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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产权制度选择的历史和逻辑(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江海学刊》 慈鸿飞 参加讨论

德国农业沿着“普鲁士式”道路发展。与之相适应,德国的农地制度现代化有如下的特点:第一,农民赎买封建义务(须支付25年的地租才能取得耕地所有权或割给地主1/3的土地以取得另外2/3土地的所有权,结果是只有少数大农才取得所有权),没有明显经历耕者有其田的阶段⑤。农地制度现代化的第一阶段没有典型的表现。第二,农地的规模经营从封建大地产演变而来。在农地规模经营阶段同样出现了农户趋于减少,经营规模趋于扩大的状态。
    一个国家的资源约束是制约农地制度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资源条件不仅制约该国农地制度现代化的进程和速度,而且还制约这一进程的实质性内容。
    资源条件,是指土地资源的状况。其中,人均拥有农地数量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指标。从国际范围来看,由于人均农地数量的明显差别,形成了世界上两种各具特色的农地经营模式。一类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代表,拥有丰富的资源;另一类以丹麦、荷兰、日本为代表,农地资源高度稀缺。
    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是农业机械化,走了一条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机械化代替人力资源为主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日本则相反,其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是增加水利、化肥和生物技术的投入,走了一条以提高土地生产率为主要目标、以人工资源投入替代土地资源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从农业所有权制度来看,美国从其现代化过程开始时,就逐步形成了以农民私人占有为主的制度,而且相当稳定。农地制度现代化过程中,不仅没有损害农民的土地私有制,而且强化了这种制度。
    从经营制度上看,美国一开始就拥有较大的经营规模,虽然一直没有采取明显的土地集中政策,但农地集中的速度却相当快。农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基本上是顺应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自然演进的。日本则不同,不仅经营规模比较小,而且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就实行农地集中政策,但收效不是很大,主要是资源约束。正因为如此,日本成了现代自耕农制度的典型。
    虽然有学者认为当今世界有四种土地制度,即国有、限制国有、私有、限制私有,实则也只是两种主要类型,即私有和公有,西欧可算是限制私有,中国法律规定农地为集体所有。如英国,土地名义上属于国王所有,但实际上90%左右的土地属于私人所有,耕地大部分属于自有自营的农场所有。日本私有土地占65%,其中个人所有占57%,法人所有占8%,其余35%的土地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所有。日本的私有耕地为数百万农户和农业法人占有。60年代约为600万农户,1998年统计,农户数下降为329.1万户。⑥
    过去的100年以来,在农地制度现代化的过程中,农地产权制度出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统一的趋势。这在英国表现为租佃农场的比例下降,自有自营农场的比例上升。在日本表现为家庭自有自营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至上世纪70年代中期,日本的自耕地面积仍占全部耕地面积的94.9%,佃耕地仅占5.1%⑦,直至今天佃耕地上升幅度仍不是很大。在租佃经营的土地中,所有权地位下降,使用权地位上升,使用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由于使用权的强化实现了实际上的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和农业生产者完全独立经营的统一。据1995年《美国统计提要》显示:1992年美国有农场1925000个,其中完全自耕的占57.7%,自耕兼佃耕的占31%。二者相加占88.7%。⑧ 至1999年,美国部分佃耕农场即自耕兼佃耕的虽有大幅度上升,但完全自耕的和自耕兼佃耕的农场二者相加仍达87.2%,而完全佃耕的农场则百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至1999年仅占全部农场的11.2%,特别是经理人农场即完全委托他人经营的农场则完全消失。⑨ 这说明美国的农户仍然重视拥有自己的土地进行经营,当然完全放弃土地的美国农民也越来越多,这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农业经营方式并无太大关系。因此,即使像美国这样被某些人认为是大农的国家,其农地制度也是以自有自耕为基础的。
    按照农地所有权结构的不同,从农地经营制度的角度大体上可分四种情况:(1)自有自营农场;(2)部分自有部分租赁的农场;(3)租佃农场,即农地全部不是自己的;(4)经理人农场,大土地所有者委托农场经理进行经营的农场。在当今世界的农场总数中,第一种占了大多数,特别是在亚洲,自有自营更是占优势。即使在日本这样的现代化国家中,自耕农制度也在农业中占优势。出现这种趋势的原因是因为所有权与使用权相统一的产权结构更能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促进农业中社会生产力与自然生产力的统一,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
    西方现代农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是个人私有。如前所言,这种以个人私有为核心的农地制度是在近代资产阶级大革命中,由欧洲的领主所有和村社共有的农地制度转变而来,这种转变的客观目标就是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中世纪的欧洲很多地方实行敞地制,其中有大片由村民集体所有用于喂养家畜的放牧草场,圈地运动(类似英国的圈地运动遍布欧洲许多国家)后,这些公地都被私有化了。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反对这种集体所有,认为集体所有制是土地经济使用的一大障碍。⑩ 欧洲经济史学家认为,圈地运动就是为了摆脱村社决策的限制,提高个体耕作独立性,从而创造一种更高效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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