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益捐制的顺利实行,雅典还制订“交换法”(αντιδοδιs)。如果被指定捐助的富有公民不愿意提供捐助,并能提出没有被指定为捐助者的更为富有的公民,往往会诉诸法庭,双方分别将财产列出清单,呈交法庭。被告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承认自己比原告更为富有,并自愿承担原告的捐助;要么否认自己更为富有,并因此拒绝承担捐助。如果他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便可以免于捐助的负担(46)。因此,“交换法”使公益捐更为制度化。公益捐的实质则是富人财产的公益化--既调控富室财产,又使更多的公民从公益活动中直接受益。 在军事方面,雅典城邦实行的是公民兵制。“在古希腊,继君主政体之后发生的政体的早期形式中,公民团体实际上完全由战士组成。”(47)所有的公民都是保卫城邦及个人利益的战士。服军役既是公民的权力也是公民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城邦的武力,不论是骑兵 (cavalry)、重装步兵(heavy infantry)、轻装步兵(light infantry,包括弓箭手和狙击兵)和海军(marines),其武器装备等必须由公民自备。因此,有些装备花费较多的兵种,自然会落到富人的头上。如骑兵和重装步兵因乘骑和甲胄非贫民所能置办,全赖富室。古代的战马皆畜于富饶的著名家族(48),只有富室才有能力畜养战马和提供更多的军事装备(49)。雅典的重装步兵基本以富裕公民为主体。一个重装步兵维持其地位所需要的财产价值约为2000德拉克马(50)。雅典三层桨司令官 (trierarch)也基本选自富有的公民。他们必须自己负责三层桨的军备,这是义务也是职责(51)。最早有关负担三层桨战舰费用的记载是在公元前480年。这一年,雅典舰队的180艘三层桨战舰参加了决定希波战争胜负的萨拉米海战。负担三层桨战舰费用的捐助者均是雅典的富有公民,一般拥有较大规模的田产(52)。贫穷公民只能充任轻装步兵中的弓箭手、桡手和狙击手等(53)。因此,在公民兵制下,城邦的富有公民,意味着更多的军事义务和军役负担。 为尽可能减少因贫富差距而造成的公民在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不平等,雅典城邦主要依靠公职津贴、出席津贴和观剧津贴等进行调适。 约自伯里克利时代(Periclean Age, 440s-430sBC.)开始,雅典实行公职给薪制。一开始,出席公民大会者每次给薪1个奥波尔,至公元前327年,每次给薪 6个奥波尔,参加重要会议者(主要议程为对那些认为办事好的在职长官进行投票表决,并讨论粮食供应和国防问题)每次给薪9个奥波尔。公元前5世纪,出席会议者常达5000多人。陪审员每日2奥波尔(约等于一人一天的生活费,公元前425年左右,增至每天3奥波尔);九执政官每日4奥波尔,并备有一个传令官和一个吹笛者;议事会议员每日5奥波尔,担任主席者,另加1奥波尔(54)。人民出席民众会常会,领取1德拉克马(55)。萨拉密斯执政官则一天得1德拉克马。竞技裁判官在阿提卡的第一月即7-8月中,自泛雅典娜节日所在月份的第4日以后,在普律塔涅嗡就餐。驻提洛的近邻同盟代表人每天由提洛得1德拉克马。所有派往萨摩斯、斯居罗斯、勒姆诺斯、或伊莫布罗斯的官吏也领款以为膳费(56)。对于雅典的公职津贴制,芬利曾发出这样的感慨:“没有哪一个希腊城邦象雅典这样,带薪的公职是如此之多。”(57) 雅典观剧津贴始于伯里克利时代。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观剧津贴一度取消,旋又恢复。依照亚里士多德的记述:伯里克利死后,雅典民主政治渐趋混乱,粗悍之辈争相取媚群众,以自植势力。克里奥丰 (Cleophon)为平民派领袖,始立观剧津贴,凡公民入场观剧,可得2奥波尔;数年后,加里克拉底(Callicrates)又增加为3奥波尔。后来,二人都因浪费公帑被处以死刑(58)。 公职津贴、出席津贴和观剧津贴,赋予公民实实在在的政治与文化生活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津贴,许多乡居的公民,尤其是贫穷的公民,城邦所提供的诸多参政议政机会及丰富多彩的戏剧艺术等文化生活,也终究是形式而已。因为机会多多,并不等于公民实际所享有的权利和实惠多多。对于散居阿提卡各村落的远郊农民和手工业者来说,为按时与会而不顾农事或手艺,实属不易。过多的时间消耗以及经济上的压力,往往会使下层民众力不从心,很难热心城邦政事。有些无薪的公职更使一般平民不敢问津。“除非有薪,否则,许多公民将被排除在民主政治之外,因为他们无法承受时光流逝而日无所获。”(59)即便是在任的议事会议员也常常因私事耽搁而不能出席每天的例会。所以,即使城邦推行了津贴制,在雅典政坛,“富人于议事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60)。公元前336年的一份议员名单显示,所记录的248名议员中,绝大多数为三列桨船长或其家庭成员(61)。至于出席公民大会的情况,格劳茨认为,公民大会的人数从来没有多于应参加的人数。在Pnyx的公民几乎没有多于2000或3000人,这些人中的多数是城居的市民(townsmen)(62)。亚里士多德也承认:手艺人(artisans),店主(shopkeeper)和雇佣者(hirelings),几乎成为单一的有选举权的人(constituent)。由于这些人经常交易和驻守(the exchange and thecitadel)城市,“他们容易地参加公众大会(public assembly)”(63)。至此,也就不难理解掌控雅典商业的异邦人,因其长期居于城市而比其他临时来城里的人拥有更多的“特权”(64)。这也许是古代雅典城邦永远都无法调适的城乡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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