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景迁在书写人物时对编年的纪传体形式并不热衷,他认为人们生活背后的“组织原则”与“自身记忆”并不是“编年形式”(16)的,因此在谋篇布局上有着自己独特的考虑。史景迁总是喜欢将作品以“蒙太奇”的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我在跳跃,我将这些跳跃以符合逻辑的形式编排起来”,使其“如戏剧发展般从一个情节到另一个情节”。(17)而在情节的发展中,史氏又非常善于将众多的因素编排在前,而将最能反映历史主题的因素编排于后,使其情节发展呈现为一种由多而弱到少而强的特征。(18)比如《中国皇帝》的布局,史氏曾言道,“本书前五章都是对第六章的扩充的阐释,而第六章则完全是对康熙本人1717年草就的临终遗诏的翻译。这份遗诏刻画了康熙所要表达的主要思想”。(19)再如《利玛窦的记忆之宫》中的最后一节,史氏几乎原文不动地移用了利玛窦的原文,因为在他看来这正可“作为他自己一生的总结”。(20)史氏的此种谋篇布局可谓匠心独运。在他看来,上述的章节实际上全是传主们人生记忆中最重要的时刻,而他就是要抓住并解释它们。(21)总体来看,对布局的编排与情节的设定令史氏的著作颇具“故事性”,特别是在此过程中,史氏往往放飞自己的思绪,从而使虚拟与实际、事实与想像之间变得异常模糊。史氏的此种写史手法在很大程度上的确与小说技巧相类,因之其著述文学色彩也便特别突出;兼之史氏在著作中往往并不给出所谓的解释与结论,从而难免要引起学界的广泛争议。可以说,这是史氏著史特色中最为突出的一点。 社会史视野也是史氏著史的另一显著之处。史氏曾经言及治社会史是其一种自觉,即便在阅读史料时,他也非常注重社会日常生活的史料。对此,《上帝的中国之子》与《追寻现代中国》诸书有着集中体现,且已为有关学者指出。(22)囿于篇幅,此不赘述。总之,通过对史氏著史风格的初步梳理与勾勒,我们已完全能够对此作进一步的探讨。下面,我们将从史氏的治史理念、东西方文史传统的影响以及美国当代史学的发展脉络三个层面对史氏著史风格的形成因素加以探讨。 首先,一种史学风格的形成与史家的治史理念密切相关,在史氏著史风格的背后,应潜伏着史氏独特的治史理念。对史景迁的治史理念进行探析,首先要知道史氏是如何看待史学的性质。在史氏看来,史学是要用文学化的语言来传递某种品质,作某种道德品评的。但必须明确的是,文学并不等同于小说。文学在他看来更是一种哲学上的传统,而小说却有着一种方法论上的意义。由此,小说写作除了广义上的通情合理外,不必以“事实为依据”;而史学著述则要使其既在一个层次上“准确”,又在另一个层次上“表达感情和给所述故事以更丰富的背景”,从而“接近艺术以取得更深层次的效果”。(23)可见,史景迁心目中的史学是介于科学与艺术之间,且较偏重于艺术性的。史氏的此种史学认知具有明显的人文特色,这也便决定了其在历史书写时,不会单纯以史实的真实性为满足,更重要的还是要通过对史实的重新建构来获得某种意义。而文学化的语言便是其表达方式。 其次,在历史写作的服务对象上,史景迁反对将史学作品与社会民众相脱离的作法。在他看来,那些书斋里枯燥乏味的写作使很多话题兴味索然。于是,他便要尝试着以新的方式来为公众书写历史。(24)这也就决定了他必须要写出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作品。而追求史学著述的可读性,注重写作技巧便成了顺理成章之事。史学著述除可读性之外,社会民众的兴趣点也是史氏着重考虑的。如《王氏之死》一书之所以先从1668年的那场大地震写起,其原因便在于撰写此书时中国刚刚发生过唐山大地震。(25)史氏此举在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利用美国民众对震后中国所产生的微妙心理,在著述开篇便紧紧吸引住读者。(26) 再次,史景迁的史学认知具有典型的人文主义倾向,无论是从早期的治学经历,还是从其对中国文化的着迷来看,都需要我们从东西方文史传统影响两个维度来解读其治史理念。有学者指出,史氏生于英国,深受英国古典文学的熏陶,因此史氏优美的文笔当脱胎于此。其实,除了文笔之外,西方古典文学还影响到了史氏的一些构思理路,这从其引用莎士比亚的“人生七段论”来书写史学论文可见一斑。此外,也有论者指出史景迁“承续了西方自希罗多德和修昔底德以来的古典叙事史传统”,并“将其发扬光大了”。(27) 然而,仅仅认识到这一步似乎还远远不够。我们还要看到,东方的史学传统同样在他身上起着作用。史氏在论及治史当善于发挥史家的想像时,便曾引用中国的早期史家及其著作予以论证。他说,中国早期最伟大的史家在他们的著作中,多是对主要历史人物之间的对话加以重构,尽管当时并没有可资借鉴的一手资料加以佐证,但这并不妨害这些史学著作的质量。史氏认为,这些史家都是“正直、果决而学识渊博”的,对他们来说,话语重构只是“一种工具,一个发明”,是用来“强化历史人物间的相互关系,诱导读者更深一层地进入他们的思想的”。(28)由此可见,史景迁对中国早期的史籍有着十分明了的认识,他陈说中国古典史学的特征实际上是在为自己的史学写作寻求注脚与支撑。同时,史景迁还曾谈及房兆楹夫妇在历史书写时应考虑读者的感受等方面对他的影响。(29)笔者认为,史氏独特的治史风格是多少受到了中国史学传统的影响的。我们虽难以区分东西方文史传统对史氏的影响孰轻孰重,但两种传统在他身上得以交相辉映则是不可否认的。 最后,20世纪60、70年代以来的美国史学界在研究领域与撰述方式上的新变化,为史景迁发挥个人才能提供了历史空间。在研究领域上,伴随着以“大写历史”为旨归的史学研究逐渐遭到扬弃,关注个别人物,尤其是日常、细小的生活细节的“微观史学”兴起。史学多元化的倾向不断彰显。在研究取向上,社会学、文化人类学与文学理论的影响也逐渐渗透到史学领域。不仅以前为学者注目较少的社会底层与边缘人群开始受到史家的青睐,诸如死亡、性与妇女等论题也逐渐为史家所涉及。(30)在此一史学发展趋势下,史景迁当仁不让地扮演了急先锋的作用。以《王氏之死》一书为例,该书出版于1978年,诚如史氏言说,当他对“王妇”感兴趣时,大部分学者还没有开始研究中国妇女。(31)实际上,那时的新社会史研究也才刚刚起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史景迁开了研究“平民史学的先河”也并不为过。(32)更何况史氏的早期作品主要以研究历史人物为重,这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构成了对“大写历史”的反动,从而更具新时代的气息。可见,史景迁自觉的社会史视野不但与20世纪60、70年代的美国新社会史学发展合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70年代对叙事史的提倡蔚为风气,这便给了史景迁大展拳脚的机会。1980年便已有人指出,在东亚研究的领域中,史景迁当仁不让地掌握着这股风潮的大纛。(33) 可以说,正是在当代美国史学发展变动下,具有独特治史理念的史景迁与生逢其时的时代氛围风云际会,从而不仅能在人才济济的美国学界迅速脱颖而出,而且最终引领了这一史学潮流。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史景迁”三字已远远超越了作者名字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它已完全成为一种意义的符号,一种史学观念的标志。 以上对史景迁的著史风格及其治史理念进行了探讨,可以发现,史氏的著史风格是其自身的治史理念与特定的时代背景交相作用的产物。从其社会实践效果来看,史氏独特的著史风格一方面为其赢得了巨大声誉,另一方面也带来了许多疑问甚至指责。就其最具争议性的一面来看,学界目前主要有两种倾向性认识。一种认为史氏的部分作品具有典型的后现代主义倾向,在某种程度上有将其视为后现代史学家的意味。(34)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史氏的相关作品纯粹是小说,有学者甚至讥讽他为失败的小说家。(35)有意思地是,这两种倾向在围绕《胡若望的疑问》一书的评论上有着集中体现。为了讨论方便,下面我们将学界对《胡若望的疑问》一书的不同认知作一鸟瞰式地考察与检讨,最后对史景迁是如何回应上述两种评判的加以论析。 将史景迁视为后现代史学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一种想当然的臆断。尽管此种论断未曾确凿地见之于文字,但现实中却多有持此见解者,他们认为史氏多少受到了后现代的影响,因此存有后现代的痕迹。即使有些学者相对谨慎些,但在其著述中还是表现出一定的倾向性。如古伟瀛、王晴佳在《后现代与历史学:中西比较》一书中,便将史景迁的著作作为与“后现代主义相关的国史论著”来加以介绍,其用意可见一斑。(36)其实,此种倾向性认识的最有力支撑大概便是史氏的著作文学性过于突出的缘故。美国史家伊格尔斯在论述20世纪90年代的史学视角时便曾特别指出,《胡若望的疑问》一书是“在有意识地要消灭学者的历史著作和历史小说两者之间的界限”上走的最远的一个。(37)在此,伊格尔斯是在论述后现代主义对史学著作影响时引出史氏一书的。我们认为,伊格尔斯在某种意义上也有着视之具有一定后现代色彩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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