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滨海地域与滨海人群 陈寅恪先生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中,率先揭示滨海地域在汉末至北魏之世政治变局与文化演进中的意义,以为此三百余年间,“凡天师道与政治社会有关者,如汉末黄巾米贼之起原,西晋赵王伦之废立,东晋孙恩之作乱,北魏太武帝之崇道,刘宋二凶之弑逆,以及东西晋、南北朝人士所以奉道之故等”,皆可“用滨海地域一贯之观念”解释之;而“海滨为不同文化接触最先之地”,故天师道“信仰之流传多起于滨海地域”,或当缘于滨海地域之易于接受“外来之影响”。①其所揭“滨海地域”之概念,实颇可解释汉隋间政治变局、社会变动与文化演进之若干重大关节。然未知何故,数十年来学界于其所揭示之“关陇集团”、“山东豪族”、“河北胡化”等,皆颇多阐发、继承或讨论,唯于此“滨海地域”之概念与理路,却甚少见有具深度之阐发与讨论。② 陈先生所揭示的“滨海地域”,乃是相对于非沿海州郡而言的宏观概念,只能视作一种文化区域或较抽象的研究范畴,很难将之作为独立的政治或经济地理区域加以界定。欲将“滨海地域”作为一种研究对象,就必须对“滨海地域”之概念,作出相对明晰之界定。我们认为,“滨海地域”应指濒临海洋、居住人群之生计与海洋环境有着密切关系或受海洋环境影响甚巨的地区,包括大陆的沿海地区、沿海诸岛屿及相关水域。滨海地域的范围,固然与其和海洋的空间关系直接相关,但更重要的是生活于其间的人群在生计方式、居住方式诸方面依赖于海洋:他们以捕捞、采集、养殖、制盐或海上航行、运输、贸易作为主要的生计手段,靠海为生;以水上生活为主,或者居于舟船,随潮往来,或者虽然上岸定居,抑或耕种土地,养育山林,然舟船仍为其家庭生业的主要依赖。质言之,“滨海地域”应当是靠海为生的人群生活、活动的区域。它既包括一部分陆地、岛屿,也包括一部分海域,而以海为生的人群乃是界定滨海地域的关键。因此,中国历史上的滨海地域,乃是指靠海为生的人群所居住、活动的区域。在这个意义上,“滨海地域”首先是一种立基于自然地理区域的经济区域,是以与海洋有关的生计方式和经济形态为主要依据界定的区域。 在历史时期,滨海地域可以提供给人们的生活资源与条件主要有三种。一是以鱼为主的各种海产品,获取的手段主要是捕捞和养殖;以捕鱼、养殖为主要生计方式的人户,即“渔户”。二是海盐,获取的方式主要是煮海水为盐,后来发展为晒盐;主要以生产食盐为生的人户,即盐户(又称为“灶户”)。三是航行,海岸港湾提供了便利的停泊点(港口),广阔的海洋提供了海上交通与运输的便利(近海航路),从而给滨海人群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生计手段:做水手;主要从事航海运输的水手及其家庭,即“船师”、“艇户”。当然,对于生活在滨海地域的人群而言,鱼、盐、港口与航路都是可供选择的生计资源与条件,完全可以甚至是必须兼而采之。所以,居住于僻远海岛的渔民很可能拓殖岛上的荒地,也可能在海边置灶煮盐,同时将自制的盐运往内地销售(“私盐”)。这样,他就兼具渔民、农夫、灶户、水手甚至是“海商”的多重身份。尽管如此,就某种具体的人群而言,在各种可能的生计手段中,仍然会有一种或两种生计手段占主导地位。所以,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其所依靠的主要生计方式与生存空间,将之区分开来:农民与盐民主要居于陆地(包括岛屿)上,以耕作和产盐为主要生计手段;而渔民、水手则主要活动于近海水域,以船为家,漂泊不定,以捕捞养殖及海上运输为主要生计手段。 无论是渔户、盐户还是艇户,都不可能单纯依靠鱼、盐产品或航海运输而生存,所以,滨海地域的经济,存在着结构性的短缺,是一种不能完全自给自足的经济,它必然需要以不同方式与农耕因素或贸易因素相结合,才能补充其经济之不足。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在滨海地域垦田耕种,以收获粮食;二是以鱼、盐及其他海产品或航海服务,换取粮食、衣物及其他生产生活用具;三是通过武力手段抢夺陆地人家或海上运输的粮食、衣物及其他用品。滨海地域经济的结构性短缺或不自足性,促成了滨海地域经济的外向性,又必然推动滨海人群逐步进入王朝国家主导的经济与政治社会进程及其体系之中。 因此,滨海地域的经济与社会、政治进程,主要受到滨海环境与资源条件、资源利用方式(特别是制盐技术、航海技术、捕捞养殖技术等)以及与外界关系(特别是其与王朝国家主导的政治经济社会体系之间的关系)三方面因素的制约或影响,其中,资源利用方式及滨海人群与王朝国家间的关系是能动的变量。我们试图主要根据这两方面的变化,将可据文献研究的滨海地域的经济社会与政治进程区分为中古、前近代与近代三个时段:中古时代大致相当于汉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前近代大致相当于宋元明及清前期,而近代则是指近代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特别是近代航海技术)引入并推广之后。 就中古时代而言,在滨海地域从事农耕的农户,其所耕种之土地受潮汐影响,需要建造海塘、水门等水利设施,方能开展农耕,亦即其农耕生产与海洋有着密切关系,而其身份则大抵与内陆地区的农户一样,较早地被纳入王朝国家的版籍系统,成为编户齐民。从事盐业生产的盐民(灶户、灶丁),则在不同时期,分别处于豪强巨商和官府的控制之下,而以受到官府直接控制为主,相关研究亦已大致揭示出其身份、生计与负担的基本情形。唯活动于近海水域、漂泊不定的“水上人群”,相关研究虽有所揭示,③却仍有诸多环节未能详悉。因此,本文即试图通过对文献中“海上人”、“白水郎”与“游艇子”、“海螺姑娘”的传说以及“漂移的罗浮山”等记载的考辨剖析,考察中古时代滨海人群的基本称谓、属性及其在沿海漂泊流动、上岸等部分情形,以期对中古时代在滨海地域特别是近海水域活动的“水上人群”形成若干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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