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子继承制度,不但使大地产占优势,这种优势还是以基本固定而非流动的形式出现,地产以硬化态势代代相传,几百年间,大家庭的地产少有增减。伯克那指出,“在不可分继承下,大中地产的数额既不可能随时间而增加,地产本身的规模也不会缩小”。(51)他对1664—1776年间德国五个地区的地产规模进行了统计,发现百年间地产的平均变化只是7%左右。(52)斯冬对1500—1700年英格兰的大家族地产作了历史追踪,发现在这200年间,绝大多数大地产都完整保留着。 例如肯特郡179家贵族中,至少有3/4在1700年后还保留着祖上的地产和社会地位。(53)之所以有1/4的贵族和地产消失了,这主要是因为中间经历了一场大革命,一些拥护王室的贵族被消灭了,否则地产完整保留的比例会更高。 中国析产制的后果与西方相反,虽然封建社会的每一时期都有一定数量的大地产和大家庭,但这些都不能巩固持久,长盛不衰。张载指出,“且如公卿一日崛起于贫贱之中,以至公相。……止能为三四十年计。造宅一区,及其所有,既死,则众子分裂,未几荡尽,则家遂不存”。(54)中国有句俗话叫“家无三代之富”,就是对这种势家豪民“分析版籍,自托于下户”,(55)“人之贫富不定则田之去来无常”(56)的历史现象最洗炼的概括。中国诸子析产继承的家庭财产关系,使家庭不能形成稳定土地占有,自然不能产生硬化的大地产。 (三)由于长子继承制使土地长期集中,有利于家庭财富的积累,这些财富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到来之际,都可能迅速地转化为资本,即封建财富起着一种前资本的积累作用。革命前英国伦敦市的参议员中,有118人拥有田产,其中96人有309处庄园,平均每人3.2个,这些人还都同时致力于工商业。(57)新贵布鲁克、法兰西斯、门塞尔等,在自己的庄园里分别办起了炼钢厂、玻璃厂和冶铁业。他们的资本,大部分来自田产的积累。 同时,长子制促使次、幼子们离开家庭和土地,进入社会的各个领域,活跃促进了工商业等各行业的发展,并使社会处于一个积极的流动过程中。法律史专家M. 黑尔指出:“长子继承土地的习惯使次子幼子们都去从事有意义的社会工作”,(58)彼得一世的“一子继承法”也明白无误地阐述了这个道理。一子继承土地,“其余的儿子就不致游手好闲,因为他们不得不通过服役、做学问、经商及其它途径来谋取自己的面包。而且他们为了自己的生计将做的一切对国家社会是有益的”。(59)因此,我们说,欧洲中世纪后期以来工商业的发展,与长子继承制不无关系。 中国的析产继承既然妨碍大家庭的持久延续,就必然导致出作为社会基础的单个家庭不能有效地积累财富。这种破坏作用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一是家庭财富的积累往往达不到一定量时就分化瓦解,家庭经济又还原到最低经济层次,然而再从最低经济起点上开始新的积累。二是有些家庭因某些原因或途径使财富迅速达到一定的量,但这种高层次的经济单位也会因析产而使财富由聚转散,并沿着这个趋势行进到无法再分解的程度。家庭财富不能积累,在新的生产关系到来之际,自然不能提供足够或一定量的资本。并且,析产使人们世代愈来愈严重地依赖于土地,终生以土地为伴,造成农本商末的观念根深蒂固,这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又设下了一道无形藩篱。 除上述诸方面外,最主要的是,不同的地产继承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有着直接和不可估量的促进或滞缓作用。西方由于继承制决定了封建大地产的世代延续,致使农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最初就从这些大地产中演变出来。英国15世纪及以后出现的租地农场,首先是封建大地产转化的结果。地产如果分析继承,大块土地既不可能代代由一人特有并长期出租,也不可能出租后由一人长期稳固地支配经营。圈地运动是英国封建地制向资本主义土地关系过渡的关键环节,圈地既建立了近代的土地制度,还为工业发展创造了原始资本,提供了大量自由劳动力。而圈地之所以能得以数百年间长期持久地进行,对农村社会带来根本的改造,这一切都是以贵族普遍地世代保持着土地所有权为前提的。唯有如此,他们才有权力驱赶佃农,圈占土地,搞资本主义方式的土地经营。 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对资本主义发展的契机作用在德、俄等国也是显而易见的,拿破仑战争后,德国经过了半个世纪农业资本主义普鲁士式道路的改造,以赎买形式将贵族一直握有所有权的份地卖给农民,获得了大量货币,所得货币使贵族能够迅速地把大量保留地转化为雇工的农场。贵族持有所有权的份地的出卖,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也加速了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向资本主义大土地所有制转化的过程。比起德国,沙俄亦是如此,然而搞得更快,1861年一次农奴制改革,就使俄国走向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马克思说:“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变成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为城市工业造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的必要供应”。(60)马克思对封建大地产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向资本主义转化,为资本主义农业乃至工业发展提供条件的深刻总结,正是英、德、俄等国近代历程的历史内容。 中国的地产分割继承使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极严重地桎梏了中国社会的向前发展。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难以突破,析产继承是一个强有力的制约因素,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因。如此说,首先是因为由析产决定的小生产,成为有内部机制和循环规律,可以无限再生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这种小农经济形态,就其本身的特征来说,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的,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累,又因其在生产过程中无所不包的状态而排斥社会生产的分工和协作,成为新的生产方式难以诞生的羁绊。马克思反复强调,“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61)中国的资本主义难以突破、发展,其实质就是难以突破小生产这个富有自我调适机制的经济韧带而发展壮大。 其次,小生产的分散封闭状况,使其既不能成为强有力的推动历史向前发展的社会运动的阶级力量,而且还要依赖高高在上的社会统治机器为其安排和保证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因之,小生产既是产生专制的温床,又是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建立在小生产基础之上的中国封建国家机器,正是以小生产的普遍存在为前提和相互依托的。中国历代王朝,当小生产者走向绝境时,就必然发生巨大的社会动荡或改朝换代。因此,对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争论,虽有诸家见解,但对小生产的制约和反作用,却有比较一致的认识。封建专制对社会发展的反作用,也是基于小农经济这个基础之上的。 再者,上论及英、德、俄等国因大土地长期稳定并占据优势,能够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到来之际抓住时机,迅速转化,把封建的大地产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大地产,为全面的资本主义发展创造条件,并使其本身成为发展的内容之一。世界近代历史中之所以能够出现农业资本主义化的英国式、普鲁士式道路,原因概在于此。而中国则不能实行西方式的转化或转化很少,绝大部分地产仍在小农经济范畴内缓缓地走老路;拖曳住了历史前进的步伐。再加上析产妨碍了家庭财富积累,不能使部分人集中大量货币以促使新的生产方式的成长,致使中国资本主义长期萌而不发,原始资本深感匮乏。总之,中国数千年延亘不易的诸子析产、均等平分的继承制度,从多方面制约滞缓了社会的发展,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一个最基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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