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德形而上学探本”:作为“变易中的不变”的“性命之理” 亚里士多德指出过,追求“变易中的不变”是希腊哲学的一大倾向。如米利都学派的“始基”(arche),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logos),爱利亚学派的“太一”(ta hen),柏拉图的“理念”(eidos),亚里士多德的“实体”(substantia),等等,都是被假定为宇宙间一切变化和生灭的个体事物的始基或永久是它们自身的本体。近代西方哲学仍然在追求“变易中的不变”,用斯宾诺莎的术语说,就是“在永恒的观点下”(sub specie aeterni)考察事物。大体说来,古代思想是在探讨本体论意义上的实体性(substantiality)与个体性(individuality)的关系,而近代思想则从认识论方面探讨本质(essence)与现象的关系。“现象”指作为知觉对象的个体事物,“本质”则指依靠思维或理智的抽象作用而得出的事物的“共性”、“共相”、“本性”或“类”(specie)特征、普遍性,等等。不过,在近代自培根起,认为一切事物的永恒不变的形式是规律。自从达尔文的进化论出现以后,生物的“类”(物种)也被证明为在漫长岁月中演变着,再加上宇宙发生论这门科学的形成,近代的宇宙观,如恩格斯所指出,则认为“除永恒变化着、永恒运动着的物质以及这一物质运动和变化所依据的规律外,再没有什么永恒的东西”。[①d]或者如赫胥黎所说:“宇宙所表现的面貌与其说是永恒的实体,不如说是变化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除了能量的流动和渗透在宇宙的合理秩序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持续不变的”[②d]。这正是近代宇宙观与古代宇宙观的一个显著差异。 如果我们想借鉴西方的哲学范畴来理解孔子的“性命之理”,古代希腊的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体系是最适当的参照系。因为〔如我们在本论文第一节中已指出过的〕赫拉克利特和孔子一样,是世界上最早提出“一切都在运动、变化、产生和消失”的变易世界观的哲学家,而且赫拉克利特也探索了“不易”的宇宙实体。赫拉克利特的哲学在古代就以其“晦涩”而闻名,而黑格尔应当是赫拉克利特的最好的阐明者,因为在辩证的、发展的世界观方面,黑格尔是赫拉克利特的继承和发展者。以下,我们概述一下黑格尔所阐释的赫拉克利特的“不易”的“逻各斯”范畴在他的哲学世界观中的意义。 赫拉克利特在他遗留下的断简残篇中写道:“逻各斯(logos)虽然永恒地存在着,……虽然万物都根据这个逻各斯而产生……虽然它是人人共有的,多数人却不加理会地生活着,好像他们有一种自己的理智似的”(Diels,1,2)。我们且看黑格尔对赫拉克利特的解说。他引亚里士多德的如下记载:“〔赫拉克利特提出〕只有‘一’是常住的;……除此‘一’外,一切别的都流转着,无物是稳固的”。他还摘引了罗马帝国初期学者艾修斯(Aetius)几个断句〔艾修斯的全文为:“赫拉克利特断言,一切都遵照命运而来,命运就是必然性--他宣称命运的本质就是那贯穿宇宙的实体的‘逻各斯’。‘逻各斯’是以太(ether)的躯体,万有变化的种子”〕。黑格尔把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一”视为艾修斯所说的“逻各斯”。黑格尔于是说:“这个与运动、与诸个体的过程相统一的‘一’就是普遍、类、理智(Verstand,logos)”,“赫拉克利特把这个普遍、这个在对立中的统一叫做‘命运、必然性。’……这就是‘贯穿在全体的存在中的绝对关系(逻各斯)’。他把这绝对关系叫做‘以太的躯体,万有变化的种子’。在赫拉克利特看来这就是理念,就是普遍本身,就是本质,就是静止的东西”。黑格尔还指出了赫拉克利特所见到的逻各斯与人的理性(logos,Vernunfe)在认识论方面的关系,即赫拉克利特所说:“许多人生活着,好象他们有一种自己的理智(Verstand,logos);但是,理性(Vernunft,logos)不是别的,只是对于宇宙的安排(结构)的方式(转折、变化)之阐明(意识、洞见),所以,只要我们分享关于它的知识,我们就是在真理中”。[①e] 黑格尔对赫拉克利特的理解与表述不免有渗入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之处。不过,他揭示出了西方哲学的一个主要传统:即一方面认为逻各斯(理性)是人类特有的本性,如希腊的有识之士都认为人之异于禽兽的地方在于“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另一方面认为逻各斯(理性)是世界固有本性的,如恩格斯所指出:“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这对于希腊人已经是不言而喻的”[②e]。西方哲学所追求的真理就在于这两种理性的一致、统一或符合。所以赫拉克利特说:“理性不是别的,只是对于宇宙的结构方式的阐明”。黑格尔说:“〔西方〕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实在的和解”。[③e]所谓自觉的理性指认识主体的高级的认识能力。所谓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在希腊的形而上学中指宇宙的自我实现的、合理的秩序或变化的规律性;在黑格尔哲学中指“世界的内在的、固有的、深邃的本性”或“世界的共性”。探讨这两种理性的一致的哲学在德国被称为“逻各斯哲学”(logos philosophie)或“理性科学”(Vernunftwissenchaft)。 我们可以从西方逻各斯(理性)哲学与孔子的“性命之理”哲学的比较中来理解孔子的“性命之理”的本体论。 什么是“性命之理”?孔子的概述是: “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说封传》)。 可见,这个“性命之理”是先于天、地、人三才而存在的形而上的东西。在《易传》中天和地被认为在时间上是在先的:“有天地,然后有万物”;而这个“理”是绝对先的。所以,这个先天之理在自然界表现为“立天之道”(即阴与阳)以及“立地之道”(即柔与刚)。所谓“阴与阳”,如我们已经解说过的,是作为宇宙、生命动力的两个原理(即“一阴一阳之谓道”的“道”)。所谓“柔与刚”在这里不应当像旧的注释者那样理解为水和火(如敬子所说:“在地莫明于水火”)或山(固体)和泽(液体),等等;而应当从《系辞上》所说的“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和《系辞下》所说的“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去理解。由此可见,刚与柔作为“立地之道”的原理就是指“动者恒动、静者恒静”这个地球上的运动规律。由此可见,性命之理在自然界是万物生化和运动的动力和规律的始基(arche),这意味着,阴阳和刚柔所以是永恒不变的动力和规律,乃由于它们是最高的、普遍的精神实体的“性命之理”的体现者。从这里,孔子就很容易地推导出“仁与义”是永恒不变的立人之道,因为这个立人之道和立天、立地之道一样是“性命之理”所体现出的原理。如果借用亚里士多德的术语说,性命之理是天、地、人三才之道的“最后原因”是“最先的不动的推动者”(the first unmoved m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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