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儒学史与古代史意识形态(6)
需要强调指出,重写儒学史,不是以告别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写法,进入另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写法为目的的。由于当代中国大陆新儒学的重写尝试,不是儒学史的合理重撰方式,而有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取向,因此,有必要再确证更为合宜的儒学史重写方案。这里所谓重写儒学史的合宜方案,并不是指具体涉及儒学人物、思想历史演进的操作方案,而是指重写儒学史需要确立的一些现代基本原则。假如书写者将“现代”视为是文化必须拒斥的西方专属物,那么就失去了确定重写儒学史方案的社会背景条件。假如承认这一背景条件,即承认中国不再是农业社会、小规模社会、熟人社会,因此必须应对广泛流动的大型社会之多元的挑战,那么,儒学史的书写就必须首先放弃与国家权力合谋的主观意图。这就意味着,重写儒学史应当拒斥儒家掌管国家权力的路向,保持一种开放的、致力于规范国家权力的价值立场。这对儒学的现代转型是非常重要的决断。与国家权力保持一定距离,并不等于儒家放弃了督导国家权力的责任。只是需要强调的是,在多元社会中,试图督导国家权力的思想学说,绝对不止一家一派。假如每一家、每一派都只在意争夺国家权力的独占性指导思想地位,那么,恶性的竞争就完全无法规范国家权力;而国家权力也就只是在一时一地利用某家某派的学说,作为自己颐指气使地运用粗暴权力的合法化说辞而已。这样的意识形态,便只有遮羞布的效用,绝无规范权力的能量。儒家必须对此抱有起码的警惕性。否则,儒家的现代论说就总是处在令人质疑的权力依附地位。那种重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书写意图,是必须尽力克制的书写意念。 另外,重写儒学史的竞争性局面,必须予以确定。重写儒学史,自然会浮现在其思想价值主张强力延续的角度浮现的价值绵延性写法。这是儒家学说之价值传承的书写方式所必需的,否则儒家就成为一具知识僵尸。但仅仅从知识结构与功能的角度书写儒家历史,是不是也具有其正当性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免除价值偏好的儒学史书写,对一般关心中国思想主流历史演进的人来说,自具功用。这样以儒学为关注对象的儒学史书写,也就势必是不同价值立场、知识取向与书写方式的多元竞争过程。从更为广阔的视角来看,支持不同宗教、哲学与道德完备学说的人士,都可以从自己特定的价值立场、关注焦点和理论兴趣来书写儒学史。这样的书写,可能是基于比较的需要,也可能是基于寻求楷模的理由,更可能是基于自我抬高的意欲。不管其写作的主观意图如何,都成为书写儒学史的一种自有其理的进路。其合理性程度的高低、得到承认的多寡,都只有在思想市场的竞争中呈现,而不能由国家权力裁决,更不能由小圈子判断。这是今后儒学史书写将会愈来愈凸显的基本状态。对此,基于儒家强势价值立场的儒学史书写者,需要做好心理准备。藉此,在多元的儒学史重写中,承诺儒家价值史、观念史、知识史诸写作进路的合宜性,进而确立起具有知识公度性的写作范式,才能凸显重写儒学史的现代典范。 ①前者在“经学与建国”的主题下得到充分展开。参见干春松等编《经学与建国》所收之“专题:经学与建国”诸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后者在“国学”的名义下得到扩展性表达,参见刘东等主编《审问与明辨:晚清民国的“国学”论争》(上下册)相关文章,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②郭沫若撰著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范文澜主编的《中国通史》、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是落定中国古代史意识形态的标志性著作。 ③参见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1年。该书第一章明确表述了一种古代史意识形态引导下的中国思想史观,但已经较为审慎地使用亚细亚生产方式这样的概念。 ④有论者对民国思想争论的状态进行过概观,指出,“由于思想家群体和思想流派众多,思想文化论争也因而此伏彼起,如民国初年的孔教之争,五四时期的东西文化之争,白话与文言之争,科学与玄学之争,‘工化’与‘农化’之争,问题与主义之争,新旧文学之争,无政府主义之争,社会主义之争,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国社会史论战,唯物辩证法论战,民主与独裁之争,‘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之争,‘中国本位’与‘全盘西化’之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争,以及抗战时期的‘中国化’的争论,唯心与唯物的争论,如此等等。”参见郑大华:《论民国思想史的几个特点》,载《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这些论争,非本文关注重点,因此存而不论。 ⑤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历史科学》,黎澍主编,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209页。 ⑥参见《人民日报》资料室编辑的《论述法家和儒法斗争部分文章汇编》(无具体出版时间,根据所收文章发表时间推测,大致印制于1975年)所收的文章,可以较为充分地了解这种书写模式的特点。 ⑦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编,文物出版社1979年,第19~20页。 ⑧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第21页。 ⑨参见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1卷第一章“中国古代社会和古代史想”,第3~15页。关于相关问题的具体讨论,不属于本文关注的范围,因此不详细引证。 ⑩高军:《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页。在这里,之所以没有引用后来毛泽东对中国革命性质的、更为流行的分析结论,是因为中共六大的表述,直接与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相关,它对中国古代史意识形态的塑造发挥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1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资本主义以前诸社会形态》,第21页。 (1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历史科学》,第3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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