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雄(公元前53年--公元18年)字子云,是西汉末年重要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早年以作赋著称,晚年致力于沉思。《汉书》本传赞扬他“博览无所不见”,“默而好深湛之思”,又说他“实好古而乐道,其意欲求文章成名于后世。以为经莫大于《易》,故作《太玄》。传莫大于《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于《苍颉》,作《训纂》。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赋莫深于《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于相如,作四赋。皆斟酌其本,相与仿依而驰骋云。”虽属模拟之书,却亦不失为新的创作。实际上,他是选定了当时各类著述中居于第一位的著作,作为自己所要达到的目标。扬雄虽然没有留下专门的史学著作,但其《法言》的一部分,“则在用心上是拟《春秋》”,只是“当时及后人被他瞒过了”(注:徐复观:《两汉思想史·扬雄论究》。),并且提出了一些史学的重要原则,对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 一、历史观和史学观 在扬雄看来,历史是发展变化的。他曾明确指出:“世异事变,人道不殊;彼我易时,未知何如?”(注:扬雄:《解嘲》,见《汉书·扬雄传》。)认为社会历史的变迁是难以预料的。其《太玄赋》也说:“自夫物有盛衰兮,况人事之所极!”人类历史的发展和人们的事业,也是有盛有衰,曲折复杂的。他具体论述说:“往者周罔解结,群鹿争逸,离为十二,合为六七,四分五剖,并为战国。士亡常君,国亡定臣;得士者富,失士者贫……”(注:扬雄:《解嘲》,见《汉书·扬雄传》。)过去,由于周朝不能消除怨恨纠纷,遂使诸侯并起,群雄逐鹿,离合兼并,逐渐形成了战国时期七国争雄的局面。朝代在不断更替,也没有固定的君臣关系。而历史发展到汉代,“今大汉,左东海,右渠搜,前番禺,后陶涂;东南一尉,西北一侯;制以质鈇,散以礼乐,风以诗书,旷以岁月,结以倚庐。天下之士,雷动云合,鱼鳞杂袭,咸营于八区。家家自以为稷契,人人自以为咎繇……”(注:扬雄:《解嘲》,见《汉书·扬雄传》。)则完全是一派疆域辽阔,统一富强,繁荣昌盛,国泰民安的升平景象。 照上述材料来看,扬雄是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一种进步性的过程。他在《法言》中也表达了这样的观念。他以为,人类最早处于原始的蒙昧状态,经过圣人的开辟创造,才进入了有礼法的文明社会,所谓“鸿荒之世,圣人恶之,是以法始乎伏羲而成乎尧”(注:扬雄:《法言·问道》。);夏商周都是其乐融融的盛世,“虞、夏之书浑浑尔,《商书》灏灏尔,《周书》噩噩尔。下周者,其书谯乎”(注:《法言·问神》。);自春秋战国以至秦朝,是兵戎相见,诸侯兼并的战乱年代,“齐桓、晋文以下,至于秦兼,其无观已。……所谓观,观德也。如观兵,开辟以来,未有秦也”(注:《法言·寡见》。);而到了汉代,历史又进入了清平昌盛的辉煌时期,“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其庶矣乎!辟雍以本之,校学以教之,礼乐以容之……唐矣夫”(注:《法言·孝至》。)!这些论述清楚地表明,扬雄具有一种“历史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观念”(注:李英华:《第二部论语》,载《孔子研究》1997年2期。),虽然他自己并没有明确表述出来。 扬雄的这种历史发展观,是同他推崇阴阳交易的辩证思维分不开的。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阴阳、刚柔等对立面的交互作用,从而形成了“盛则入衰,穷则更生,有虚有实,流止无常”(注:扬雄:《太玄·玄摘》。)的永恒的变化过程。而这个过程是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所谓“出冥入冥,新故更代。阴阳迭循,清浊相废。将来者进,成功者退;已用则贱,当时则贵”(注:《太玄·玄文》。)清浊即阴阳,阳清而阴浊。在这个过程中,处于上升阶段的正在发展的事物,尽管它微贱、弱小,却是极有生命力的;处在下降阶段正在衰退的东西,尽管它很显贵、强大,却是走向灭亡,是可鄙视的东西。他特别重视事物更新的发展,提出了“好其所新”的崭新观点,这就是《太玄摛》所说:“其动也,日造其所无而好其所新”。扬氏的辩证思维,反映到历史观上,则形成了他关于历史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观念。 扬雄还认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因与革的问题。他指出:“或问:道有因无因乎?曰:可则因,否则革。”(注:《法言·问道》。)社会历史的发展总是有因有革,有因袭有扬弃。凡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东西,就要继承保留下来,不能盲目抛弃;反之,凡是不再符合时代需要的过时的东西,就要坚决加以改革,不能固守陈规。据此,他又针对董仲舒“天不变道亦不变”的观点,明确提出:“夫道非天然,应时而造者,损益可知也。”(注:《法言·问神》)治理国家的根本制度、措施和规范,并非天造地设,不可改变,而是依据时势变化的要求而制定、修改和不断完善的。他说:“五帝垂典,三王传礼,百世不易。叔孙通起于枹鼓之间,解甲投戈,遂作君臣之仪,得也。甫刑靡敝,秦法酷烈,圣汉权制而萧何造律,宜也。故有造萧何律于唐虞之世,则誖矣;有作叔孙通仪于夏殷之时,则惑矣;有建娄敬之策于成、周之世,则缪矣;有谈范(睢)蔡(泽)之说于金张许史之间,则狂矣。萧规曹随,留侯画策,陈平出奇,功若泰山,向若阺隤,唯其人之赡知哉,亦会其时之可为也。”(注:扬雄:《解嘲》,见《汉书·扬雄传》。)这就有力地打击了董仲舒“奉天法古”的倒退历史观。 扬雄还进一步从哲学的高度论证了社会政治制度的因革、损益,关系到国家事业的成败。他在《太玄》中说:“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革之匪时,物失其基;因之匪理,物丧其纪。因革乎因革,国家之矩范也。矩范之动,成败之效也。”(注:《太玄·玄瑩》。)因循即沿袭、继承。革、化即变革、变化。矩范即法式。这段话说明:第一,“因循”与“革化”是事物发展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两个对立方面,二者相反相成;缺一不可。第二,“因循”与“革化”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各有其重要作用。有革而无因,事物就不能发生;有因而无革,新事物就不能形成。第三,这两个方面都不可偏。只讲一面,偏执一方,就不符合事物变化的法则,就不能使事物顺利发展。只有按照这个规律办事,既因又革,才能促进事物的发展。第四,“因循革化”也不是随意妄为,而是因要合理,革要适时。第五,“因循革化”不仅是自然界,也是社会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法则,是事业成败的重要条件。此种学说,充分展现了扬雄进步的发展的历史观。所以,他对“五德终始”的循环史观也表示了强烈的不满:“或问黄帝终始。曰:托也。……夫欲售伪者必假真。禹乎!卢乎!始终乎!”(注:《法言·重黎》。)对“五德终始”说伪造骗人的本质的揭露,可谓一针见血。 扬雄提出了自己的史学见解,他评论史书说:“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注:《法言·重黎》。)太史迁,指司马迁所著《太史公书》,即《史记》。这里他提出了写史书的三个方面问题:立事即叙事;品藻即对历史人物的品评;实录,是说要有文献及事实的根据,不虚美,不隐恶,秉笔直书,实事求是。唐刘知几著《史通》,有《叙事》、《品藻》、《直书》专篇,同样认为一部良好的史书要注意这三个方面,以实录直书为贵,反对曲笔阿世。可见,扬雄所云虽然简略,其影响却相当深远。 扬雄主张实录直书,重视对史事和人物进行褒贬,对历史作出公正的评论,这就是他所说的“品藻”。《法言》一书以大量的篇幅来品评人物,甚至专门辟出了《重黎》、《渊骞》两篇。《法言》的人物品评,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从学术史的角度所作的批评,一是从政治立场出发所作的历史性评价,但其中都贯穿着一条准则,即以儒家思想为标准,所谓:“人各是其所是而非其所非,将谁使正之?曰:万物纷错,则悬诸天;众言淆乱,则折诸圣。或曰:恶覩乎圣而折诸?曰:在则人,亡则书,其统(理)一也”(注:《法言·学行》。)。一切都要以圣人之是非为是非。同时,又辅之以道家思想。其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深深地影响了班彪、班固父子。他开启的品评人物的学风,对魏晋玄风也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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