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日本赔偿外交的评析 战后日本对东南亚国家的赔偿外交,不仅对日本的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日本具有特殊的政治和外交意义。 (一)赔偿外交使日本经济取得了多方面的效益 1.赔偿外交为日本国内滞销商品打开了销路。日本经济调查协会1965年的报告承认:“由于对包括海外市场变化在内的经济景气波动的调整缓慢,导致陶瓷、人造丝、鱼罐头、压铁板等商品的滞销,但以赔偿为销路,对于不景气的产业而言,则是无需国内实施特别措施的救济措施。”(注:〔日〕安原和雄等著:《战后日本外交史(4)通往先进国家的道路》,三省堂1984年版,第154页。)日本对东南亚各国的输出额,1955年为3.84亿日元,1958年为6.5亿日元,1961年增至10.32亿日元。(注:〔日〕经济企划厅编:《经济白皮书》,昭和三十七年度,大藏省印刷局发行,1962年,第309页。转引自米庆余《日本百年外交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4页。)赔偿实施前的1955年与实施后的1961年相比,后者是前者的2.7倍,其赔偿的“功效”是显而易见的。 2.日本不仅以用于赔偿的商品输出缓解了国内商品积压的压力,同时也占领了东南亚的广大市场。日本的商品以赔偿的形式进入东南亚,易于被东南亚各国所接受,从而为日本商品的输出开辟了道路。日本以支付赔偿,援助各国建设项目为名,将大量的机械器具如电器通讯机械、铁道车辆、船舶等投向东南亚市场,加之赔偿协定附带的各种经济合作及经济借款,表面看来是对东南亚各国的补偿和援助,实际上是一种名利双收的投资。日本投资“合作”开发的东南亚市场,日后自然为日本所左右。日本商品在东南亚地区的市场占有率,1953年为6.7%,1958年为9.2%,1961年11.9%。(注:米庆余:《日本百年外交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55页。)由于这一时期美国对东南亚的大量经济援助和商品输出,日本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不算很大。但就日本自身而言,却是明显上升的。 3.日本通过赔偿外交促进了国内各产业的发展。如前所述,日本通过赔偿为国内滞销品打开了销路,给国内的疲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剂。日本用于赔偿的不是消费品而是生产资料,这不仅对当时日本以消费品输出居多的通常输出没有造成影响,反而为尚缺乏国际竞争力的机械工业打开了输出之路,从而促进了日本商品输出结构的升级。输出结构的升级又带动了国内重工业生产部门的发展,进而促进了日本整个产业结构的升级。如日本援建的南越达尼河发电站,水轮机是由东芝制造的,发电机是由三菱制造的。这些大企业在完成援建用的水轮机、发电机后,都刷新了这些机构设备在落差和容量上的原记录,大大提高了该行业的建造水平,增强了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赔偿外交还促进日本建筑业的发展。日本建筑业本来没有出口市场,赔偿使日本的建筑材料名声大振,不仅迅速占领了东南亚市场,而且远销非洲、南美等地。以对外输出带动国内各工业部门的发展,国内工业水平的提高又大大提高输出的质和量,如此良性循环,使日本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 4.日本的赔偿外交使之得以从东南亚获取大量的廉价原材料。50~60年代,日本近17%的进口石油来自印尼和马来西亚等国,铁矾土大约有30%来自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天然橡胶和白锡几乎全都依赖东南亚国家,大米、铜、天然气和木材等也大量从东南亚输入。(注:宋成有、李寒梅等著:《战后日本外交史》(1945~1994年),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259页。)这些都是由于赔偿外交为日本打开走向东南亚的道路后得以实现。 (二)日本对东南亚的赔偿外交,在政治外交上具有特殊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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