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初,我国世界遗产武陵源因城市化状况得不到有效改善而遭到联合国“限期整 治”的警告。为了拯救风景区,保住其在《世界遗产名录》中的地位,恢复世界遗产的 原貌,当地政府决定将景区内近3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全部拆除。有关方面预计,为此需 花费至少十亿元,比由这些建筑获得的经济收益高出数倍。[1]2002年4月30日,《人民 日报》刊发了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 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对世界遗产的保护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建设性 破坏等现象,超容量开发和过度利用已经威胁到这些珍贵世界遗产的完整与真实。[2] 我们可以暂时不考虑对遗产非遗产建筑拆除的经济意义,但是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 要花这笔钱?根据联合国对世界遗产的认定标准,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武陵源申报世界 遗产地的时候并不存在上述34万平方米的建筑物。那么,如此大量的建筑为什么就在短 短几年间(19922001)出现在世界遗产地了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我们必须明确为 什么联合国世界遗产委员会(UNESCO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一定要这样要求并促 成环境治理,又是以什么为标准衡量已有的世界遗产保护情况的? 简言之,是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世界遗产申报的成功,绝不意味着 该原则作用的终止;恰恰相反,该原则作为所有世界遗产地保护的核心精神,在世界遗 产地的保护全程中都将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1.世界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 真实性和完整性(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是关于世界遗产的非常重要的两个原 则,在《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注: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1977,1980,1997)(简称《 行动指南》)中对其有明确规定。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既是衡量遗产价值的标尺,也是 保护遗产所需依据的关键。 1.1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这一概念最早出现于《威尼斯宪章》(Venice Charter,1964)中,之后在欧 洲社会逐渐得到广泛认可。当时主要适用于欧洲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修复。世界遗产领域 内关于“真实性”的解释最初见于《行动指南》,比较详细的解释见于《奈良文件》( 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World Heritage Center)1994年11月在日本召开 “世界遗产公约真实性原则奈良会议”(the Nara Conference on Authenticity in relation to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时发布。)(Nara Document,1994)和《 行动指南》中。《奈良文件》第13款指出:“想要多方位地评价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其 先决条件是认识和理解遗产产生之初及其随后形成的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意义和信息 来源。真实性包括,遗产的形式与设计,材料与实质,利用与作用,传统与技术,位置 与环境,精神与感受。有关‘真实性’详实信息的获得和利用,需要充分地了解某项具 体文化遗产独特的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层面的价值。”文化遗产真实性的保持还在 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都包含着特定的形式和手段,它们以有形或无形的方式构成了 某项遗产”[3]。 世界遗产委员会在《行动指南》(第10版,1997)第24段指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的文化遗产应符合《世界遗产公约》所说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至少一项标准和真 实性标准”,每项被认定的项目都应“满足对其设计、材料、工艺或背景环境,以及个 性和构成要素等方面的真实性的检验”(注:《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第10版)》( 1997),见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世界遗产法律文件汇编》(内部资料)。)。 1.2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意味着未经触动的原始条件,主要用于评价自然遗产,如原始森林或野生生 物区等。完整性原则既保证了世界遗产的价值,同时也为遗产的保护划定了原则性范围 。《行动指南》对自然遗产的完整性有如下的界定(第44段b): (1)对于表现地球历史主要阶段的重要实证的景点,被描述的区域应该包括在其自然环 境中全部或大多数相关要素。例如,一个“冰期”地区,应包括雪地、冰河以及切割图 案、沉积物和外来物(例如冰槽、冰碛物、先锋植物等);一个火山地区,应包括完整的 岩浆系列、全部或大多数种类的火山岩和喷发物; (2)对于陆地、淡水、海岸和海洋生态系统,以及动植物群落进化和演变中重大的持续 生态和生物过程的重要实证的景点,被描述的区域应该有足够大小的范围,并且包括必 要的元素,以展示对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长期保护发挥关键作用的过程。例如一 个热带雨林地区应包括一定数量的海平面以上的植被、地形和土壤类型的变化、斑块系 统和自然再生的斑块; (3)对于有绝佳的自然现象或是具有特别的自然美和美学重要性的区域,应包括具有突 出的美学价值,并且包括那些对于保持区域美学价值起着关键作用的相关地区。例如, 一个景观价值体现在瀑布的景点,应包括相邻集水区和下游地区,它们是保持景点美学 质量不可分割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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