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说,翰林学士制诏之作,政治现实性较强,对认识和研究当时朝政和社情有直接的史料价值,从文学的角度,也可以由此探索文体的演变发展。而侍讲学士之作,就上面所举的例子来看,则专业学术性较强,对研究有唐一代经学、史学、子学等也很有价值。唐代翰林侍讲学士在这方面的业绩,过去一向不被人注意,我们现在研究唐代以及整个古代翰林制度与职能,对此应有足够的重视和恰当的科学评析。这也是笔者撰写此文的原由和企望。 至于当时侍讲学士与文士的交往,一般未有如上述韦处厚盛山唱和诗那样一种诗歌唱和之风,但交往还是有的;虽然这些交往不一定在侍讲学士任职期内,但对研究当时文风还颇可参考。如李德裕于文宗大和四年(830)冬,在赴西川节度使任途中,经汉州(今四川广汉市),有《汉州月夕游房太尉西湖》五律二首,郑浣即有和诗二首,这时郑浣已出院二年,任兵部侍郎,在京中。可见在此之前,他在任侍讲学士时已与李德裕有交往。又刘禹锡也有和诗。(注:见《李德裕文集校笺》(傅璇琮、周建国合撰)之别集卷四,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刘禹锡另有《奉和郑相公以考功十弟山姜花俯赐篇咏》诗,作于文宗开成三年(838),时在洛阳。郑相公为郑覃。按郑覃于大和二年六月自侍讲学士出院为礼部侍郎,于大和三年、四年连续两年知贡举,这也值得注意,后于大和九年十一月甘露事变后入居相位;考功十弟为郑朗,时为考功郎中,过两年,开成五年四月也入为侍讲学士。由此可见郑覃、郑朗曾先后任为侍讲学士,都与刘禹锡有诗作交流。(注:刘禹锡此诗之撰写时间,及郑覃、郑朗事,参见陶敏、陶红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卷十一,长沙:岳麓书社,2003年版。)许康佐则早期即与元禛有诗作酬和,元禛有《酬许五康佐》诗,自注“次用本韵”。元禛此诗作于元和五年(810),时正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注:参见杨军:《元禛集编年笺注》,西安:三秦出版社,2002年版,第294页。)此当为许康佐以诗远慰,元禛即次韵相答。至于王起,则交往更多,与白居易、张籍、元禛、刘禹锡、李德裕均相交甚深。会昌三年知贡举时,华州刺史周墀赋诗寄和,王起与此时登榜进士20余人均作诗相和。这种唱和之风较韦处厚盛山十二诗,气象更盛,一时传为佳话。(注:详见《唐摭言》卷三,又《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晚唐卷》,沈阳: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收稿日期:200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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