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上述观点相对,对史氏的著史风格展开激烈的批评、在史学界产生较大影响的是布鲁斯·玛兹利士1992年发表在《历史与理论》上一篇题为《胡若望疑问的疑问》文章。文中,玛兹利士认为史景迁只是讲了一个非常生动的关于“疯子”的故事,而主人公因何而疯,史氏却并没有回答。然而,福柯在《疯癫与文明》的研究中向我们揭示,所谓“疯狂”其实是一种文化概念,而不仅仅在医学上具有意义。胡若望被从中国带往法国,在一个异质的文化氛围中,演绎出许多令西方人不解并最终将其看作是疯子的行为,这种变态的行为只有结合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才能取得合理的解释。史景迁对此却根本无意涉及。因此,史氏的这种写史模式便大有写作小说的嫌疑。当然,玛兹利士也承认,史氏对史料与细节的挖掘与利用是相当充分的。不过如果结合卢卡奇与斯考特对历史小说的定义与阐释的话,那么史景迁在《胡若望的疑问》一书中只是将这个故事讲的更具历史性而已。玛兹利士最后强调,历史是在思考,同时也是在讲故事,历史学家与小说家都在讲故事,而历史学家在讲故事的同时,也是在提出问题并试图回答问题,这是从希罗多德与修昔底德而来的史学传统,也是异于小说的独特之处。而《胡若望的疑问》一书却恰恰缺少了回答问题这个环节,从而在撰述模式上更加偏向于小说。(38) 面对史学界的评论,史景迁并没有直接表态,然而其在一些场合的言论,也较为间接地对此作出了回应,只不过这种回应是相对温和而内敛的。对后现代史学家的“桂冠”,史氏从未在其有关著述中予以承认,至多在被问及是否应用了后现代理论时,轻描淡写地回应以“也许是,也许不是”(39)。可见,史氏对后现代主义理论有着一定的认知则是肯定的。尽管史氏对被人“内定”为后现代史学家并不在意,但若被人看作是历史小说家或小说家时,恐怕是万万不能同意的。要知道,当被人称呼为一名传记史家时,史氏也是难以接受的。(40) 就在玛兹利士于1992年发表文章,着重抨击《胡若望的疑问》的撰写是小说模式后,史景迁在1998年也有了机会畅谈史学家与历史小说家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似乎也可将其看作是对玛兹利士批评的一个回应;同时对此加以解读对进一步认识史氏的治学理念亦颇有益处。这篇文章主要是史景迁对历史小说家玛格利特·阿特伍德的回应。在史氏看来,史学家,至少他自己与历史小说家的确存有一些共通之处,如注重背景的烘托与写作技巧的强调等,但彼此之间的区别与界限还是泾渭分明的,那就是对历史事实的尊重程度以及基于此所产生的允许“我们自己自由发挥的限度”。具体而言,史氏主要是针对阿特伍德在写作中的三条指导原则展开评论的。第一条为“当它是一个历史事实时,我(阿特伍德)不能去改变它”。史氏对此的评判是,对史学家来说,一个历史事实是否成立,并不是“能不能”、“应当不应当”去改变它的问题,而是要努力去研究其究竟是否是一个事实的问题。第二条“书中的每个主要的因素在写作中都要有所支撑,无论这种写作多么可疑”,史氏认为,对史学家而言,这无疑是一个“黑暗的领域”,即当我们越是强迫自己去追寻,越是决心去“证明一个假设或者一种潜在的戏剧时刻”时,我们越容易将本为可疑的事实视为历史实际。第三条为当面临某些“尚未被解释的领域,或尚未填充的空白”时,历史小说家是可以去“自由发挥”的。对此,史氏认为史学家是绝对不能这样做的,但史学家也完全可以得出类似的结论去填补空缺,不过在修辞方式上却不能绝对化。(41) 从以上申论中,我们似可肯定,史氏在书写历史时是完全以一个史学家的自觉去进行的。在其心目中,史实的真实性是第一位的。当然,史氏在此并没有完全回应玛兹利士的批评,因为玛兹利士主要针对的是史氏在历史叙事中仅仅提出了问题却没有回答问题。这种指摘的确肯綮简明,但史氏的史学理念似乎偏偏又与此相悖。在他看来,将历史如实地叙述出来,史学家已完成了责任,至于读者会从中得出什么结论与看法已不再是史学家的事情(见后文)。由此来看,这已经是两种史学认知的论争了。 其实,将史景迁目之以“后现代史学家”与“历史小说家”,恐怕都不太妥当。“后现代史学家”的观点新则新矣,但至今未见相关著述予以论证,史氏本人也从未对此予以承认。不仅史氏如此,像《奶酪与蛆虫》的作者金兹伯格、《马丹·盖赫返乡记》的作者娜塔莉·戴维斯等与史氏风格相近的史家,都未曾承认过自己是“后”学中人。显然,如果我们将眼界放宽,便会发现这已是一个很有探讨价值的史学现象了。那么,后现代主义作为当代颇具影响力的思潮之一,究竟是否与史氏的治史风格具有一定联系呢? 后现代主义是西方20世纪60、70年代兴起的社会文化思潮之一,其对史学的影响主要在于历史编纂学领域,根据程度的不同,大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西方历史学中“大写历史”的否定,即反对西方中心论;二是注重对原来历史学中的“他者”,诸如下层社会、妇女和少数民族的研究;三则是运用后现代主义的文本理论进行写作,企图取消历史与文学、过去与现在以及真实与虚构的界限。(42)后现代主义史学的一般特征,如对社会生活细节的热衷、对边缘人群研究的注重以及对史学与文学相沟通的提倡诸层面,确实与史景迁的著史风格颇为相近,这也似是一般读者用来将史氏“套”入“后”学之中的重要坐标。其实,在两者貌似相同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不太一样的史学认知。 以后现代主义者最为强调的史学与文学的沟通这一相似之处为例,后现代史学家,如海登·怀特,多认为史学的书写与文学无异,所谓的史实真实性根本无从谈起。(43)然而,通过上文可知,史氏对文学的提倡,主旨在于增强著述的可读性,而将史学应建基于史实的真实性之上视为基本前提,从而更具古典史学“文史不分”的传统色彩。这可说是两者不可调和的根本性分歧。不过,同后现代史学相一致的是,史氏也承认史学写作应同文学一样,提倡必要地想像与情节设置。可见,两者之间虽然“貌似”,但并不是完全的“神合”。如果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理解为何当史氏在被问及是否有意运用后现代主义理论时作“也许是,也许不是”的回答。依笔者来看,“也许是”,表明史氏对后现代史学中的诸多合理因子有较为清晰的认知并对之持肯定态度,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采用;“也许不是”,则表明史氏的一些做法与后现代史学完全暗合,并不是有意为之,即“也许这只是合情合理的、可以理解的人的价值”。(44) 其实,从史氏对待理论的态度上来看,史氏也不会承认自己是后现代史家的。史氏对理论并不感兴趣,有时甚至持怀疑理论。他反对为了理论对史料进行人为的割舍,并且认为“大部分社会科学的理论都是相当短暂的”。当然,史氏对理论学习与借鉴仍有着一定的自觉,只不过他是把这些理论以很隐秘的方式影响自己的叙事方式而已。(45)总之,如若上述推论不谬的话,后现代主义与史景迁之间的关系,我们似乎很有必要做如是观。 至于从“提出问题-回答问题”这个角度向史氏发难,将其写作手法看作小说家的作为,此种论述的确颇具颠覆性与挑战性。因为其毕竟是从史学形成以来的一条重要评判标准立论的,但若结合史氏的治史理念与玛兹利士提出此一问题的思路预设,也并不是没有商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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