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依据唯物史观说明“历史就是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正确地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及其所蕴含的丰富内容,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对历史这一概念阐释的。正是唯物史观的指导和对社会生活本质的认知,“历史”这一概念经过李大钊诠释和解读而赋予崭新的意义,历史的意义和价值与社会的内涵相一致。换言之,历史是社会的同义词,不仅反映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并且包括人类生活的产物--文化,这就为中国历史学走上科学的轨道准备了最基本的知识学基础。 关于历史学的概念 对历史这一概念作唯物史观说明在于确定历史学对象的客观性。由此,还必须更进一步,具体地界定“历史学”这一概念,为历史学成为历史科学创造条件。历史学能不能成为科学以及成为何种性质的科学,这是建立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所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因为历史学只有具有科学的特性,能够发现因果规律,才能具有科学的品质而上升到科学的地位,如此历史学才能成为历史科学。李大钊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对历史学这一概念作了科学的界定,从而为历史学发展作出了贡献。 李大钊基于对“历史”解析为“人类的生活并为其产物的文化”,对以“历史”为研究对象的“历史学”这一概念进行了科学的界说,指出: 史学非就一般事物而为历史的考察者,乃专就人事而研究其生成变化者。史学有一定的对象。对象为何?即是整个的人类生活,即是社会的变革,即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类生活及为其产物的文化。换一句话说,历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注: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文集》第4卷,第378~379、378、380、380、386、386~387、387、387、387~388、423、425、418~419、419、417页。) 这里,李大钊将“历史学”定义为“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不仅避免了将“历史学”泛化为对“一般事物”的历史考察,而且科学地将历史学限制在“人事”研究的领域,这就使人类历史的演变、人类所创造的文化进入历史学家的研究视域,突出了人类社会及其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在历史研究中的主体地位。换言之,李大钊所界定的历史学重在研究社会的变革,亦即研究社会变革中的人生和人类所创造的文化。按照笔者对李大钊论述的理解,历史学既然是一种“学问”(“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则必然是一种知识体系,而又重视研究社会的“变革”问题,则又势必与规律的探求相联系,亦即历史学要探求历史规律。(注:关于李大钊对“历史规律”的研究,可参见拙作《李大钊与历史哲学理论》中的论述,《史学史研究》2002年第2期。)因此,历史学的科学性自是应有之义。又,历史学将人类的“文化”作为主要的内容,历史学很显然带有人文性的特色。无疑,李大钊对历史学的“科学性”的理解得益于唯物史观,而对历史学“人文性”的认知又与对李凯尔特界定历史学为“事实 学”的借鉴相联系。(注:参见拙著《李大钊与中国现代学术》,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版,第195页。) 而就当时历史学研究的现状和历史学发展的趋势而言,李大钊对“历史学”概念的如上的界定不仅拓宽了史学研究的范围,使历史研究摆脱了仅仅研究政治史的狭小框框,而且使史学研究的重点发生根本性的转移,即由研究个人生存经历转移到重点研究“国民的生存的经历”。诚如李大钊所说:“人以个体而生存,又于种种团体而生存;故人生有为个体的生存,有为团体的生存。人的团体的生存,最显著的例,即是国民的生存;今日史学所研究的主要问题,似为国民的生存的经历。”(注: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文集》第4卷,第378~379、378、380、380、386、386~387、387、387、387~388、423、425、418~419、419、417页。)将“国民的生存的经历”作为史学研究的主要问题,这是对历史学的对象作新解说的必然要求,有力地冲破了旧史学主要研究个人的传统,使史学的发展获得了广阔的空间。这里要说明的是,李大钊对历史学的概念作如上的界定而主张历史研究重心的转移,并非否定历史研究中研究个人的必要性。他对那种认为“史学是专研究关于团体的生活者,而不涉及个人的生活”的说法,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反对在史学中极端化的倾向。在李大钊看来,新的史学虽然重点研究团体的生活,但也“不能全置个人于度外”,“盖个人为构成团体的要素,个人的活动为团体生活的本源,个人在团体的生活中,实亦有其相当的影响,即亦有其相当的意义”。为了防止新的偏向,李大钊郑重指出:“我们固然不迷信英雄、伟人、圣人、王者,说历史是他们造的,寻历史变动的原因于一二个人的生活经历,说他们的思想与事业有旋乾转坤的伟力;但我们亦要就一二个人的言行经历,考察那时造成他们思想或事业的社会的背景。”(注: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文集》第4卷,第378~379、378、380、380、386、386~387、387、387、387~388、423、425、418~419、419、417页。)李大钊在对“历史学”这一概念作出新的界定的基础上,对研究团体生活与研究个人经历关系的说明,是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史学建设要求的,为历史研究走上科学的轨道指明了方向。 李大钊在对“历史学”这一概念进行新界定的同时,还对史学研究方法提出新的见解。传统历史学由于其研究对象局限在个人经历上,采用的是描述的方法,不可能进到“演绎的推理”,历史研究也只能停留在经验的描述阶段。为了适应“历史学”这一概念新的界定所要求的史学范围的扩大和史学研究对象重点的转移,就必须在史学研究方法上有大突破。李大钊积极倡导历史研究方法的变革,主张历史研究方法向推理的方向过渡。他指出:“人事的生成发展,不能说不能为演绎的推理的论究,即设某种假设,在其假设之下看如何进行。此种研究法,亦非不可试行于史学。”(注: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文集》第4卷,第378~379、378、380、380、386、386~387、387、387、387~388、423、425、418~419、419、417页。)传统史学认为,经验性的描述方法为史学所独有,史学不能用演绎的推理方法。李大钊不同意这种看法。在李大钊看来,经验性的描述方法只是学术研究的初始方法,而且也不为史学所独有;演绎的推理是学术走向深入的要求,史学也不能例外。对于这一意见,李大钊根据历史研究发展的趋势作了具体说明: 史学由个个事实的确定,进而求其综合。而当为综合的研究的时顷,一方欲把事实结配适宜,把生成发展的经过活现的描出,组之,成之,再现之;于他一方,则欲明事实相互的因果关系,解释生成发展的历程。由第一点去看,可说史学到某程度其研究的本身含有艺术的性质(不独把历史研究的结果用文学的美文写出来的东西是艺术的作品,就是历史研究的本身亦含有艺术的性质)。由第二点去看,史学的性质,与其他科学全无异趣。实在说起来,所谓事实的组成描出,即在他种科学,亦须作此类的工夫到某种程度;所以到某程度含有艺术性质的事,亦不独限于史学,即在地质学、古生物学等,亦何尝不然?(注: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文集》第4卷,第378~379、378、380、380、386、386~387、387、387、387~388、423、425、418~419、419、4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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