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据《礼记·经解》记载,孔子曾称赞以前史官编撰的《春秋》:“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意思是属辞比事是《春秋》教导的,写史书能做到属辞比事而不乱,才算是真正懂得并掌握了写《春秋》的方法。这虽然是孔子在赞扬古代史官编撰《春秋》的方法,却也体现了孔子《春秋》的特征。实际上“属辞”之“属”,东汉郑玄曾解为:“属,犹聚也。”[18](《秋官·大行人》)辞,语辞也。“属辞”就是聚合、连接辞语的意思。史家在聚合、连接辞语的过程中将涉及到用辞如何恰当、准确,怎样以最简洁的语言记录复杂的社会现象,并充分表达作者思想等问题。“比事”即史事以类聚合,这里的类就是时间单位,指按时间排列归类。 编年体史籍最明显的叙事特征,是大量地聚集并使用表示时间的专有名词,使所记内容时序化。其中除了“岁”、“年”、“时”、“月”、“日”、“朔”、“望”、“晦”等常用的表示自然时间顺序的名词外,为了将历史叙事中一些没有明确时间记载的有价值的史事纳入编年体体系中,使之与全书的整体时间顺序相吻合,编年史家还充分利用汉语中大量的表示模糊时间概念的名词:“初”、“昔”、“是岁”、“是时”、“先是”、“明月”、“昔岁”、“若时”,与“已而”、“将”、“睋而”等时间副词,起到或弥补内容,或说明原因,或调整时间顺序,或连接上下文的作用。有时甚至同一个表时间的词,由于在不同的叙事语境下,所表达的时间顺序迥然各异。比如:《左传·隐公元年》: 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恶之。爱共叔段,欲立之。亟请于武公,公弗许。……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初”字下的文字是“郑伯克段于鄢”这一事件前的一段序言。作者从30余年前郑武公娶妻生子开始写起,叙述郑庄公与其弟共叔段之间的矛盾起因,紧接着讲矛盾的发展、激化过程。“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表示这一事件到此结束。由“初”至“五月辛丑”表述的时间顺序是顺连关系。其中“五月辛丑”属自然时间,“初”字表示的时间则属于史家在叙事过程中对时间的主观操纵,采用的是一种预叙的方法。又如:《通鉴·周纪·安王十一年》: 十一年, 秦伐韩宜阳,取六邑。 初,田常生襄子盘,盘生庄子白,白生太公和。是岁,齐田和迁齐康公于海上,使食一城,以奉其先祀。 十二年, 秦晋战于武城。 齐伐魏,取襄阳。 鲁败齐师于平陆。 十三年, 秦侵晋。 齐田和会魏文侯、楚人、卫人于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为之请于王及诸侯,王许之。…… 十六年,初命齐大夫田和为诸侯。 这里涉及到两个“初”字,皆表示时间。但是,由于叙事语境不同,意义有差别。十一年后的“初”是时间名词,意思是当初,没有具体年代。司马光利用这个词的无固定时间性,仍然采用预叙的方式,简述100年前的事,看似是为了理清齐国田氏从田常至田和的世系,然而,我们将《通鉴·周纪一》卷首之论与此处相对照,即可明了他的用心:“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田常至田和四世出任齐国丞相,掌握齐国大权,始终恪守君臣名分,不作诸侯。司马光在“初”字之下用了仅仅16个字,叙述的是田氏世系,寓含的却是他深刻的历史思想。“是岁”,在此处起连接作用,表示其下的内容是本年发生的事,但没有具体月份,只好与前面“十一年”条相接,同时也与“初”下的内容相连。十六年下的“初”是时间副词,起修饰动作时间范围的作用,表示“刚刚”之意,并略带轻微的转折语气,透露出司马氏内心的一种满足,与卷首之论表述的思想完全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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