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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人文主义思潮(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李广柏 参加讨论

李贽理想的人格是“童心”,即不曾受到“道学”“义理”污染的、保持原初状态的自然人性。他为此写了篇《童心说》。虽然李贽不能从社会历史的角度说明“人性”,他所憧憬的“童心”带有空想的色彩。但他对“人”的关注是真诚的,历史贡献是巨大的。李贽肯定合理的“欲”、“情”,提倡人格的自主和独立,反对礼教和理学教条对人的禁锢,启发人们从正统文化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其历史贡献与欧洲人文主义思想家相近似。人们看到,晚明的社会风尚、文人心态和文学艺术,已经发生了悖离传统的变化。这个变化与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是有联系的。
    然而,晚明人文主义思想的传播,并没有掀起西方那种文艺复兴运动,也没有引起资本主义因素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明代封建专制政权的极端腐败,导致“天崩地解”的大战乱。清军入关,又进行了长时期的血腥战争。社会经济、文化遭到严重摧残,资本主义萌芽和人文主义思潮遭到毁灭性打击,中国历史的进程被打断。而这时候,欧洲社会正在快速发展变化。从此,中国便愈来愈远地落在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后面了。
    到了“康雍乾盛世”时期,在各种社会因素的推动下,人文主义思潮又在中国大地上复苏。《聊斋志异》作者蒲松龄,《儒林外史》作者吴敬梓,诗人袁枚,画家郑板桥,都表现出这种思想倾向;而哲学领域的戴震和《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则是当时人文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人物。
    袁枚号称“风流才子”,又被目为“非圣无法”的“名教罪人”。他不迷信“六经”,也不像一般儒者那样盲目崇拜孔子。“于同时之讲经而株守汉学,讲道而虚崇宋儒,必为文以辟之不遗馀力”[324](p1940),尤其是着力于批驳宋儒的“存天理、灭人欲”之谬。他说:“使众人无情欲,则人类久绝而天下不必治;使圣人无情欲,则漠不相关,而亦不肯治天下。”[24](p1615)“人欲当处,即是天理。”[24](p1573)这些议论说明了情欲的客观性,是比较中肯的。袁枚37岁辞官以后,闲居江宁随园,公然声称好味、好色、好货,其情欲观即见诸于行动。
    戴震最重要的著作是《孟子字义疏证》。他通过“注经”和训诂字义的方式,发挥自己的哲学思想。《孟子字义疏证》一书的核心内容,便是人文主义思想家与宋元理学分歧的焦点--“理”、“欲”之辨。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戴震是把“理”、“欲”之辨论证得特别透辟的一位学者。
    针对理学家以“理”为“得之天而具于心者”的说法,戴震指出:“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在己与人皆为之情,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又说:“天理云者,言乎自然之分理也。”意思就是,“理”在人情之中,符合人情的即合“理”,没有远离人事之外的“理”或“天理”。至于“欲”,戴震认为,“欲生于血气”,“欲者,血气之自然”。把“欲”视为人的“自然”之性。戴震指出:人的“自然”之性,包括“欲”、“情”、“知(智)”三个方面。“欲”是对于“声色臭味”的要求欲望,“情”是“喜怒哀乐”的感情,“知”是分辨“美丑是非”的能力。“欲”和“情”无非“以生以养之事”,并不是恶;善与恶的区别不在于能否“存天理、去人欲”,而在于能否以“知”指导“情”和“欲”。正像流水有时会泛滥成灾需要加以节制,但不能绝流塞源一样,人们的情感欲望也要顺其自然加以节制,使其不“失为偏”、“失为私”。从这里可以看出,戴震也认为人的情欲应受到社会的节制,但不能像理学家那样否定人的正常情感和正当的生活需求。戴震的认识是比较全面的。戴震还说:“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而且不仅“遂己之欲”、“达己之情”,还要“广之能遂人之欲”、“达人之情”,使天下“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由此又可以看出,戴震强调尊重人的“自然”之性和正当的“欲”、“情”,不仅合乎事体情理,而且也是为广大百姓的生存与福祉着想,表现了古代志士仁人的襟怀。这与西方某些个人主义十分突出的人文主义者显然有别[25](p1-18)。
    在对“理”、“欲”进行充分辨析论证的基础上,戴震进一步揭露程朱理学的残酷及其为专制主义服务的本质。他说:“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25](p174)这真是一针见血之言!
    戴震家境贫寒,他30多岁困于北京逆旅,“包饘粥几不继,人皆目为狂生”。其时,曹雪芹贫居北京西郊,“举家食粥”,“狂于阮步兵”。今天,我们或许可以发一奇想,如果他们两人当时能够聚会几次,那定会成为思想文化史上的佳话。然而,他们的社会角色很不相同,他们各自所处的文化圈子很不相同。他们相互间不可能来往和交流。尽管如此,他们在人文主义思想方面,却殊途同归。
    人文主义关注的核心是“人”。曹雪芹的《红楼梦》写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奴役与压迫,也写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个性、才能的束缚与戕害,对人的精神和人格的扭曲与污染。从小说中,读者可以看到,那不是什么“君仁臣良父慈子孝”的世界,而是一个残忍的社会,每一个人都得不到幸福。
    《红楼梦》特别突出地写出了“礼乐”的残忍和虚伪。元春省亲的车驾回到家里时,老祖母、母亲及伯母俱品服大妆,向她下跪;父亲前来相见,只能隔帘行参,并称臣启奏。这种为突出君权而违背人性的仪注,是历代儒家制礼作乐的产物。当元春和家人在笙歌缭绕中“呜咽对泣”、“硬噎难言”之时,读者都会体会到“礼乐”的滋味。《红楼梦》里面,从子女对长辈的昏定晨省,到逢年过节、生日丧葬、宗祠祭祀,等等,处处都是维护尊卑、贵贱、长幼、嫡庶等封建宗法关系的繁文缛礼,处处都显示出“礼”的不可逾越。自然,在这个“诗礼簪缨之族”,受害最深的是最卑贱的奴婢们以及妇女和年轻一代。王熙凤强调办事“不过是个礼”[26](p499)。她就是凭着这个“礼”,肆意虐杀丫头、奴仆,欺负上辈的姨娘,不择手段把尤二姐逼上绝路。也是因为有这个“礼”,许许多多女子归于“薄命”,或受尽折磨而死。尽管日益腐败没落的贾府,大小主子“只会讲外面假礼假体面”,但对青年人的自由思想和离经叛道的言行,对奴仆们违抗“礼”的行为,却是十分严酷的。贾琏等人偷鸡摸狗、寻花问柳,没有被认为不“礼”而受到谴责;小丫头四儿说了句“同日生日就是夫妻”的玩话,芳官因为活泼讨宝玉喜欢,司棋因为与表弟有纯真的恋情,即被视为严重不法行为而将她们撵出大观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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