内在连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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