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学与辩证逻辑思维(4)
又如我国史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奴隶制问题,大家都是根据《家庭私有制和国家之起源》一书中的一段话来阐释,有的说是奴隶制有三种:一是“充分发展奴隶制”;二是“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三是“东方的家庭奴隶制”。当然,这段译文不准确是使人产生错觉的原因之一,恩格斯是用德文写的,经查对原文(德文单行本第210页)原意是“如果不是他们的野蛮性,因之他们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奴隶制; 既没有达到古典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达到东方的家庭奴隶制。那么由于什么呢”,这就说明恩格斯在这里讲的是两种奴隶制,而不是三种。事实上,不单是译文产生的错觉,更重要的是我们理解上缺乏辩证逻辑思维的结果。须知恩格斯在这里所谈的原意是:(1)这里讲的是日耳曼人的社会发展情况,即个别和特殊;(2)社会发展一般是原始社会发展为奴隶制,但日耳曼人没有经过奴隶制直接过渡到农奴制;(3)恩格斯讲的古典奴隶制是指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 只是作为发展的奴隶制的例子,也决不是说世界上奴隶制只有文中指出的两种;(4)马克思主义把社会发展分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一般的规律,但日耳曼人的个别有着特殊情况、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而不是生搬硬套,认为任何社会或民族都必须经过奴隶制;(5)日耳曼人之所以未经过奴隶制主要从内因出发,他们是在原始社会时期所固有的牢固的氏族定居,共有耕地,从事农业生产所决定的。恩格斯用野蛮性这个概念,代表那一阶段的物质生产情况,那时日耳曼人处在原始社会第二阶段即野蛮时期,有的人把野蛮性认为只是氏族制度,那不是作者的原意;(6)这一章(第八章)第三段起,就讲日耳曼人,如果孤立地拿这一段奴隶制来理解日耳曼人是不够的,决不能断章取义。总之,从恩格斯关于日耳曼人社会发展的分析,可以看出辩证逻辑思维的例证。因此,我们学习经典著作不能机械地形而上学地理解,更不能硬套,引用个别语句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我们少数民族有的经过奴隶制,有的不经过奴隶制。就我国商代奴隶制和四川凉山彝族奴隶制,都是奴隶制的一般和个别的特殊情况。都只能根据历史事实作出实事求是的判断。 第三、历史中的科学的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逻辑方法的组成部分。人们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认清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以及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方法之一。辩证逻辑认为,具体的东西是认识过程的起点和终点,感性具体是认识的出发点,抽象后的具体即许多抽象的总和或结合是认识的目的,而个别的抽象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辩证逻辑思维重视理性具体。 所谓抽象是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东西,把共同的、本质的东西抽取出来,抽象的结果就形成概念,这里所谓具体,与通过生动的直观得出的感性具体不同,理性具体在理性认识过程之中形成的,理性认识的抽象与具体成为辩证逻辑的范畴。 我们由感性具体通过抽象向具体(即在了解现象本质的基础上再现出来的具体)前进也是人们认识运动中否定之否定辩证规律的表现,作为许多抽象的总体的具体,是抽象的否定。但不是回到原来的具体,而是上升到较高阶段的具体。这时才可能深入地全面地认识具体。马克思的《资本论》是运用了辩证逻辑思维方法的典范,他在第一卷中基本上是研究纯粹形态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他由研究商品和货币两个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开始,然后进而说明资本的实质,第二卷研究流通过程,它比商品和货币更加具体,最后第三卷研究作为生产和流通的统一体的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这里资本主义表现为导致本身灭亡的矛盾的具体统一体,这个具体就不是简单的感性具体,而是通过科学的抽象的具体,辩证逻辑思维的优越在于此。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逻辑思维方法。首先是黑格尔提出的,可惜他是唯心主义的,最后得出“绝对观念”为止。马克思采用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思维,加以唯物主义的改造,使之成为科学的逻辑思维方法,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法。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从上面举出马克思《资本论》的例子,也可以看到和反映着研究对象本身的发展,也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发展。我们最经常应用的概念、定义,是经常可见的。但从辩证逻辑来说,就大大不够,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定义总是不充分的”,如果要对一个概念作出一个科学的定义,那就必须采用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中从具体到科学的抽象,又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才能作到。 总之,科学的抽象和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逻辑思维方法是研究历史的重要方法,正如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社会那样,我们对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特别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是必须遵循的,从而按照历史各个阶段的本来面目,并详细占有材料,去认识历史上各阶段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以及在各个阶段中发生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本质和发展。举一个极浅显的例子,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是具体的,但它既是感性具体又是理性具体。我们研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如果把不同阶段的地主等同起来,就是不懂得辩证逻辑思维。正因如此,我们得出必须推翻三座大山才能取得革命胜利的结论,这就是抽象与具体的辩证思维的实践意义。 以上只就新史学研究中必须应用的辩证逻辑思维方法三个方面作简单的说明,即新史学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应用辩证逻辑思维方法来处理历史上一切现象和问题,并要求分辨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资料,又在必然性的基础上找出因果性,从而发掘历史规律作为借鉴,为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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