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春秋繁露》看董氏《春秋》学(5)
(五)“辞不能及,皆在于指”(《竹林》) 这话的意思是说,事物是复杂的,有时单凭“善”或“不善”、“义”或“不义”这一类简单的判断,不能把“义”说清楚。这时候就要从《春秋》的主要精神方面去把握,不能死抠《春秋》的字眼。这就叫做“见其指者不任其辞”(同上)。例如《春秋》对当时战争的态度,总的来说是“恶之”的;但从书法上来看,“《春秋》之书战伐也,有恶有善也。恶诈击而善偏战(按所谓偏战,是指两军对垒,各据一面,不相诈),耻伐丧而荣复仇”(同上)。这是否与《春秋》恶战的主旨相矛盾呢?在这种时候,就要着重去掌握《春秋》的“指”,而不要被其表面的“辞”所困扰。原来《春秋》的褒贬,有时是相对的,是比较而言的。犹如“诸夏”之属内还是属外:相对于鲁来说,诸夏就算是“外”;而相对于夷狄来说,诸夏又成了“内”。同样,《春秋》所善的“偏战”,“比之诈战则谓之义,比之不战则谓之不义”。“故盟不如不盟,然而有所谓善盟;战不如不战,然而有所谓善战。不义之中有义,义之中有不义。辞不能及,皆在于指”(同上)。 (六)“诡其实以有避”(同上) 据《公羊传》说,《春秋》记事要“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样在用辞上便不能不做些手脚,或者要改变一下事实,或者要变换一下名目。董仲舒将这种情况叫做“诡其实”或者“诡其辞”。例如晋文公召周王于践土,《春秋》就“诡其实”记作“天王狩于河阳”,这是为尊者讳。又如隐公八年《春秋》云“公及莒人盟于包来”,仲舒说这是“诡莒子号谓之人,避隐公也”,意思是说,这里是为了给隐公隐讳,才将莒子改称为“莒人”的(与公盟的其实是莒子)。再如闵公元年《春秋》云“齐仲孙来”,据仲舒说,这个“齐仲孙”其实就是庆父,由于为闵公(尊者)、季子(贤者)讳才把“庆父”改写为“齐仲孙”的。这就叫做“《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玉英》)。用这种“诡辞避讳”的理论,可以把《春秋》中许多书法问题解释得圆通周至。至于这种解释是否都符合《春秋》作者的本意,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以上我们列举了几种董仲舒说明《春秋》书法的义例。应该说明,这远远不是其全部。董仲舒企图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学说体系,他要使《春秋经》的“一字褒贬”在这个体系中都能够得到合理的解释。当然,在我们今天看来,他的某些解释明显的是强词夺理、生拉硬扯,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汉代儒生研究《春秋》的方法。事实上,汉以后历代的经学家对《春秋》的研究,基本上都是沿着这个路子前进的。而且再深一步来说,可以认为,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儒对《春秋》经义的解说,对后世中国人的思想方法也是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的。 注释: ①《古史辨》第5册第442页。 ②杨向奎:《绎史斋学术文集》第111页。 ③康有为:《春秋董氏学》第115页。 ④皮锡瑞:《经学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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