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地方志编纂史上,方志曾有多种名目称号以及种类,但通常说来,所谓“方”是指地方,而“志”则是记载的意思。从文献角度来看,无论是作为地理书还是历史书,地方志中所汇集的数据与信息,其价值是不容置疑的;然而,作为文本观察对象,地方志最平常的事实背后却隐含着若干特殊的问题。例如,地方志是以地方为观察对象与书写单位的,但关于“地方”的概念与界说,很容易滑入某些预设的框架之中。因为就政治与社会层面而言,“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国家”很可能成为一组概念中的两个面相,或同时出现,或某一词出现时,另一词虽未指明,但隐现其间,挥散不去。①本文并不打算梳理这些缠夹难分的概念,也无意优先考虑某种想法来终结这些概念的差异运用。事实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地方志或方志已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其内涵似乎不言而喻,地方志的编纂者在撰写时无须对地方志所涵有的“地方”做一个特别的界定。尽管如此,以“地方”作为观察单位与书写单位的地方志,仍然需要对其所含蕴的“地方”做具体的分析尤其是作意义上的考索,以彰明地方志编纂背后的支撑。 宋代是中国地方志编纂的重要时期,地方志书大量出现,体例开始确立。围绕着方志体例在宋代的完型以及地方志编纂机构等具体问题,学者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述;同时,强调宋代地方志作为一种重要史料,重申其研究价值亦是学者关心的话题。②毫无疑问,宋代方志的价值与体例发展中的转型是需要进行详细阐述的,但宋代地方志的编纂不仅只有这些外在的、植入的意义,其编纂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文化现象。方志体例在宋代的体例完型究竟有何意义?编纂者将“地方”作为其观察视域,以都会郡县等行政单位作为其文字书写的单位。这种对“地方”与“地方书写”的偏好是否有着内在的含义?本文拟以此为发端,对宋代文人用文字的“地方书写”来书写出“地方”这一现象作思想上甚至是文化上的阐释。 一、地方书写的兴起与变化 宋代是方志编纂的重要时期。但两宋期间,究竟出现多少方志,不同学者所统计的数据多有差异。当然,数据的不一致,可能与统计者所凭借的资料有关,也可能与纳入地方志考虑范畴的原则有关,或者亦有其他未详的原因。尽管统计资料偏差不一,但是,研究者对资料中所反映出来问题的理解却是相对一致的。简而言之,关于宋代地方志书的兴起与变化至少可以从三种数据中略窥一斑。 第一种数据是有关于宋代方志的总量。根据研究,“我国郡县有志,至宋代渐趋普遍”,③有人统计,从可考的时间上看,两宋各代共编修各类地方志书492种,其中北宋138种,南宋354种;④有人则从现见存目的宋代方志来查考,认为北宋曾有志书140余种、南宋为230种。⑤这一组资料中,统计者没有统计宋之前的资料,因此,不能将宋代的方志总量与前朝进行对比。但该组资料至少说明以下两点:一是虽然传世的宋代方志数目不多,但存目存名的方志数量却是数倍于传世方志数量;二是南宋编纂的志书数量已明显超过北宋。 第二种资料是有关于方志的地理分布。由中华书局收集影印的现存于世的完整与较完整的宋代方志共29种,以长江为界,长江以北约3种,长江以南约26种。另外,张国淦《中国古方志考》称是书“为古代方志书之综合书录”,“凡属方志之书,不论存佚,概行收录”,⑥据其收录的已佚与留存的宋代方志看,全国性总志约40种,省志(含府县志)约767种(参见下表)。如果仍以长江为界,南方省份所修志书数量明显超过北方省份。换言之,宋代所编纂的方志并非是均匀分布在全国,以都会郡县为单位的方志分布流向有着明显的南北差异。这种差异究竟源自于制度、经济抑或文化因素尚有待学者分析。 第三种数据涉及了地方志书的书写模式。事实上,宋代方志一直被认为是中国方志的重要完型时期,学者普遍认为,地方志的体例演变到宋代,“已臻详备”,⑧“举凡舆图、疆域、山川、名胜、建置、职官、赋税、物产、乡里、风俗、人物、方技、金石、艺文、灾异无不汇于一编”,而此前,关于地图、山川、风土、人物、物产等门类的记载虽早已存在,但门类多单行,并各自为书。⑨对宋代方志体例的定位在方志学的脉络里有其重要的价值,但从文化史的视角,可以将南北宋方志书写模式做一个更为详细的区分以体会其中的意味。例如,据学者所统计,北宋时期以“图”、“地图”、“图经”、“图籍”、“图志”为名志书共计90种,占总志书的65%,方志⑩22种,占16%;南宋时期“图经”、“图志”共51种,占总志书的14%,方志275种,占78%。(11)另据学者对宋代方志存世书目的考查,北宋曾有图经58种,占总志书的41%,方志22种,占15%;南宋存世图经21种,占总志书的9%,方志206种,占89%。(12)这两项统计显示,从北宋到南宋,地方志的书写模式基本上完成了由图经向方志的转变。(13) 从形式上看,这一转变最简单的表现是:在整个宋代地方志书的实际书写中,地图越来越少,文字越来越多。上述资料中,图与志的比例即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即便在那些称为图经的志书中,在“经为图设”的体例中,有经无图或经存图佚的志书大量存在,例如元丰年间(1078-1085)朱长文(1041-1100)所修的《吴郡图经续记》即是如此。不少图经在重修或重刻时改称为“志”,例如上引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范成大(1126-1193)重修时,书名改为《吴郡志》。绍兴年间(1131-1161)所修《严州图经》有图九页,淳熙重刻时仍用旧名,但后淳熙刻本仅余三卷,《舆地纪胜》、《文献通考》、《直斋书录解题》记此书名为《新定志》。(14)乾道五年(1169),明州修有图经,宝庆年间(1225-1227)再修志书时,因“图少而志繁,故独揭志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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