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代价值判断与历史人物的主体经验 这实质上不仅是妇女史面对的问题,一方面牵涉整个史学方法论问题,即史学经常遇 到的如何对历史人物和事件进行评判,是依据今人的标准还是依据当时当地人的标准的 普遍问题(对此以往存在许多争论,此处不详谈);另一方面又牵涉女性主义方法论问题 ,女性主义学者多强调不能将被研究者完全当作客体,而主张应该以被研究者的立场与 观点理解分析问题。具体到妇女史领域来说,妇女史无疑应该关注妇女群体或人物的命 运与个体生活体验、感受,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历史上的妇女,无论古代还是近代,因 为与生活在当代的研究者环境、遭遇迥异,所以生活体验、感受会有很大差异,甚至截 然不同。就以人们熟知的缠足而言,今人以之为残害妇女的陋习,古人却以之为追求美 的途径,妇女虽忍受痛苦但换取了社会价值、换取了美丽,其对缠足的体验、感受显然 与今人不尽相同。既然如此,我们是以历史人物的主体经验作为评判标准,还是以当代 的价值观作为评判标准呢?我们是否应该考虑到当时当地人的体验、感受,而对今天摒 弃的一些愚昧落后的制度、风俗等不要简单采取批判、否定态度呢?对此,笔者认为, 虽然应该注意当时的时空背景,注意不要脱离历史条件评论古人,但是我们不是站在古 代而是站在今天的高度观察、书写历史,是以今天的两性平等观点观察、书写历史,所 以不应该回避当代价值判断。既注意当时当地历史人物的主体经验,同时又站在今天的 高度进行评判,应该是妇女史研究最终应该做到的。 5.创造历史的主动性与被动性 妇女史之所以出现、兴起,是因为历史上妇女群体的被遗忘、被抹杀。被遗忘、抹杀 的妇女的历史应该包括两方面:一是妇女对于历史的贡献与作用,二是妇女在男权社会 所受的歧视与压迫。事实上,历史上的妇女群体正具有这种两面性:既有受压迫、受歧 视的一面,同时与男性一样也是历史的创造者,并有反抗男权、反抗压迫的一面,甚至 有作为压迫者的一面。比我们先行一步的西方妇女史研究者也同样曾面临这一问题。美 国的妇女史家就曾提醒人们注意妇女在历史变迁中的双重角色--既是受害者,亦是施 动者(注:鲍晓兰:《美国的妇女史研究和女史学家》,载鲍晓兰主编:《西方女性主 义研究评介》,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79页。)。西方妇女史存在着两个学派:一派以 妇女受压迫的物质与经济形式为研究对象以进行理论构建;另一派则强调妇女的主体性 与独立意识,主张把妇女视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一种积极力量,而不是被动的受害者,试 图以这种新的价值观来描绘妇女在历史上的形象,重新评价妇女在历史上的角色、地位 与作用,重新认识妇女成长和争取解放的历程。(注:参见叶汉明:《主体的追寻:社 会史、文化史、妇女史与性别研究(代前言)》,载氏著:《主体的追寻》,第7页。)面 对妇女的这种两面性,如果过于强调前者,就会抹杀妇女在历史上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 用和主动性,并且不利于增强妇女对自身力量的自信心;如果过于强调后者,又会抹杀 男权社会压迫妇女的事实,并且不利于批判、肃清传统男权思想。作为学术研究,笔者 认为应该避免从主观情绪出发,单纯强调一面,而必须正视这种两面性。如何将二者结 合起来,如何掌握一个合适的度,力求描绘出历史的真相,做出较为全面的结论,这是 妇女史研究与撰写者应该认真对待的问题。同时感到,自从“五四”以来,由于反封建 的需要,对于妇女受压迫的历史宣传得比较多,人们较多地注意了这一面,往往忽视了 妇女创造历史的主动一面。目前似应更注意以往被忽视的一面,尤其是普通妇女而不是 少数精英人物对于历史的贡献与创造作用,进行补充,以使中国历史和中国妇女史更为 完整、全面。 6.生物决定论与社会造成论 西方妇女学家西蒙·波娃有一句为所有妇女研究者熟知的名言:女人是造就的,而不 是生就的。详言之,即妇女的地位、特质等不是由先天生理决定的,而是由后天社会文 化造成的。进一步说,男女两性的社会性别差异,其社会角色与地位,是经过长期历史 积淀下来的传统与文化造成的,而非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与特质造成的自然结果。妇女 学研究者大多认同这一观点,而坚决反对将一些特质定位为女性先天生成的本质主义观 点,并致力于探讨使妇女处于“第二性”地位的男性权力社会的形成与结构以及它如何 造成了妇女的地位与妇女的特质。同时严厉批判认为男女社会地位差异是由先天生理差 异导致的观点。但是,两性之间是否有天生或者说由生理决定的东西呢?首先,不能不 看到,在动物群体里,同样有着性别的分工与特性的不同,那当然不是由后天造成,而 是先天生成的,是由动物的繁衍本性决定的;人类应该与之有着共同点,男女两性的体 质、生理构造以及繁衍后代的作用也是先天的,不能被改造的。由此,我们是否得承认 ,从根本上说,两性的差异及分工,甚至女性的“主内”与柔弱,并不完全是后天社会 造成的,而有生理决定的因素呢?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这种主要由先天生理决定的 差异与分工是否一定要导致或为什么会导致女性地位的下降和男尊女卑?换言之,男尊 女卑社会的形成从源头上说是否有生物决定的因素?是否历史的宿命与必然?是哪些因素 在生理差异基础上造成了男尊女卑的社会差异?笔者觉得,以往人们将注意力几乎全部 集中到造成两性关系模式的社会文化因素上,而对于生物因素似注意不够或不予承认, 这是不够全面的。是否存在生物因素以及生物决定与社会造成之间的关系也是妇女史应 该研究和回答的问题。 7.性别与其他身份、等级的交叉 与上文所述妇女群体的差异性相关,也可以说是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妇女在 社会中的多重身份、等级。无论古今中外,人群除依性别分为男女两个等级群体外,又 依政治、经济、民族、宗教、伦理秩序等划分为其他等级、阶级或群体,它们与性别等 级呈交叉态势。女性既同属于处于卑下地位的“第二性”群体,同时又分属于社会地位 高低不同的各个阶级、等级、种族、民族、宗教群体等。或者说每一个女性除了性别身 份,还具有多重的其他社会身份、等级,或称“多重主体位置”(注:苏珊·S.弗里德 曼:《“超越”社会性别:“社会身份新疆界说”与女权主义批评之未来》,见杜芳琴 主编:《赋知识以社会性别--“妇女与社会性别”读书班研讨班专辑》。)。马克思 主义史学较多地注意了阶级压迫与性别压迫的同一性,而没有过多论述二者的差异与交 叉;而西方早期的妇女史学家又过多地强调了性别压迫,将妇女视为一体,忽视了妇女 群体中的种族、阶级等各种差异与矛盾。在这一点上,后现代女性主义的观点是值得重 视的:“应当用多元和综合的社会认同概念取代单一的‘女性’”;“把性别当作其他 许多概念中的一种,同时关注阶级、种族、民族、年龄和性倾向问题”。(注:南希· 弗雷泽、琳达·尼科尔森:《非哲学的社会批判--女权主义与后现代的相遇》,李银 河主编:《妇女:最漫长的革命》,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48-149页。)有的学者更 明确指出,没有单纯的所谓“女人”,必须说明是某个种族、某个族裔、某个阶级、某 种身份,甚至某种性取向的女人。中国传统社会同样是个多重等级交叉的社会,不仅社 会上的男女人群中有着明显的阶级和严格的等级之分,即使在同一家庭中,除了男女性 别等差,还有贵贱、嫡庶差别和辈份、长幼的伦理秩序。笔者觉得,由于传统社会极重 伦理关系与长幼之序,极重孝道,这就造成在多重身份、等级交叉中,性别等级不仅绝 对战胜不了阶级、社会等级的划分,有时也抵抗不过亲缘关系中的母子关系以及辈份、 长幼次序与嫡庶之分。汉乐府《焦仲卿妻》写的正是母亲的权威与对于子、媳的压迫, 《红楼梦》中贾母的地位同样说明了这一点;不仅儿子要孝顺母亲,男性晚辈要尊重诸 如伯母、婶母、姑母、姐姐、嫂嫂等女性长辈也是传统社会通行的伦常道德;在许多家 庭中,我们还可以看到正室嫡女的地位要远高于侧室庶子。所以,如何恰如其分地估计 和具体分析男女两性在不同身份、处境下的等级地位,阐释性别等级与其他社会等级的 交叉,也是妇女史研究应该特别注意的问题。不能仅强调性别而抹杀阶级、民族以及其 他社会、家庭等级之间的差异与矛盾;对妇女这一性别群体,也不能放弃进行阶级与其 他等级、身份的分析,而应该注意和展示她们在生活状况、社会地位、家庭地位及行为 观念等各方面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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