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已经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回顾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史学发展的道路,可以清楚地看到封建史学的衰败,并被资产阶级史学、马克思主义史学所代替,马克思主义史学得到迅速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外国史学理论的引入、传播,引起积极的回响,中外史学的撞击、交流和融汇,始终贯穿其间,成为影响中国史学发展的不可缺少的动因之一。本文拟就这一过程的各主要阶段的基本内容,及这些内容所反映出的某些规律性现象作一初步探讨。 一 20世纪初,梁启超作为中国新史学思潮的旗手,针对封建史学的弊病发起“为史界辟一新天地”的“史界革命”。他的《中国史叙论》(1901年)和《新史学》(1902年)等著作振聋发聩,尖锐地批判封建史学,明确提出了资产阶级史学和资产阶级史学家的任务。中国史学开始脱离2000余年来的传统,揭开了近代中国史学发展的序幕。 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近代新史学思潮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的出现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同时应着重指出的是,反映了当时西方史学进步潮流内核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引入,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 西方史学理论较之西方一般历史学著作引入中国稍晚,而且在20世纪初主要是通过社会学的著作介绍到中国来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社会学中的社会进化理论。这是19世纪后半期西方用进化论解释社会变迁和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的实证主义思潮,在我国引起的直接反响。这批译成中文的著作大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西方学者的著作,如马君武译《斯宾塞社会学原理》(1903年)〔1〕、 赵兰生译《斯宾塞干涉论》(1903年)、吴建常从日文本转译美国吉丁斯著《社会学提纲》(即《社会学原理》)等。另一类是介绍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日本学者的著作,如章太炎译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1902年)、麦仲华译有贺长雄的《社会进化论》(1903年)、欧阳钧译远藤隆吉的《社会学》(1911年)等。 社会进化理论强调人类社会历史是不断向前发展的,是当时中国进步知识分子追求思想解放的有力武器。它不仅冲破了“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封建传统思想,而且对中国封建史学的复古观及“一治一乱”的循环史观也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梁启超论及历史研究的基本任务时明确指出: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2〕。严复、 章太炎、康有为等在探讨历史问题时,也都曾把社会进化论作为重要的理论武器。 20世纪初,大批中国学生赴日留学。1905年后,每年达1-1.5万人。1909年庚款奖学金设立后,大批中国学生又赴欧美留学。这些留学生对西方史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五四”运动前后,随着大批留学生归国,不少重要的西方史学理论著作译成中文出版,致使20-30年代外国史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出现了第一次高潮,并产生了较大的反响。 20世纪初期对西方史学理论的介绍,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分为两个阶段。“五四”之前,主要是译介日本学者的著作,而在此之后则主要是直接译介欧美学者的著作。从日文译介的著作计有:汪荣宝根据坪井九马三《史学研究法》和久米邦武、浮田和民等人论著编译有《史学概论》,在《译书汇编》第九期发表;1903年,浮田和民所著《史学原论》有李浩生等六种译本在杭州、上海等地出版。日本学者对英国著名史学家巴克尔(Henry Thomas Backle)历史思想研究的著作, 以及巴克尔的代表作《英国文明史》的部分章节,也译成中文出版。巴克尔是19世纪中叶实证主义史学大师,这些译介加速了实证主义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在中国的传播。 20世纪初西方史学理论引入中国,促使一些中国学者较清醒地认识到当时中国史学的弊病,并提出向西方史学学习的问题。蒋梦麟认为当时中国的历史研究和教学“泥古”风气很盛,“著作家本此恶习,集往日之糟粕而美其名曰新历史。教员本此恶习,聚臭腐之糟粕以酿新酒,学子之受之者无异饮酖毒而甘美酒也”。“欲救斯弊,莫过于弃往日之恶习而革新之。革新之道奈何,曰利用西洋近年来教授历史之经验,体察吾国社会生活之需要,适用吾国历史之资料”。像美国史学家那样,“扩张历史范围”,“改变历史方针”,“革新教授方法”,从而改变中国史学的落后面貌,使之得以进步〔3〕。朱希祖则明确指出:“我国现在的史学界,实在陈腐极了,没有一种破坏,断不能建设。”〔4〕至于如何建设,不少学者认为首先是“介绍现在西洋史学名著”,以“先明了现代西学的趋势”。这样,从上述认识出发,自20年代中期至30年代中期,一批颇有影响的西方史学理论名著陆续译成中文出版,主要有法国朗格诺瓦(Langlois)、瑟诺博习(Seignobos)的《史学原论》(李思纯译,1926年)、美国鲁滨逊(Robinson)的《新史学》(何炳松译,1924年)、美国班兹(Barnes)的《史学史》(向达译,1930年)、美国塞格利曼(Seigman)的《经济史观》(陈石孚译 ,1928年)等。 西方史学理论介绍到中国后,使中国史坛耳目一新。当时一些学者充分肯定了西方史学理论对中国史学发展的积极影响,认为这些“科学的治史方法”的输入,使“中国才有科学的史学可言”。在西方史学理论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下,中国史学家撰写的史学理论著作也开始问世,影响较大的有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1922年)、《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1926年)、《历史统计法》(1922年),李泰棻《史学研究法大纲》(1926年)、朱谦之《历史哲学》(1926年)、杨鸿烈《史地新论》(1924年)、何炳松《通史新义》和《历史研究法》(1927年)、卢绍稷《史学概要》(1930年)等。这些著作从不同角度介绍和讨论了欧美史学理论与方法,从某种意义上可被认为是对20世纪初传入中国的西方史学理论的回响,对当时的中国史学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在形形色色的西方史学理论中,当时以鲁滨逊代表的美国“新史学派”的理论,在中国史学界的影响最为突出。1916年,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攻读史学和政治学的何炳松归国,次年,他在朱希祖主持的北京大学历史系讲授西方史学原理时,即以鲁滨逊的《新史学》为教材,1920年至1922年讲授欧洲史时,使用的也是鲁滨逊编订的讲义,广泛地宣传了鲁滨逊的史学理论和方法。由于“新史学派”的理论是被当作代表了西方史学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的新理论而加以宣传和介绍的,所以在中国史学界引起了广泛的重视。除上述鲁滨逊和班兹(即巴恩斯)的两部名著外,“新史学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也大都译成中文出版,主要有约翰生的《历史教学法》(1926年)、绍特威尔的《西洋史学史》(1929年)、桑戴克的《世界文化史》(1930年)、巴恩斯的《西洋史进化概论》(1932年)、《新史学与社会科学》(1933年)及海士(即海斯)的《欧洲近代政治思想史》等。不仅何炳松在《新史学》中文版的《导言》中,对鲁滨逊及新史学派的观念备加推崇,陈训慈、陶孟和、衡如、谷凤池等学者也都在报刊撰文,高度评价“新史学派”〔5〕。他们认为“新史学派”所倡导的扩大历史研究的范围;对社 会历史现象进行综合研究;用进化的观点考察历史变化,强调人类历史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成长过程,以及明确指出史学的功能是了解现实和预测未来等等,使中国史学家对“科学的历史学”有了不少新的认识。他们结合中国史学研究的状况进行了有的放矢的阐释和发挥,使之成为批判中国封建史学的武器,“建设中国新史学”一时成为颇引人注目的鼓舞人心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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