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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江户时代的幕藩体制与商品经济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北方论丛》 左学德 王晓燕 参加讨论

江户初期,日本形成了幕府控制下的、特权性质的幕藩制商品流通机构,以三都(大阪、京都、江户)为中央市场的全国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此时的幕藩体制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对商品经济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江户中后期,农民的商品经济和各藩独立的领国经济迅速发展,动摇了幕藩制商品流通机构及幕府统治的基础。为此,幕府采取了一系列抑制二者发展的措施,幕藩体制成了商品经济自由发展的严重障碍。幕末维新时期,随着中央市场在全国地位的衰落,农民小商品生产的发展、各地农村商人的成长、各藩独立领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开国的冲击,幕藩制商品流通机构瓦解了,日本形成了民族性质的、统一的国内市场。日本社会经过江户时代的发展,开始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发达的商品货币经济转变,这为日后明治维新的成功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本文将对上述江户时代的幕藩体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动态发展过程进行论述。
    一、幕藩制社会的构造与商品流通
    江户时代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是幕藩体制。幕藩体制是“以兵农分离作为统治人民的方式,以石高制作为土地所有的原则,以锁国制巩固国家和民族的基本结构”[1](p.29)。兵农分离和石高制本身蕴含有大量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锁国制的实行将日本的商品贸易限制在本国市场,有利于幕府对全国商品流通进行统制,这些决定了幕藩制社会在构造上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商品经济,这成为江户时代商品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框架。
    (一)石高制与商品经济
    “石高制”是幕藩体制的经济支柱,通过实行石高制,日本所有地区的生产物都要按稻米的生产量这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即使不生产稻米的地区,也把其生产物换算成稻米,用石数表示。由于不种植稻米的土地或用作住宅的非耕地也必须用稻米来交纳年贡,所以这一规定是将农民的栽培物强行规定为稻米,不允许种植其他作物。幕府实行石高制的本意是要维持农民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但尽可能多地种植稻米势必造成其他物品不足,这就使得当时的农民必须用稻米换取其他生活用品。同时,居住于城下町的大名和家臣所获得的唯一收入是年贡米,为满足日常生活的其他需要也必须把一部分年贡米拿到市场上出售,以换取货币购买其他物品。此外,畿内以外地区的领国,稻米供给量一般要比需求大很多,因此,不可能在本领国内的市场上把年贡米全部卖掉,剩余的稻米必须运到中央市场(指大阪、京都、江户)出售,由此获得幕府发行的货币,并将其大部分汇往江户作为“参觐交代制”费用。可见,稻米成了市场上的一般等价物,石高制的实行促进了稻米的商品化过程,以稻米为交换物的市场的存在成为必然,全国范围内的米市场迅速形成。
    由于实行石高制,日本出现了以稻米为中心的全国流通网,稻米不仅是作为粮食,更作为重要的货币等价物发挥着商品流通介质的作用。稻米市场的形成又促进了其他物资的商品化过程,同时使得江户时代产生了大量从事与稻米贸易相关的商人,这些对于江户时代商品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石高制应看做是江户时代商品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二)兵农分离与商品经济
    兵农分离作为制度加以确立是在1591年。是年,丰臣政权颁布的《身份统制令》规定:“奉公人、侍、中间、荒子等大名的家臣和武士,若有改作町人、百姓者,各地农民若有弃田不耕或经商、或出外务工等情况,无需呈报当地官衙即可予以惩罚。”[2] 按照这一法令武士阶级不得从事工商业,农民不得放弃农田耕作,转而从事商业或家庭副业,而工商业者被明确地固定为町人身份。江户幕府建立后,为加强武士阶级的统治地位,继承了丰臣政权时的身份统制政策,实行“士、农、工、商,四民分治”的严格的等级身份制,社会各阶层的人都必须各尽其职,不能逾越身份从事与身份不符的职业。
    首先,对武士而言,他们必须离开农村,集中居住于城下町,被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依靠农民的年贡生活。而年贡的主要实物形式就是稻米,这些稻米除了用于日常食用外,剩下的必须换成货币购买其他生活用品。此外,幕府实行的“参觐交代制”也使他们对金银货币有十分强烈的要求。按照这一制度的规定,各地藩主要定期到江户参谒将军。据统计,用于“参觐交代制”的费用约占各藩财政收入的50%-80%[3](p.44)。而武士又被严厉禁止从事商业,因此,成为单纯的消费阶层,其买卖行为必须依靠町人阶层,这一庞大的消费阶层无疑为商品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
    其次,对农民阶层而言,他们被牢固地束缚于农村,全部剩余劳动都被领主榨取,虽然他们的生活主要依靠自足自给的自然经济,看似与商品流通无关,但在现实生活中也需要一定的商品经济。按照石高制的规定,即使耕作困难的地区及房屋用地也必须当做谷地换算成石高,以米交纳年贡,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民必须进行物品与稻米之间的交换。同时,那些对农民再生产不可缺少而农民又不能自给的物品,又必须用货币购买。由此可见,即使依靠自给自足经济的农民也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商品交换。
    最后,町人阶层,按照身份制规定,町人处于社会最末一层,但不事生产。“四民分治”的政策限制了日本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武士和农民不准从事商业,实际上等于给予了町人专事手工业和商业的特权,使町人得以以独立的身份迅速成长。武士和农民在实际生活中许多方面都要依赖于町人的事实,使町人的经济地位逐渐上升。居住城下町的大名和武士们为满足生活需要将大批的手工业者和商人迁居到城下町,巨大的消费市场为拥有经商特权的町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从以上分析可知,作为幕藩体制基础的石高制与兵农分离政策本身就含有大量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从而为江户时代商品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框架。在这一体制下,无论是领主,还是被统治阶级的农民都与商品交换市场建立了联系,江户时代的商品经济由此获得了飞跃性的发展,下面将分三个时期对江户时代的幕藩体制与商品经济之间的动态发展过程加以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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