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夏年代学研究 工程的夏年代学研究分文献学、考古学、天文学三条技术路线进行。考古学方面,工程设置了“二里头文化分期研究”与“早期夏文化研究”两个专题。1997年11月,夏商周断代工程在河南郑州商城、偃师商城、王城岗遗址召开了“商前期与夏文化研讨会”,通过现场考察和讨论,学者们普遍认为: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部分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一期还不是最早的夏文化,早期夏文化应该到嵩山南北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中去寻找。“早期夏文化研究”专题在原有的基础上,对相传为禹所居的阳城所在地登封王城岗和启所居的阳翟所在地禹县瓦店做了大量工作,补充发掘出了许多新材料。 工程对属于早期夏文化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与二里头文化作了分期与测年,结果如下: 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可分为三段:第一段:以王城岗一期、煤山一期为代表;第二段:以王城岗二、三期、瓦店一、二期、煤山二期为代表;第三段:以王城岗四、五期、瓦店三期为代表;经北京大学AMS对王城岗遗址采集的系列含碳样品进行[14]C年代测定并拟合,得出第一段年代范围是:公元前2190~前2105;第二段的年代范围是:公元前2132~前2030年;第三段的年代范围是:公元前2050~前1965年。 二里头文化可分为四期:第一期:以二里头遗址一期为代表;第二期:以二里头遗址二期为代表;第三期:以二里头遗址三期为代表;第四期:以二里头遗址四期为代表。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与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合作,对二里头遗址采集的系列含碳样品进行[14]C年代测定、拟合,并与考古分期成果相整合,初步推定出二里头文化各期年代范围:四期为公元前1560~公元前1521年,三期为公元前1610~公元1555年,二期为公元前1740~公元前1600年,一期为公元前1880~前1730年。 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遗址一期之间,从文化传承关系和[14]C测年结果分析,仍存在缺环。有学者认为河南新密新砦遗址的某些单位为代表的遗存,早于二里头一期,晚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正可填补其间的空白。 天文学方面,工程设置了“《尚书》仲康日食再研究”、“《夏小正》星象与年代”、“禹伐三苗综合研究”三个专题,以配合夏年代学的研究。这三个专题都获得了具体的年代数据,可与上述考古测年数据相调和。从而为夏年代框架的建立提供了参考点。 在上述考古测年与天文计算的基础上,再结合文献所载夏代总积年,便可对夏年代框架作出初步估定。文献所见夏代积年主要有两种说法:(1)471(472)年说:《太平御览》卷八二引《竹书纪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路史·后纪》卷一三下注所引《汲冢纪年》则为:“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当以年代较早的诸书所引为准。(2)431(432)年说:《易纬稽览图》:“禹四百三十一年。”(“禹”指整个夏代)这是殷历家的说法。《世经》:“伯禹……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431与432之间的一年之差,亦或传抄致误,当取年代较早的殷历为是。 关于471年说与431年说相差40年的原因,历来有两种解说:一是471年包括羿、浞代夏的“无王”阶段,431年不包括“无王”阶段;二是471年自禹代舜事起算,431年自禹元年起算。工程采用前一种解说。 夏代基本年代框架的估定包括两点,一是夏商分界,二是夏代始年。夏商分界已推定为公元前1598年(前1600年)。关于夏代始年的推定,我们用两种方法:一种由已定的商代始年,依夏总积年为471年上推;二是从考古学上推定夏文化的上限,依靠[14]C年代数据推导出夏王朝开始的年代范围,最后将二者加以整合。 关于夏文化的上限,学术界主要有二里头文化一期、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两种意见。现将夏文化的上限推导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二段,其年代约当公元前2132~前2030年。由公元前1598年(前1600年)为商代始年,再上推471年,则夏代始年为公元前2069年(前2071年),取其近似值,估定为公元前2070年,正好在工程考古测年所得夏代始年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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