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国家统一”的历史遗产和历史传统(3)
二 为什么自“王朝国家”至“民族国家”的近四千年的古代中国的中华文明史是一部“国家统一”史,“国家统一”始终是常态,是主旋律和不可逆的大趋势?为什么古代中国能够孕育出政治、经济、文化“大一统”的“超稳定结构”,一次次分裂又一次次统一,自小统一至大统一,到清朝时期臻化为“大团圆”的鼎盛,为走向世界的接替者近代中国(中华民国)和当代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留下一份沉甸甸的“国家统一”的历史遗产和历史传统?一言以蔽之,就是“历史的合力”! 第一,环境因素。在世界的几大文明发祥地中,中华文明是惟一没有断流的。一样的“大河文明”,自古至今,尼罗河、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印度河和恒河的主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古埃及人和古埃及语、古印度人和古印度语早已经消失在一次次被异族和异族文化征服的混血人流和烽火硝烟中。而以华夏-汉民族为主体和凝聚力核心的中华各民族,分裂统一也好,“改朝换代”也好,则始终没有离弃他们的母亲河--黄河和长江。由于古代中国的地理环境如一座进出不易几近“封闭”的“围城”,中华大地四周的高山和大海是对外的障碍也是对内的屏蔽,所以,中华各民族的“大一统”基本上没有对外防患的压力或对外“中国化”的动力,是内敛的,演绎成局、成定势的难度小。 第二,政治因素。古代中国的文明之槛就是禅让制的“公天下”嬗变为世袭制的“家天下”。自夏商周至元明清,“王朝国家”的“大一统”的“主人”是汉族也好,是少数民族也好,其基本的政治选择都是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尤其是自秦朝至清朝的近两千年中,一次次分裂又一次次统一,自“小统一”至“大统一”,以自然经济和宗法社会为基础的封建主义的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达到极致。自三公九卿制至三省六部制,自郡县制至行省制,自羁縻制至改土归流制,显性的或隐性的“割据”离心力被逐步消弭,中央政府对地方及基层的管辖权和影响力、控制力与整合的疆域版图并进。夏商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政治理想演变为秦汉、隋唐、元明清“大一统”的政治现实。 第三,经济因素。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华文明代表了农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最高水平。与欧洲中世纪“割据”的、“封闭”的领主经济不同,自奴隶社会至封建社会,以土地私有制和“国”与“家”之间赋税徭役的经济关系为基础的古代中国的自然经济具有“早熟”的货币化、商品化、市场化的特点。发达的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发达的水陆交通网络,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平衡的各经济区整合为一个“互通有无”、“以盈补亏”的“共同市场”。而庞大的君主专权制和中央集权制的官僚机器和自夏商周逾千万人口至元明清逾万万人口的重厄,亦非“大一统”的“规模经济”不足以解。古代中国的几个“太平盛世”都出现在大统一时期。 第四,文化因素。自“王朝国家”至“民族国家”的近四千年的中华文明史,是一部以华夏-汉民族和华夏-汉文化为“正统”而“化四夷为中国”的“国家统一”史。华夏-汉民族和华夏-汉文化在古代中国多元一体的中华各民族和“和而不同”的中华各文化格局中的凝聚力及核心地位,为其“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的绝对优势所奠定。分分合合也好,“改朝换代”也罢,儒家的“大一统”观念始终是中华各民族趋同的主体文化和主流意识形态。华夏-汉民族统一“中国”也好,“汉化”和“儒化”的少数民族政权统一“中国”也好,亦无不自诩“正统”之所在,天下归之,无不宣言“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者也”(《资治通鉴》卷六十九),来“合法”地消弭割据者“闰统”的离心力。 三 古代中国的“国家统一”,其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正义性”是“道统”,不是“血统”。古代中国的“大一统”是以华夏-汉民族、华夏-汉文化为凝聚力和核心的中华各民族的“和为贵”。一方面,“华夷之辩”的标准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汉化”和“儒化”的“四夷”就是“中国化”的炎黄子孙;另一方面,“正统”与“闰统”之争的标准是“道统”,无论是华夏-汉民族政权“改朝换代”,还是少数民族政权“改朝换代”,其“顺天意”、“顺民意”者,均具“合法性”。秦始皇“平天下”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王朝国家”,是“君权神授”而“替天行道”,是“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公孙丑下》),是“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元世祖、清世祖“平天下”建立“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的“王朝国家”,也是“君权神授”而“替天行道”。隋朝、唐朝修前朝“正史”--《南史》和《北史》,将前朝分裂的多民族的南北双方均奉为“中国”以“正统”传袭之,是“道统观”,不是“血统观”;少数民族“大一统”的元朝修前朝“正史”--《宋史》、《辽史》、《金史》,将前朝分裂的多民族的宋、金、辽三方均奉为“中国”以“正统”传袭之,也是“道统观”,不是“血统观”。古代中国的“大一统”的疆域版图和辉煌的中华文明史就是“同心圆”的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 第二,古代中国“大一统”的“标准模式”是“武力统一”,而不是“和平统一”。没有所谓“仁”伐“不仁”的一次次战争,就没有古代中国的一个个“太平盛世”,就没有古代中国的“大一统”的疆域版图,就没有古代中国“多元一体”的中华各民族的大融合。自乱至治,自分裂至统一,“改朝换代”是战争,如秦汉、隋唐、元明清的“四海归一”;“开疆辟土”是战争,如秦始皇的收岭南、汉武帝的收西域、清圣祖的收台湾。古代中国的“大一统”,“武力统一”具普遍性,非“常态”的“和平统一”的“常态”是大军压境的“城下之盟”,如三国的西蜀后主的“乐不思蜀”和五代的南唐后主的“胡不归”。在所谓“仁”伐“不仁”的战争中,谁的军事实力占绝对优势,谁就是“王”,谁就是“仁者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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