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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春秋繁露》看董氏《春秋》学(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南开学报:哲社版》 赵伯雄 参加讨论

二、董仲舒是怎样阐扬《春秋》大义的
    在《春秋繁露》的部分篇章里,董仲舒结合经文对他所认为的《春秋》中蕴含的“大义”作了深入的挖掘并加以阐发,这些东西就构成了董氏《春秋》学的主要内容。《春秋》的“大义”“究竟”有哪些,这当然值得研究:但在我看来,董仲舒究竟是怎样从《春秋》经文中剔发出这些“大义”来的,也有研究的心要。下面我们仅就几点“大义”略作探讨。
    (一)仁。在董仲舒看来,这是《春秋》的头等大义。“《春秋》之道,大得则王,小得则霸,王霸之道,皆本于仁。”(《俞序》)因为董仲舒把《春秋》看作是“治人”之书,所以他就要寻求“治人”的根本精神和原则,其结论就是这个“仁”字。对于“仁”这个概念,董仲舒基本上是按照孔子“仁者爱人”的定议以及孟子“仁政”的思路来理解的。“仁者,爱人之名也。”(《仁义法》)“何谓仁?仁者恻怛爱人,谨翕不争。好恶敦伦,无伤恶之心,无隐忌之志,无嫉妒之气,无感愁之欲,无险诐之事,无辟违之行。故其心舒,其志平,其气和,其欲节,其事易,其行道。故能平易和理而无争也,如此者谓之仁”(《必仁且智》)具体到政治上,就是德政与爱民。董仲舒《举贤良对策》云:
    臣谨按《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汉书·董仲舒传》)
    这是在阐发《春秋》经文中“春王正月”所蕴含着的大义:王者的作为要顺承天意,而天意是任德不任刑的,因此王者也必须推行德政。这种说教并不新鲜,重要的是这个大义是从《春秋》的经文中挖掘出来的。《繁露》中也有类似的说法:“《春秋》之序辞也,置王于‘春’、‘正’之间,非曰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也云尔。”(《竹林》)“天,仁也。天覆育万物,既化而生之,又养而成之。……察于天之意,无穷极之仁也。”(《王道通三》)“天之任阳不任阴、好德不好刑如是。故阳出而前,阴出而后,尊德而卑刑之心见矣。”(同上)
    行德政自然要爱民。董仲舒认为,《春秋》对于“苦民”、“害民”的举动都是持批评态度的,尤其是对于战争,都要给予谴责:
    《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故曰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害民之小者,恶之小也。害民之大者,恶之大也。今战伐之于民,其为害几何?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其所好者: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诗》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国。”此《春秋》之所善也。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竹林》)
    这是说《春秋》的“爱民”之义,是通过对所记事件的褒贬体现出来的。“凶年修旧则讥,造邑则讳”,是说《春秋》对这种事情采取的是讥刺与隐讳的态度,当然更不用说对“杀民”的战争了。《春秋》究竟有没有这个意思另当别论;而董仲舒指出《春秋》遣词造句的讥贬之意,归纳出《春秋》对某类事件或褒或贬的一般规律,这正是我们所说的董氏《春秋》学的重要内容。
    (二)奉天法古。董仲舒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楚庄王》)这里指出了政治行为的两大取向。“奉天”就是顺承天意,按天的意志办事。“《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义也。”(《玉杯》)这一原则的论证,正像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那样,是从分析《春秋》经文的字序入手的。“春王正月”本是《春秋》记事的恒辞,但在董仲舒看来,这几个字的次序也大有深意。“春者天之所为也”,故春在这里代表天;“正(月)”属历法问题,历法例当由王颁行,故“正”在这里可代表王的统治行为。把“王”字放在“春”“正”之间,是表明“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的意思。这种猜谜射覆般的论证乃是《公羊》学者特有的发挥经义的方法。再看“法古”。董仲舒说:“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员;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楚庄王》)可见所谓法古就是效法先王之道。那么这个大义是怎样从经文中看出来的呢?“《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楚庄王》)比较明显的例子,是宣公十五年《春秋经》记载“初税亩”,同时又记载了“蝝生”(蝝是蝗之幼者)。《公羊传》认为所以记载“初税亩”,是因为有所“讥”。为什么讥呢?因为“税亩”违反了“古者什一而藉”的传统作法。当年鲁国又发生了虫灾(蝝生),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公羊传》就说是“上变古易常,应是而有天灾”。故董仲舒在其《对策》中总结说:“《春秋》变古则讥之。”在他看来,《春秋》是以同时记载“初税亩”和“蝝生”这样两件事来表明对“变古”行为的讥贬的。
    (三)大一统。这里“大”是个动词,有赞成、推崇、张大之义。“大一统”是《公羊传》的主张。隐公元年《公羊传》曰:“元年春,王正月。……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是说所以要在“正月”前加一个“王”字,是为了表示奉行周王正朔,崇尚天下一统。对于战国儒者来讲,“一统”只不过是个理想;但到汉武帝时,天下一统早已成为了现实。因此,作为汉代官方意识形态的经学,肯定要维护一统、宣传一统的。董仲舒的《春秋》学就是这样。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主要是从“尊王”的角度对《公羊》大一统的精神作了发挥。
    天下一统要统一于天子。因此,大一统必尊王。尊王则是通过贬抑诸侯实现的。“《春秋》立义,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诸山川不在封内不祭。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适天子之贵。”(《王道》)这些原则是通过《春秋》的褒贬体现出来的:“楚庄王杀陈夏征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楚庄王》)此事在《春秋》(宣十一)里记作“楚人杀陈夏征舒”,而没有提到庄王,《公羊》及董氏都认为这样的写法是一种贬辞。按夏征舒是陈国的大夫,他因个人的私怨杀掉了陈国的国君,在当时被人目为“弑君之贼”。楚庄王是一位贤明的君主,他率领诸侯入陈杀夏,是为讨伐夏征舒的弑君之罪的,这在当时人看来是伸张正义。“庄王之行贤而征舒之罪重”,《春秋》为什么还要贬呢?因为楚庄王此举没有通过周天子,属于诸侯专擅行为。此外,齐桓公的“专地而封”(不通过周天子而封小国)、晋文公的“致王而朝”(践土之盟召周王前来),董仲舒认为《春秋》都通过特定的“书法”给予了贬斥,这样,《春秋》尊王的大义就凸现出来了。
    (四)贵元。“元”字在《春秋》里用于纪年,每一个君主的第一年都称为元年,自古如此。《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似乎也并无什么深意。但董仲舒却在这个字上大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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