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平民集团的形成 平民作为一个特定的社会等级,起源于图路斯和安库斯王统治时期,形成于埃特鲁利亚王朝。之所以把平民形成的时间定于埃特鲁利亚王朝,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蒙森说,平民的身份地位“介于自由人和奴隶之间”(注:蒙森:《罗马史》第1卷,第78页。)。平民的特殊身份以早期奴隶制的发展为前提。罗马的早期奴隶制兴起于埃特鲁利亚王朝统治时期,正是在这一时期,战俘开始被拍卖为奴隶(注:狄奥尼修斯,Ⅳ,24;2。)。奴隶制的发展使社会日益分裂为自由民和奴隶两大阵营,自由民中又分为公民和平民两等级,于是,平民的中间身份得以确立。 第二,埃特鲁利亚王朝统治时期,平民的人数持续增长,已达到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阶层的人口规模。这一时期平民的主要来源是被释放的奴隶。因为罗马社会容纳不了大量奴隶。据说,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王曾大量释放奴隶,“允许获得解放的奴隶同其他自由人一样,在同一时间申报自己的财产,他把他们分配到四个城市部落中……准许他们分享对其他平民开放的特权”(注:狄奥尼修斯,Ⅳ,22;3-4。)。 第三,平民在社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们看到,在王政末期,一方面,奴隶人口规模受到人为的限制(注:塞尔维乌斯曾鼓励贵族们释放奴隶。参见狄奥尼修斯,Ⅳ,23,6。),另一方面,奴隶多用于家务劳动,没有见到在农业中使用奴隶的报道(注:文献中仅有的两条涉及奴隶劳动的材料暗示埃特鲁利亚朝的奴隶大多用于家务劳动。参见李维,Ⅰ,39,5-6;Ⅰ,51,2;51,8;狄奥尼修斯,Ⅳ,1。)。这些都是奴隶制不发达的表现。在奴隶制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剥削平民的劳动就成了比较合适的剥削方式。李维说,公元前492年,罗马粮食歉收,“粮价飞涨,这是因为在平民撤退期间,土地无人照管”(注:李维,Ⅱ,34,3。)。说明在共和国初年,平民已是公有地上的主要劳动者,他们承担着绝大部分的农业生产任务。王政末年的情况大概也是如此。罗马人民的统治就是建立在集体剥削平民的劳动成果基础上的。平民的存在为统治阶级提供了大量依附劳动者,它反过来又限制了奴隶制在生产领域的发展。 第四,塞尔维乌斯改革后,平民有了自己的社会组织和政治组织。 塞尔维乌斯改革之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是罗马唯一的公民大会。平民被排斥于库里亚组织之外,无权参加库里亚大会。老塔克文王曾策划了一个扩大公民编制,把平民编入罗马部落组织的改革计划,但是没有成功(注:狄奥尼修斯,Ⅲ,71,1;李维,Ⅰ,36。)。第一个使大批平民集体进入城邦政治组织的是图里乌斯·塞尔维乌斯。他打破原有的部落三分法,扩大部落组织编制,把平民编入国家政治组织--部落组织之中(注:狄奥尼修斯,Ⅳ,14,1-2;22,4。)。 与设立平民部落相配合的政策是给平民一定的政治权利。塞尔维乌斯创制了一个新的议会--百人团大会。只要具有一定财力,不但平民,而且被释奴也能参加百人团大会。 新的百人团组织和地域部落组织使平民大众彼此加强了联系。这种联系不仅表现在共同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还表现在政治生活和军事斗争中。他们聚居一地,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逐渐形成了共同的阶级利益。此外,军事组织使平民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得到加强。一批具有组织经验和战斗经验的平民领袖脱颖而出。这一切都为将来的平民运动做好了组织上和人才上的准备。 综上所述,罗马平民的产生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从罗慕洛至努玛统治时期),受氏族制度影响,罗马与周边部落交往过程中,或者采取劫掠、杀戮政策,或者结成平等联合体。战俘如不被杀死,则被平等接纳为氏族成员,这一阶段还没有平民;第二阶段(从图路斯王到安库斯王),平等联合被不平等兼并所代替,罗马人往往把被征服地区的人民强行迁移到罗马,造成一个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平民阶层;第三阶段(埃特鲁利亚王朝),这一时期奴隶制有所发展,战俘被大量卖做奴隶,同时大量被释奴隶加入平民阶层。由此确立了平民在城邦社会中介于全权自由民populus和奴隶之间的等级地位。因此,到王政末期,平民集团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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