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世界现代史第一第二时期划分的标志问题(2)
使事物发展过程显出阶段性来还同被基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特别是主要矛盾的变化有关。这些矛盾(包括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在基本矛盾的范围内进行的,被后者所规定和影响的。在整个过程没有终结之前,基本矛盾的性质和过程的本质是不会变的(只是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主要矛盾和其他矛盾是要变化的。基本矛盾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整体,它可以是一个或两个以上;主要矛盾是基本矛盾的一个组成部分或方面,或者就是基本矛盾中的一个。在世界现代史中的前述基本矛盾的范围内,被它所规定或影响的许多矛盾中,有时,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激化了,特别尖锐;而在另外的时候,这个矛盾暂时或局部地有所缓和,侵略和被侵略,法西斯同反法西斯的矛盾又尖锐了;当这个矛盾暂时得到解决后,社会主义阵营同帝国主义阵营的对立和斗争又突出来了。……由于这种种矛盾的发生、激化、缓和、解决和又发生,因而,也使世界现代史显出阶段性来。由于这些矛盾受基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所以,阶段的划分最终还是由基本矛盾激化形成的变化来决定,二者是一致的。基本矛盾激化的形式把握住了,其他许多矛盾变化的情形也弄清了,阶段的划分便有了凭据。世界现代史的分期也就有了依据和标准。 这个依据和标准概括起来说,就是:矛盾的学说是我们对世界现代史进行分期的理论依据,而根据这个理论考察基本矛盾激化形式的改变则是我们赖以分期的标准。据我们理解,在世界现代史的范围内,这种基本矛盾激化的形式,从根本上说,是以社会主义同帝国主义对立和斗争(实际上也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对立和斗争)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基本矛盾激化的形式改变了,社会主义同帝国主义对立和斗争的形式也随着发生变化。事物发展过程从一个阶段进入另一个阶段,历史发展自然显出阶段性来。 历史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整个人类历史如此,每个历史阶段也不例外。当人类步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一重要的历史阶段,即世界现代史以后,存在其中的仍然是矛盾的运动,而且正是这种矛盾运动推动历史继续不断向前发展。构成矛盾运动的矛盾包括基本矛盾和被它所规定或影响的许许多多的矛盾。这些矛盾既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当然也决定了历史的分期。迄今六十多年的世界现代史,根据基本矛盾激化形式改变和被它所规定或影响的其他许多矛盾特别是主要矛盾变化的情况,至少应当分为两个时期,这是没有问题的(或许是两个以上的时期)。问题在于这两个时期划分的标志是什么,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结束呢,还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们主张后者是因为:当基本矛盾激化的形式从社会主义苏联的诞生、存在及处于被资本主义包围的局面改变为社会主义越出一国范围而成为世界体系,出现两个阵营的对立和斗争以后,这种改变的标志只能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同时,被基本矛盾所规定或影响的其他许多矛盾、特别是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以苏联为代表的全世界反法西斯力量同德、意、日法西斯的矛盾解决以后,全世界人民同美帝国主义的矛盾便逐渐突出起来,而且,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矛盾。不错,这个矛盾的变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便开始了,但是,作为这种变化的标志(从量变到质变)的又只能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和随之开始的抗美援朝战争,犹如社会主义阵营的形成过程开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而真正标志着这个阵营正式形成的是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一样。只有在这时,历史才真正表明:主要矛盾完全发生了变化,美帝国主义是全世界人民的主要敌人。 概括起来说,基本矛盾激化形式的改变和被它所规定或影响的其他许多矛盾,特别是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分期的理论依据,我们正是根据这种理论,并以此作为标准来对世界现代史进行分期。作为这种“改变”和“变化”标志的是中国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所以,我们以此作为界标,来划分世界现代史的第一、第二时期。 二、中国革命的胜利标志着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的发展和扩大 考察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矛盾的运动,并依据矛盾运动的规律来对历史进行分期,是否意味着就不考虑其他能够赖以进行分期的依据或因素,比如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更和变化呢。不,绝对不是。整个人类历史正是依据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更来划分的,并以此把全部人类历史划分为几个大的时期(或阶段):古代和中世纪史、近代史和现代史。每一个大的时期都同一种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社会经济形态)相适应,古代史同奴隶占有制及以前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联系,中世纪史同封建制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联系,近代史则同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一致,而现代史所包括的则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列宁在《论国家》、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著作中论证和描述了五种基本类型的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或生产关系)变化和更迭的情景,以及它们同人类历史发展阶段的关系⑤。既然整个人类历史(即世界通史)是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更来进行分期的,作为世界通史一个组成部分的世界现代史内部的分期是否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和标准呢?回答完全是肯定的。 既要遵循矛盾运动的规律,又要考虑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变化,这是否矛盾?如果不矛盾而能够统一起来,又如何统一呢?其实,这两者是完全能够一致和统一起来的。当我们说历史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时候,它既是指整个人类历史的全过程,也包括这个过程中的各个组成部分(或时期)。无论是前者,或是后者,其间都存在着矛盾和矛盾的运动,正是由于矛盾的运动,才使人类从一种社会经济状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经济状态,从而推动历史向前发展。恩格斯曾经说过:“历史上依次更替的一切社会制度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一些暂时阶段”。⑥为什么彼此更替的一切社会秩序都是一些暂时的阶段呢?就因为矛盾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历史不断向前推进。当某一种社会秩序存在时,它内部的矛盾运动发展的结果,使这种社会秩序在出现之后,从发展、兴盛,直至解体,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而为另一种社会秩序所代替,接着又开始了在新的社会秩序内部的新的矛盾运动。社会秩序的更替,表明了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每一种社会秩序所以只是一个暂时的阶段,就是因为矛盾的运动不断抛弃着旧的、落后的东西,创造着新的、进步的内容。所以,矛盾运动是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变化的根源。认清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及其规律,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变化的脉络也就清晰可见,而能够把握住。这样,在弄清上述二者的关系之后,它们之间就自然地统一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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