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新史学”历史评论和史学批评的民族主义特色 “新史学”在历史评论和史学批评方面也有自己的建构,突出地体现在一些新标准的确立上。“评论总是在某种标准下进行的评论,史学评论标准是进行史学评论的基本原则和直接依据。”(70)对于历史评论也是同样的道理。“新史学”同传统史学相比,在评论标准上最根本的不同在于两者社会政治标准的差异,这也是能决定“新史学”本质属性的方面,所以这里主要讨论社会政治标准的确立问题,对于学术标准的表现从略。 首先考察史学批评。20世纪初年史学评论的标准是通过对旧史学的批判以及中国有无史学的讨论中建立起来的,相对于传统史学的儒家伦理评价标准,随着20世纪初年民族主义话语成为公共思想资源,建立近现代民族国家成为时代诉求,使得民族与国民的进化发展也成为史学评论的首要标准。 梁启超是揭起批判旧史学大旗的人,在他著名的“四弊”说中,其第一弊批评中国旧史“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他认为:“吾中国国家思想,至今不能兴起者,数千年之史家,岂能辞其咎耶!”因为“盖从来作史者,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其大弊在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分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71)。这里他不仅把史学提高到极重要的地位,认为史学在国家思想的打造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且明确指出史学不应为封建君主服务,史学书写的主体应由“君”而为“国民”。 其第二弊为“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也就是说,他认为传统史学只重视杰出人物的书写,而忽视杰出人物只是时代的产物,以致造成“我国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所以永不发生,而群体终不成立”。为避免这种群体意识的缺失,他认为“夫所贵乎史者,贵其能叙一群人相交涉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善其群之心,油然生焉”(72)。即历史应该书写人类社会之中不同的“民族”或“国民”群体之间相互竞争发展的进化状态,养成国民群体的爱国主义思想,促进国民全体、人类社会的进步。 讨论热烈的中国有无历史的问题,往往也是从民族主义诉求的角度进行评判。邓实就曾感慨:“异哉!中国三千年而无一精神史也。其所有则朝史耳,而非国史;君史耳,而非民史;贵族史耳,而非社会史。统而言之,则一历朝之专制政治史耳。”(73)其实,他并未否认中国有“史”,但中国有的是“朝史”、“君史”、“贵族史”,而非他所希望的新的“国史”、“民史”、“社会史”,他的有无“史”观,纯以史学是否具有反封建专制的性质为断。1902年《新民丛报》转载新加坡《天南新报》上的《私史》一文,也从同样的角度指责中国旧史“是一家之史,非全国之史也。一时之史,非万世之史也……以是为史,谓之无史可也”(74)。 黄节则认为:“吾观夫六经诸子,则吾群治之进退有可以称述者矣。不宁惟是,史迁所创,若河渠、平准与夫刺客、游侠、货殖诸篇,其于民物之盛衰,风俗道艺之升降,靡不悉书;至如范晔之传党锢,谢承之传风教,王隐之传寒俊,欧阳修之传义儿,是皆有见夫社会得失之故,言之成理,为群史独例。概以谓吾国四千年旧史皆一家一姓之谱牒,斯言也,毋亦过当与!”(75)可见,他是认为中国有史的,传统史学中不乏当下所要求的“民史”、“社会史”的内容。他“有史”论的标准也符合反封建专制的政治诉求。 由此可知,20世纪初年学人正是以新的近现代民族主义观念为首要标准去评判旧史学,传统的儒家伦理史学已经无法适应新的时代需求,他们发出了“史界革命”的急切呐喊!掀起轰轰烈烈的“新史学”思潮,必须开始新的民族国家史学的建构了! 同样,历史评论方面也面临着评价标准的根本转换。如所周知,中国传统史学重在历史叙述,史论处在并不重要的位置,但是如前文已经提到的,此时的“新史学”是非常自觉地提倡历史哲学的,把“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当做“新史学”的根本任务。不仅提高史论的地位,在史学实践中史论更是随处可见,而使用最多的则是运用新的民族主义话语进行的分析,无论是中国史,还是外国史;无论是革命史,还是立宪史;无论是历史人物的评价,还是对历史事件、历史现象的分析,都体现这一本质特征,甚至一些历史文章的标题就已经表现出其民族主义的倾向性,例如:《中国民族主义发明家黄梨洲传》、《为民族流血史可法》、《中国民族主义第一人岳飞传》等。下面分析一个具体问题,以见民族主义话语运用之一斑。 这里我们比较一下时人以明清早期关系为内容的三篇文章。有妫血胤(陈去病)在《民报》上发表了《明清最初之交涉》一文,考证满洲祖先与明朝的关系,揭露其祖先作为明之附属而谋叛逆的罪行。该文评论清朝之所以隐晦与明朝的关系,原因在于:“则自以曾受明封,一旦背恩负义,荐食上国,颜入主,中怀不无有所惭惧,惟恐人之摘发。若复述明来历,直是自供罪状矣。故宁削除而消灭之。至不惜变易其祖宗之名号,紊乱祖宗之事迹以图覆盖。”(76)所以,这篇文章动用了传统的藩属之忠的标准谴责满洲的大逆不道,还有一些传统儒家意味。 思古的《论满洲当明末时代于中国为敌国》一文,也是考证明清最初之关系,但该文并不认为清是明的藩属,而是力证清与明是为并立国,如此立论的依据是什么呢?作者分祸害到中原腹地的民族为两类:一类“异族宅华,均系归附中原之族。宅居域内,有部族而无国家,其肇基之地亦在腹土之中”;一类“肇基域外,始以国家之威力侵入中土”,为“以异族之国家,战胜汉族之国家者也”。满洲入主中原则属于后者。他认为:“夫满洲当前明时既并立为国;入关以后又不与汉族相混融。则满洲征服中国,律之往事,须与金元蒙古同例;律以近事,复与英灭印度、俄灭波兰、法灭安南者同科!”所以他得出结论说:“满洲当前明时代于中国为敌国,故仇满为汉人之天职!”(77)由此可知,作者运用新的民族国家话语重新构筑的历史记忆建立在这样的前提假设上:满汉矛盾是国与国之间的问题,清代明不是同一民族国家内不同政府的嬗递,是一国对另一国的侵略,由此为反满事业提供更大的合理性。 《中国新报》上发表的《论前明时满洲与中国之关系》一文在征引历史事实之前,作了这样的界定:“使满洲之土地在前明时未曾入中国统治权之范围内,则自最初已非中国之领土,厥后自建国而战胜中国,入为中国君主,自宜谓之亡国;使前明时而满洲之土地在中国统治权之范围内为中国之领土,则厥后虽自建国并未经其母国承认,终当等诸叛乱耳,其战胜而为之君主,不能谓之亡国,此法理上不易之论也。”(78)同样运用新的民族国家观念,通过领土主权归属理论,作者论证的却是满洲为明的罪臣,而非中国的侵略者,满代汉并不意味着中国亡国了。这是站在维护清统治立场上的言说。 由上可知,不同的史家运用同样的民族主义话语分析同一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仍然可以不同,只因政治立场不同,学人往往将学术研究纳入了表述自己民族建国的政治诉求范围之内了。不论哪方更有道理,姑且也不评论哪方更有效果,我们都能得出的结论是,此时的历史评论同史学批评一样,在观念上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融入了时代的最新理念,即运用民族国家观念分析评价历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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