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究竟该如何来确定社会史研究的对象与内容呢? 我认为,社会史研究对象较为适当的表述应包括社会基本构成和社会运行两大部分。 在我看来,社会史作为社会学与历史学的交叉学科,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区别于其他社会学科的一个显著特点,即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人类历史上的社会。依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观点,社会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换句话说,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是由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如由血缘关系形成了家庭、家族与宗族等;由地缘关系形成了邻里、政区与社区等;由业缘关系形成了工会、农会与商会等;还有靠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宗教的关系形成的各种社会组织。因此,社会史必须首先从社会学的视角来剖析人类历史上社会的基本构成,即研究构成社会的各种社会关系。 然而,社会史的研究任务,不能仅限于此。社会史的根本目的还在揭示社会自身在历史上的运行状态、作用和地位及其发展规律。因此,社会史研究的另一重要任务,即是要研究历史上社会的基本运行状况。 所谓社会运行,社会学中有不同的理解。我的理解是指由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的社会系统,按照一定规律、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社会史所要揭示的社会运行状态可分为纵向与横向两个方面:社会运行的纵向方面是指社会的发展与变化。研究社会的纵向运行,其目的在于揭示历史上的社会在其前后相继的发展过程中所表现的承继关系、变异关系和中断关系。社会运行的横向方面是指人类社会在其发展的某一阶段中,构成社会的诸要素、诸系统的交互作用状况。研究社会的横向运行,其目的在于揭示历史上的社会在横向运行过程中各社会系统所表现出的交叉与渗透关系,以及相互制约、促进和转化关系。社会的纵向运行和横向运行就构成了人类社会自身运行轨迹。因此,从社会学的视野去描述、总结历史上人类社会运行轨迹,也就必然成为社会史研究的另一基本任务。 总之,在我看来,社会史既不是那种能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组织、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社会生活方式等都包罗在内的所谓的“综合性学科”,也不是仅仅只能反映社会生活和社会生活方式的专题史,而是从社会学的视角来观察历史上社会的一门专门学科。社会史的研究对象是人类历史上的社会构成状况和社会运行状态,其研究任务在于揭示历史上的社会自身发展、变迁的过程及规律。 我们新近出版的《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就是按照上述认识来规定其研究内容的。该书共分12章。前六章主要论述了民国时期的社会构成,内容包括民国时期的人口和民族、家庭和宗族、行政区划和城乡社区、阶级和阶层、政党和团体等。后六章主要论述了民国时期社会的运行状态,内容包括民国时期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组织的调控机制与措施、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社会问题、主要社会思潮和社会改良活动等。《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所述内容,反映了我们对社会史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基本认识。 二 关于社会史学科的体系 社会史学科的体系问题,通俗一点说,就是如何从学科的要求来科学地编写社会史。关于这一问题,在此之前尚很少有人正式论及过。但我们通过几部现已出版的社会史著作的编写原则,以及与此相关的争论,仍可看出学术界在此问题上认识的差异。 差异主要体现在编写社会史的立足点问题上。即编写社会史究竟立足于“社会”,还是立足于“历史”?这一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社会史的学科性质问题,涉及到社会史作为一门学科,与社会学、历史学的关系问题。 应该说,在有关社会史的学科性质,以及社会史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上,学术界已作了广泛的理论探讨。如冯尔康在《开展社会史研究》一文中指出:“社会史是一个边缘学科,它以其研究对象,将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民族学、人口学结合起来,它综合这些学科中历史的社会生活的内容,可以说是这几个学科边缘部分的结合部。”(注:冯尔康:《开展社会史研究》,《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 王先明则用“历史的社会和社会的历史”来表述他对社会史与社会学、历史学关系的认识(注: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思考》,《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而周晓虹则撰文表示, 他只同意王先明关于社会史表述的前半段,而不同意其后半段(注:周晓虹:《试论社会史研究的若干问题》,《历史研究》1997年第3期。)。 学术界关于社会史学科性质,以及与之相关学科关系的不同认识,无疑表明了要构建社会史学科的体系并不是一件易事。 事实上,从人们对于现今已出版的几部社会史著作的编写体系的批评中,更能看到这一点。 乔志强主编的《中国近代社会史》,张静如等主编的《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中国社会之变迁》,以及由我主编的《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是现今所见到的几部具有完整学科体系的中国近现代社会史。就是这几部社会史,自出版以来,在学科体系方面,都受到了学术界程度不同的批评。如乔志强的著作就被人批评为只是“从历史上的社会(横断面)而不是从社会的历史(纵剖面)来确立整体的理论体系”,在其理论建构中“弥漫着浓重的社会学的理论特色”(注: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的理论思考》,《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4期。)。 拙著《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出版后,虽被一些同仁誉为“这一理论框架是成功的,是比较成熟的”;“这个理论框架的制订,对于明确社会史研究对象和社会史学科的性质,是一个关键”(注:《社会史研究与〈中国社会通史〉研讨会纪要》,《光明日报》1997年4月11日。)。 但也有人批评我们的理论体系“强化了社会学”,而“弱化了历史学”。 那么,究竟能否建立起为大多数人所认可,较科学的社会史体系呢?我认为关键就在于能否给社会史以一恰当的定位,能否在社会史的研究中给社会学、历史学以一恰当的位置。从现今社会史研究的现状来看,在短时间内要使人们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上趋于一致仍是很困难的。但我们不要为这种困难所止步。大家尽可根据自己对社会史学科的认识去构建社会史的体系,也尽可根据自己的认识去批评现已构筑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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