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氏以《金縢》之“辟”为避位,我认为不妥,除此之外,其说很是允当。周公之被疑,本在摄政之初。当时,不仅二公,连成王也对周公有了疑虑。成王二年秋,“天大雷电以风”,成王与二公发金縢之书,成王便彻底解除了对周公的怀疑。而召公、太公之疑,脱释可能更早。《金縢》记“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是周公在做召公、太公的工作,《君奭》极可能作于此时。《逸周书·作雒》说,周公东征前,“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是召公已相信周公,并帮助周公做了东征前的准备工作。 从《君奭》篇本文也能看出其作于周公摄政之初。《君奭》篇开头记周公曰:“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怀,若无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呜呼,君已曰时我,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意思是说我们周朝虽然已受天命,但还不知道周的前景会怎样。这正是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的实际情况。因此,周公直接向召公叹道“君已曰时我”,对这句话,《伪孔传》的解释是:“叹而言曰:君也,当是我之留。”此言的背景正是召公对周公摄政之不悦。于是周公又以殷商以及周文王、武王为例论证有良臣作为辅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说服召公,以继续辅佐朝政。 《君奭》有“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冲子”,此言似乎是周公解释自己无意正式当政,而是要将前人的光美延及幼君成王。清人陈乔枞于此也发现了问题,他说:“周公以成王为冲子,自是幼少之时,若在复辟之后,则成王年逾二十,早有成人之道,岂得称为冲子哉!《尚书》篇次或亦不无错出,故《成王政》、《将蒲姑》二篇事本在前而编于后,未可以《君奭》编次在《洛浩》、《多士》后,而遂以为作于致政之后也。”(注: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转引自前揭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二十一。)陈说是。 (七)《多方》 一般认为,《多方》在《无逸》乃至《召诰》、《洛诰》、《多士》之后,时间在周公归政的次年。清人孙星衍发现了这种说法有问题,他认为《书序》把《多方》篇列在《无逸》、《君奭》之后,前尚有《成王政》、《将蒲姑》二佚篇;《史记·周本纪》将《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及《多方》俱列在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之后,与伐诛管、蔡非一时事,而《尚书大传》曰“三年伐奄”,按照这个说法,《多方》应是摄政三年事,当在《召诰》、《洛诰》诸篇之前。(注: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二十三,第459页。)顾颉刚先生也看到了这里编次上的不当。《多方》云:“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多士》则云:“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可见,《多方》是刚从奄回镐京时讲的,《多士》是践奄之后,筑成东都,迁殷民于洛邑时讲的。所以顾颉刚先生说“两文在时间上很清楚地有着一段距离;《多方》应在前,《多士》应在后,本无疑义”(注: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实考证之二),载《文史》第二十三辑。)这是没问题的。只是顾先生误认为周公在摄政时期称王,《尚书》中的“王”亦指周公,这影响了顾先生对《尚书》中《周诰》诸篇相关问题的看法。 孙星衍以为《多方》是周公摄政三年事,《书序》疏引郑玄注亦认为“伐淮夷与践奄是摄政三年事”,从而认为《多方》之作也应在成王三年。其实,这是因为其不了解伐奄前后经历了三个年头。将《今本竹书纪年》与《多方》本文稍事比较,便可发现《多方》乃是成王五年之事: 《今本纪年》:“成王……五年……夏五月,王至自奄。” 《多方》:“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又,《多方》本文中还有下列两句已明确交待了该篇为周公摄政五年(即成王五年)之事: 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 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 这两句中的“五年”、“五祀”都是指成王即位五年,因为此两句是成王对“多方士”亲言或周公代成王言。《多方》是记成王对众方国邦君的告词,此时,奄国彻底平定,东方尽皆归周,周朝的安定已经取得。《多方》先言成王自奄归,然后宣诰诸侯,前后实有内在的联系。杨向奎先生以为《多方》的开头“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可能不是《多方》的开头,而是错简,又说《多方》中的“五年”、“五祀”乃是从周公摄政之四年以后五年,即成王八年,因为《尚书大传》言“四年建侯卫”,到此时,殷侯殷士已臣服于周五年了。(注: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第150-152页。)笔者不同意杨先生的这个看法。 (八)《立政》 人们言《立政》篇第时往往与《周官》一起论说,皮锡瑞即根据《史记》以《周官》和《立政》二篇相接,连文为义,认为二篇为一时所作。笔者亦持这种看法。《史记》的记载是: 《周本纪》:“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 《鲁世家》:“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说。” 《书序》的说法与《史记》相合: 周公作《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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