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是普鲁士专制主义的崇拜者,他利用小资产阶级的封建保守思想,针对小资产阶级对魏玛共和国议会民主政治失望的情绪,大肆散布和鼓吹反民主的专制主义。他在臭名昭著的《我的奋斗》一书中,大肆宣扬专制主义,要求建立“国家权威”。他极力反对“民主政治”,认为多数人参加管理的议会制度是“污浊虚伪的制度”、“是集合一群卑鄙无用的人”(57)。纳粹党纲第六条规定要“反对腐败的议会制度”(58)。希特勒还公开抨击魏玛共和国的“民主政治”,并把国家的灾难都归罪于议会政府的腐败无能。他认为只有一个政党、一个领袖来领导,德国才能强盛。纳粹党公开宣称,“如果不根除现存制度,那么,我们民族就会慢慢地消灭”(59)。希特勒参与议会,为的是攫取政权,不得已而为之。他说:“我们不是一个议会的党,因为这是与我们整个思想相矛盾的。我们是被迫进行议会斗争的党。”(60)在经济上,纳粹党反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放任主义,主张国家要干预经济,“要在一切领域、一切部门树立领导的绝对权威”,“彻底战胜民主主义思想”(61)。由于小资产阶级群众失去了对魏玛共和国多政党议会制的信任,对纳粹党鼓吹的集权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颇为热衷,“渴望重新出现以旧帝国权威性制度为基础的高度一体化的专制体制”(62)。 魏玛共和国是在废除了半专制主义的君主立宪政体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由于艾伯特、谢德曼主张在继续发展现存国家机构基础上实现议会民主制,“没有勇气清除旧帝国的代表”(63),因而德国垮掉的只是封建帝国的外壳。美、英、法等国是在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后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又经历一、二百年的自由民主熏陶和改造进入帝国主义时代,而德国却是带着满身的封建烙印跨进帝国主义时代的门槛。魏玛共和国虽然挂着资产阶级民主的招牌,但民主制很不健全,“没有培养自己的民主传统”,尤其是“学校课程仍然保留着民族主义者和极端残暴的君主政体主义者的无耻谎言”(64),旧的专制主义思想继续腐蚀着人民的思想,封建势力在社会上仍有很大影响,这些都为民主制的共和国埋下了隐患。艾伯特总统死后,在各党派互相争权夺利、政治四分五裂的情况下,封建保守势力终于把兴登堡推上总统宝座。“兴登堡是一个君主政体主义者,守旧的保守分子。”(65)他忠于流亡国外的威廉皇帝,赞成恢复帝制。在他任总统期间,从1930年3月布吕宁出任总理上台执政开始,右倾保守势力掌握了德国政府大权,并且开始向专制主义方向发展。1930年9月选举,“表明德国民主制发生了危机”(66)。尽管布吕宁政府用议会制度进行伪装,依靠“紧急条例”来维持统治,用总统制内阁来代替正常的议会民主制,魏玛政府实际上走上了封建化的垄断资本的独裁专政的道路。库特·巴赫曼认为,“布吕宁虽然不是法西斯,但他是共和国的敌人,他致力于建立一个独裁统治的专制政权。”(67)在这种情况下,魏玛共和国的支持者社会民主党选票不断下降,其成员中有相当一部分脱离了社会民主党,参加了共产党,认为社会民主党没有希望了,魏玛共和国没有希望了。这也增强了德国小资产阶级反魏玛共和国的情绪,相信纳粹党的欺骗宣传,跑入纳粹党的营垒。在整个魏玛共和国时期,德国不但没有出现一个稳定的民主秩序,仅有的一点不健全的民主政治反而走向衰退。小资产阶级群众不但没有得到民主思想的改造,反而使其封建保守思想留存下来,成为纳粹党的追随者。因此,小资产阶级群众追随纳粹运动也是魏玛共和国议会民主制不健全和最后破产的结果。民主制的衰退,直接为法西斯铺平了道路。 德国还是一个民族意识特别浓厚的国家。诚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维护自己民族尊严、民族独立的民族意识。在反对外敌入侵、实现国家统一、振兴民族的时候,民族意识往往起着一定的进步作用。对民族意识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进行具体分析。俾斯麦在统一德国的时候,为了防止外来干涉,就是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但是,俾斯麦把民族主义的宣传同军国主义结合在一起,狂热地鼓吹民族沙文主义。同时,德意志又是一个在欧洲唯一没有长期遭受异国统治的民族,相反却对别国统治达数世纪之久。这样,在德国人民中形成了一种对本民族的自负和傲慢的优越感。文化思想领域也充满了极端民族主义色彩。德国学校普遍推行以沙文主义为实质的所谓“爱国主义”教育。加入德国国籍、后来参加了纳粹党的英国人豪·斯·张伯伦和戈平瑙宣扬的反犹太主义、“亚利安人种族优越论”,在德国拥有很大市场。德国小资产阶级群众在民族沙文主义和种族主义思想影响下,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比较严重。十九世纪末,德国各地以戈平瑙名字命名的种族主义团体纷纷出现,还有一批象“泛德意志联盟”这样的民族沙文主义组织。这些组织虽然受容克贵族控制,但成员不少是小资产阶级群众,如“泛德意志联盟”的20,000名成员中,30%是工商业者,40%是知识分子(68)。 希特勒充分利用德国小资产阶级群众浓厚的民族意识,在纳粹党的旗帜上涂上了一层十分浓重的“民族主义”色彩。他说他不主张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也不主张资本主义,而是“民族社会主义”。“民族社会党人,仅有一个信条,就是民族和祖国。”(69)“民族社会主义国家不知道有阶级”,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必须唤醒群众的民族观念”(70)。其实,希特勒宣扬的这种超阶级的社会主义是反动的民族主义的社会主义,其目的是要把小资产阶级狭隘的民族主义引导到民族复仇主义的道路上去,吸引在纳粹党周围。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希特勒还充分利用“凡尔赛和约”大作文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胜国迫使德国接受掠夺性的“凡尔赛和约”,巨额战争赔款全部落在中下层人民群众身上。不仅如此,德国还在国际上蒙受歧视和耻辱,民族感情受到巨大创伤。希特勒利用人民群众对战胜国的愤怒情绪,“也利用群众的高尚情感,利用他们的正义感”(71),打着反对“凡尔赛和约”的旗帜来煽动德国人民群众的民族情感。他极力宣传德国民族的灾难根源于“凡尔赛和约”,是战胜国压迫的结果。纳粹党纲第一、二条写道:“要取消凡尔赛和约”,“德意志民族要享有同其他民族的平等权利”,要“联合德意志人”建立“大德意志帝国”(72)。由于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的是魏玛共和国,为了达到推翻魏玛共和国的目的,他极力宣扬给德国人民戴上“凡尔赛和约”枷锁的是魏玛共和国政府,魏玛共和国是德意志民族耻辱的象征,要振兴民族,实现民族复仇主义,就要先推翻魏玛共和国。德国小资产阶级群众也深感“凡尔赛和约”是民族的耻辱,他们把赔款看作是“进贡”,相信“德国经济衰落”、“社会不稳定”,“是支付赔款引起的”,是魏玛共和国造成的。在希特勒的煽动下,小资产阶级群众在民族感情上产生了归附于纳粹党的思想基础。“法西斯以‘反对凡尔赛和约’的口号,赢得了小资产阶级群众的支持”(73)。斯大林在谈到希特勒上台的原因时指出:纳粹党是一个“把充满复仇主义情绪的小资产阶级群众作为自己的基础”,“是一个复仇主义色彩最浓厚的党,能把千百万怀有民族主义情绪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吸引到自己一边”(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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