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斯塔夫里阿诺斯所著《全球通史》中文版出版,1995年第19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将“‘全球史’是否可能”列为讨论主题之一。自那时起,国内史学界开始议论“全球史观”。进入2005年,《史学理论研究》和《学术研究》均在其第1期编发了有关“全球史观”的笔谈①;7月份在澳大利亚举行的第20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上,美国学者彭慕兰(Kenneth Pomeranz)散发了一份广告,宣布由他本人担任主编的《全球史杂志》(Journal of Global History)将于2006年创刊,办刊目的是与美国世界历史学会主办的《世界历史杂志》(Journal of World History)一道,为世界各国学者探讨全球史问题开辟专门园地;10月份,由首都师范大学全球史研究中心和美国世界历史协会联合举办的“世界通史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中外学者近两百人。这些情况表明,全球史观正在成为国内外史学界关注的热点。 到底什么是全球史观?全球史观对我们有什么借鉴意义?对于这些问题有必要进行更加认真的讨论。笔者拟将自己近来对这些问题的一些思考,结合在修订吴齐本世界通史教材近代早期部分过程中的点滴体会,略叙如下,以求教于同仁。 一、什么是全球史 一般认为,1963年美国学者威廉·麦克尼尔发表《西方的兴起》一书乃是全球史作为一个学术领域诞生的标志②,而全球史走向成熟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③。需要说明的是,为我国读者所熟悉的美国学者斯塔夫里阿诺斯,虽然是全球史学的开拓者之一,但他基于现代化史观撰写的《全球通史》并不是全球史范式的代表作,该书与目前全球史学的架构完全不同,因此不宜以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作为评价全球史观的主要根据。 汉语“全球史观”一词最初译自西文哪个词汇(组),现已无从查考。“观”字尤其出处不明,而且极易引起误解。汉语的“某某观”通常含有理论体系的意思,而全球史并“不是一种博大周密的理论体系”④。以我们所习用的学术管理术语来表示,全球史在其故乡--美国,仅仅是个与国别史、专门史等等并列的二级学科(世界历史)下的研究方向。在美国许多大学的课程表中,“全球史”和“西方文明史”并列为限选课,本科生可从中选修一门,与必修课“美国史”一起,合成历史科必修学分。从这个角度而言,全球史大致相当于我国高校课程中的“世界通史”。在英文中,Global History、World History和Universal History在全球史的特定意义上通用,这也说明了全球史与世界通史的对应关系⑤。全球史有其理论,但这种理论属于历史编纂方法论,确切地说是编纂世界通史的方法论。世界通史作为独特的学科领域,当然需要独特的研究、表述和编纂方法。美国当代全球史代表人物之一本特利教授在说到全球史时,也屡屡指出“它是一种方法”⑥。吴于廑先生曾在吴齐本《世界通史》教材的总序中,将世界通史规定为“对人类历史自原始、孤立、分散的人群发展为全世界成一密切联系整体的过程进行系统阐述”⑦,也是一种具有世界通史编纂方法论性质的陈述,而全球史理论与吴先生的这一陈述正好属于同一理论层次。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国内有些学者用全球史观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做比较,把编纂通史的某种方法和历史研究的指导思想相提并论,似乎不很妥当。 全球史的出现有其特殊的时代背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加速发展的全球化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全球文化趋同与民族本土文化认同之间日益紧张的关系,无疑是全球史出现的最重要的社会背景。全球化带来的所谓“文明”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学界的普遍关注。与著名人类学家雅斯贝尔斯预言“21世纪人类必然产生第二次轴心期并在新的文明世界中实现完全统一”相呼应⑧,历史学家也热烈探讨“有趣的历史问题,即这个全球化的世界是怎样形成的”⑨。为了从历史中获得解决当代全球问题的智慧,史学家们“把全球化历史化”(to historicize globalization)⑩。 从学术背景来看,人类学的进展、后现代主义对“宏大叙事”的否定以及非西方世界的史学研究与西方的“对接”,都是影响全球史出现的因素。 人类学起初以人群的文化特征为主要研究对象,但从20世纪30年代起,这一点受到质疑。质疑者认为,脱离文化形成过程来谈文化现象没有意义,因此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是文化的生产与变化,而不应该是文化特征。20世纪下半叶,西方人类学家普遍认同“文化生产说”,并指出持有不同观念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的互动是文化生产的惟一形式,变化是文化的常态,文化研究重心即为不断变化的过程。下文将要论及人类学研究的这一新的取向,与全球史的“跨文化互动”叙事主题非常接近。 西方后现代主义颠覆了“西方模式普适论”,也颠覆了西方学术的“真理性”。受后现代主义影响的史学家们认为,历史学的“欧洲中心论”并非一种偏见,而是一种学术范式(paradigm),一套话语体系,一个是非标准;只要在这种范式框架内进行研究,就跳不出“欧洲中心”的窠臼(11)。他们指出,源自西方的现代历史学,总是将非西方国家的历史置于西方体系之内或之外,而从不承认它们与西方文明的切线关系(12)。更极端一些的史学家因此而反对一切“宏大叙事”,认为形成于19世纪欧洲的现代学术传统是以文化的特殊性、排他性、地方性知识和单一社会特殊经验为基础的,建立在这种学术传统之上的“宏大叙事”不可能超脱,即使不是“欧洲中心论”,也会是其他某种中心论。在这种情况下,有志于“宏大叙事”的史学家就把一种超越文化特殊性、排他性、地方性知识和个别社会经验的叙事框架作为自己的学术追求,力图从不同文化间的互动(interaction),而不是一种文化对另一种文化的影响(effect)着眼,重绘人类历史画卷(13)。 20世纪下半叶,东西方学术交流日趋活跃,越来越多的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学生去往美国等西方国家留学,其中许多人学成后留在当地从事研究工作;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学者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从事研究。大量非西方国家历史研究成果因此而得以西文形式呈现,使西方学者眼界大开,认识到一些所谓“欧洲优势特点”在其他地区不仅亦曾存在,而且比欧洲更为突出(14)。于是他们开始从全球发展的角度对世界历史进行重新审视。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实践,不仅逐渐形成了全球史的独特视角,而且对于世界历史发展具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其中值得肯定之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摒弃以国家为单元的思维模式。西方现代学术产生于19世纪的欧洲,当时欧洲正处在建设民族国家和进行帝国主义扩张的高潮当中,因此史学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也都带有以国家为研究和叙事单元的印记。这种学术传统一直延续到当代。全球史学者认为,在描述世界历史进程时,以国家为单元具有两个明显缺陷:1. 诸如物种(包括农作物、动物等等)传播、疾病蔓延、气候变化等超越国界的现象均被忽略,而这些现象对全球历史发展曾经产生过不容置疑的作用;2.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全球的组成部分,但每个社会都不是孤立的存在,社会与社会之间互为发展的条件,相互之间的竞争、交融、碰撞以及力量对比关系是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动力,而这一动力由于不是发生在国家框架之内,因而长期被忽视(15)。全球史学者认为,世界通史的基本叙事单位应该是相互具有依存关系的若干社会所形成的网络。这个网络可能只覆盖局部地区,但也可能覆盖整块大陆、整个大洋、半球乃至全球。出于对网络的关注,全球体系研究也成为全球史学家的课题。 其二,在超越了以国家为单元的思维模式之后,全球史学者提出,在世界历史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不能以某个国家的发展代表全球发展的整体趋势,全球发展的整体性只体现在真正普适于所有社会的三大过程当中,即人口增长、技术的进步与传播、不同社会之间日益增长的交流(16)。伴随这三大过程,人类进入了地球上几乎所有可以居住的地区,组成了成千上万个具有独立文化系统的社会,彼此之间形成大小不一的经济或文化交流网络;在网络中各地的自然物种互相传播,各种新技术、新观念和新信仰互相交流;与此同时,每个社会也都在不断地摸索和创造与其他社会相处的新手段、新模式,或是征服、利用及制约与之相关的其他社会,或是与之和平共处;物种交换、移民、文化交流等等以前常被忽略的新内容,与社会发展、商品流通、帝国主义等传统命题一道,共同成为描述全球三大过程的主题。全球史学者通过描述这三大过程,为正在全球化时代重新认识本土文化价值的各民族提供了新的审视角度,具有鲜明的时代感。 再三,全球史学者认为,在上述三大过程当中,最重要的是“不同社会之间日益增长的交流”,因为“人口增长”和“技术的进步与传播”都有赖于这种交流,“越来越多的学者承认,历史就是世界各族互动的结果”(17)。全球史学者着力最多的,就是不同社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之间的“跨文化互动”。为进一步说明这种互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交流,有些全球史学者刻意用“扩散”的概念来取代“传播”。“扩散”一词最原始的意思是指历史上被驱逐的犹太人将犹太文化带到世界各地并且世代传承。全球史学者借用这个词汇意在说明,传统的“传播”概念含有强势社会向弱势社会推行、强迫弱势社会接受的意思,而“扩散”则意味着弱势社会同样可以影响强势社会;强势社会可以在政治上征服弱势社会,但强势社会的文化却会不知不觉地吸收弱势文化的因素,发生“变形”。 其四,从学术发生学的角度彻底颠覆“欧洲中心论”。对“欧洲中心论”的批评,在东西方学界都由来已久,但以往的批评大都停留在意识形态层面,全球史学者却从学理上分析了“欧洲中心论”产生的原因及其谬误的根源。他们指出,在世界历史领域造成“欧洲中心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前面所说的以国家为单元的思维模式,二是“依据结果反推原因”的分析方法。这两个认识论的错误导致欧洲中心论者从欧美国家处于强势地位的现状出发,苦心孤诣地在欧洲国家内部寻找其兴起的原因,在“西方有什么而东方没有什么”的论辩逻辑里纠缠不休,不遗余力地挖掘“欧洲优秀传统”,为其贴上理性、科学、民主、进取精神、宗教伦理等等光彩的标签,直至将欧洲树为全球各国的榜样。全球史学者认为,即使那些主观上有意抵制欧洲中心论的学者,事实上也受到“欧洲中心论”的危害,因为他们在研究中会不自觉地以欧洲作为参照,使用那些仅仅适用于欧洲史的概念和定义,在欧洲中心论者设定的语境下描述和探讨非西方世界的历史,结果在学术范式上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强化了“欧洲中心论”。全球史学者根据全球分析结果指出,所谓“欧洲兴起”只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一个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从中挖掘“普适性”的“文化特质”只能是制造神话(18)。 其五,全球史学者在以全球背景为分析历史事件新参数的基础上,对许多重大历史事件发生的必然性重新进行分析,得出新的结论。许多从单一方面(比如某个国家)考察仿佛具有必然性的历史事件,在进行多方面的(比如同样参与该事件发生过程的其他国家、影响该事件发生及过程的其他因素)考察后就会发现,如果不是各个方面共同提供条件的话,这种必然性是不存在的。全球史学者提出,在考察一个有若干社会参与其中的历史事件的原因时,要充分考虑其发生的偶然性和特定条件性(19)。他们反对过分草率地遽下“必然”之类断语,强调总结历史发展规律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作为一种建构世界通史的新方式,全球史学还处于探索阶段(20)。美国的全球史学者承认,目前全球史学还存在着诸多理论缺陷,其中最明显的是对社会内部发展的忽视(21)。虽然全球史学者认识到,无论是对社会自身的发展而言,还是从推动全球发展的角度来看,各社会内部的发展,即内因的作用,都是重要的(22);但也许是考虑到前人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的缘故,他们对这一方面的关注显然不够,因此在分析跨文化互动对各个社会所产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影响时就显得缺乏深度(23)。另外,本特利等全球史学者曾经根据全球跨文化互动的程度为世界历史进程重新划分阶段,但是,仅仅以互动这一点作为断代根据是否妥当?这本身就是还需要商榷的问题(24)。而且,既然全球史学者把跨文化互动理解为全球发展的核心,那么对于“什么是文化?什么是跨文化?什么是跨文化互动”之类问题,就还有进一步说明的必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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