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余论:李大钊历史理论的成就及其影响 李大钊在历史学的主要成就是历史理论。他对历史理论的探索经历了一个从思想到学术、从理论到应用的过程。在写作进程上,《唯物史观》、《史学思想史》、《史学要论》三著一环扣一环,明显具有递进的性质。有的论者将李大钊视为“史观学派”的创始人,(62)此说虽未必恰当,但点出李大钊在历史理论建构方面具有开山的地位,则并不为过。李大钊对历史学性质、界域及其地位的全新说明,对唯物史观的系统介绍,对欧洲近代历史思想的梳理,对唯物史观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初步运用,这些都是中国历史学中前所未见的理论新质。在“五四”以后的中国史坛,虽有梁启超、何炳松等人讲授历史研究法,胡适等提倡历史研究的科学方法是清代汉学家使用的考证方法,但他们的兴趣点主要“是说明历史学所研究的材料都是些什么?怎样去采集他们,选择他们,编制他们,整理他们?怎样去就史的事实,一一的加以考证,与以确定?怎样去考察事实相互间的因果,而说明之,解释之,明其所以然的道理?怎样去汇类全般的史实,而考察其一般的性质、普通的形式、普通的理法?更依此理法以为说明与解释,这都是历史研究法的任务。”(63)这些都属于历史学的技艺或考证的范围,它们与李大钊所抱持的探索历史理论的兴趣明显有一定差别。历史学包括历史理论(内含历史思想、历史哲学)、历史方法论、历史史实各个层次的研究,李大钊所探研的历史理论当属较高层次的研究,对这一层次的研究在中国史学界相对贫乏和薄弱。 李大钊本人对建构历史理论有相当自觉的意识。他说:“学问的理论与原理,是说明一种学问对象的一般性质、形式、理法者。”“历史学即历史理论,是说明历史现象的一般的性质、形式、理法的;不得云经济理论即是经济研究法,历史理论即是历史研究法。”至于历史理论与历史研究法的区别在于:“一种学问的研究法,是说明怎样去研究那种学问对象的性质、形式、理法的方法的;其性质、范围与一种学问的理论,纯为二物。”(64)“当兹历史理论的系统尚未完成确立的时代,每易使人致疑于历史理论就是历史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以外,别无历史理论的存在的必要,这不能不与以辨明。一以证历史理论之宜独立的存在,一以明二者学问上的性质,告人以不可混同的理由,故特别数言于此。”(65)李大钊正是以这样一种自觉去探索历史理论,这在当时的史坛可谓凤毛麟角。 李大钊在北大史学系开设“唯物史观”、“史学思想史”两课,撰写《史学要论》,在当时一方面自然是应宣传马克思主义之急需,一方面也是为推动北大史学系正在进行的课程改革。据1920年夏天担任史学系主任的朱希祖自述,他受德国Lamprecht的《近代历史学》一书影响,以为“研究历史,应当本于社会心的要素。所以研究历史,应当以社会科学为基本科学。我那时就把北京大学史学系的课程,大加更改。本科第一二年级,先把社会科学学习,做一种基础--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再辅之以生物学、人类学及人种学、古物学等。”(66)按照这一构想,北大史学系在课程设置上加重了社会科学课程的份量,开始了历史学的社会科学化的进程。李大钊与朱希祖是好友,且为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的同学,他在北大史学系开设的诸课和他在历史理论方面的撰著与朱氏的这一要求可谓声气相投、异曲同工。 李大钊的史学素养在当时即得到人们的承认。1920年9月他被北大聘为“本科政治学系教授兼史学系教授”,1921年9月改为专任“本科史学系教授”,直到1925年上半年。(67)1922年2月,北大研究所国学门委员会成立时,李大钊名列委员会名单之中。(68)李泰棻著《西洋大历史》增订三版出版之际,请李大钊作序;(69)萧一山《清代通史》问世时,索序于李大钊。(70)据1926年进入北大史学系读书的傅振伦先生回忆:“1926-1927年,北大《史学系课程指导书》是李大钊先生和朱希祖先生制定(两先生都曾在日本早稻田大学学习史学),是研究史学的门径。”(71)揆察这些事例,均说明李大钊当时在史坛已具一定地位和影响力。 李大钊在历史理论方面的建树,不仅构成他本人的优长,而且对“五四”以后崛起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有着深刻的影响,讲究理论修养,注重社会史研究,注重社会经济变动的历史阐释,成为中国新兴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逐渐形成的一大传统,也构成其与其他历史学派较量的一大优势。从1929年郭沫若撰写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问世,到1940年代侯外庐发表《中国古代社会史论》,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在历史理论和中国社会史研究领域可谓独领风骚。李大钊“常把历史和社会关联在一起”的历史观无疑对承接其后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派确有不可低估的启示,为这一学派在社会史方面的开拓,展示了大有可为的广阔前景。 注释: ①参见邹兆辰:《李大钊与西方历史科学》,载《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1期;周文玖:《李大钊的史学理论贡献及史学思想史研究》,周文玖:《史学史导论》,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185页;侯且岸:《李大钊史学思想述论》,载《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吴汉全:《李大钊与历史哲学理论》,载《史学史研究》2002年第2期;邹兆辰:《如何看待李大钊对西方史学思想史的研究》,载《河北学刊》2005年第3期;都重万:《试析五四时期李大钊介绍唯物史观之晚清学术背景》,载《中国学术》2005年第2期。相关研究论文,这里仅缀其要。 ②“唯物史观”一课在北大开设三次:1920年10月在北大首次开设,参见《注册部通告》,载1920年10月1日《北京大学日刊》,内载:“李大钊先生担任史学系唯物史观研究,自来周始授课。此布。”1922年10月续开,参见《注册部布告》(一),载1922年10月31日《北京大学日刊》,内载:“李大钊先生所授政治、史学两系唯物史观课本日上课,其社会主义史、社会立法两课,均稍缓再行授课。”1923年上半年第三次开设,参见《注册部布告》,载1923年5月10日《北京大学日刊》,内载:“李大钊先生已来校,所授唯物史观,本星期起照常授课。”现有讲义保存,参见李大钊画册编辑委员会编:《李大钊》画册,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74页。该书所拍《唯物史观》讲义封面照片显示系1922年开课时使用。 ③此份目录参见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大学李大钊研究会编:《李大钊史事综录》,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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