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类学与历史学之间(2)
第三,通过对人类学的学习,吴文藻获得了一种“他者”的眼光。例如他认为“现在大学生”接受的是“促进中国欧美化和现代化”的教育,“与本国的传统精神愈离愈远”,导致“对于固有的文化,已缺乏正当认识。我们的意识中,已铸下了历史的中断”;但“生长于固有文化中的”前辈长老尚在。为此,“向此辈人采风问俗”应是一个“重大的使命”。(15)此处的“大学生”未必不包括吴文藻自己。因而涉及国学时,学者当然也应向前辈长老采风问俗才对。而胡适总是力图用外来的解释框架来理解中国固有的学问,自有其成就之处,但他并未进而反思自己的立场,做到“同情之了解”。(16)此处不妨以《中国哲学史大纲》为例。蔡元培认为研究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难处”有二:“第一是材料问题”,为此需要“做过清朝人叫做‘汉学’的一步功夫”;“第二是形式问题”,为此需要“研究过西洋哲学史”。(17)可以说,如果吴文藻选择研究中国哲学史,那么他看重的地方可能恰在于蔡元培所说的“汉学”部分,而非那些研究西洋哲学史的方法,这恐怕就是他极力强调梁启超“丰富的国学知识及治学方法”的原因所在。(18) 1929年,归国后的吴文藻任教于燕京大学。根据组织“安排”,他教三门课,其中一门就是人类学。起初,功能主义并非他的唯一选项,“此派将来的地位如何很难预料”。(19)至于最后选择功能学派,不能说没有学术上的考虑:首先,他认为功能学派是当今世界学界中“最新进”、“最有力”的一个学派。学者一旦能够“入流”,前途自然不可限量。当然你可以说这是一种比较“功利”的想法,不过这倒也符合当时学人的“求新”心态;其次,他认识到用因果关系来研究社会现象是一种“谬误”,它并不存在于任何社会现象中。而“功能”则强调社会现象的“相互依赖”关系;再者,功能主义强调解释,亦即“意义”,这一点很受吴文藻的欣赏。(20) 其实,功能主义之外,他们还有很多“额外”兴趣,如对历史、对变迁的关注。(21)费孝通就曾以地方志等历史文献来讨论亲迎婚俗:其中涉及亲迎婚俗的类型及其近代地理分布,并从历史的角度去解释不同的婚俗区域是如何形成的。为此,他探讨了移民和文化传播在其中所起的作用。(22)只不过随着对功能主义的信服,他认为“从‘社会进化’到‘社会平衡’本是社会学中目前最大而最根本的一种趋向”;(23)“今后社会史之研究,宜由有现实物可据之民族学及考古学入手,似不应再沿用旧有之考据方法,在旧书堆中讨出路”,(24)而将之扔进了“历史的垃圾箱”罢了。对于“那些在现实环境中已经不再发生功能的事实”,“我们是没有兴趣的”;换言之,他只关心“活着”的变迁,亦即近代以来中西接触的历史。因为“真正的学术”是“有用的知识”,当然这也是功能主义能够解释的“变迁”。(25) 而林耀华的转变也很有意思。他有篇文章是讨论拜祖(祭祖)习俗的,主要使用的也是文献资料。在分析了鬼神的概念、拜祖的意义及现行仪式以后,他接着讨论祭祖仪式的变迁。(26)这篇文章的问题意识很明确,那就是对过程的关注,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去解释现行仪式是如何演变来的。可在学会了功能主义的理论后,他对历史的关注被部分压抑住了。于是在阅读《义序的宗族》时,我们可以明显感觉到作者的“困境”:由于功能主义侧重“静态”,历史的因素变得不再重要,它们只能作为背景而出现在注释中;可作者似乎又不甘心,将对社会变迁的兴趣转移到对仪式过程的关注中,所以才会有对“个人生命史”的重视。(27)这种兴趣一直延伸到《金翼》的写作中去。尽管后来他将之归结为受到“均衡论”的影响。(28)但其想法的最初来源可能就在于对功能主义“静态”分析的不满上。 但吴文藻选择功能主义,主要还是考虑到:以往学派要么“缺乏实地研究的精神”,要么“没有实际应用的价值”。易言之,他只关心“现代社区研究”。这也不难理解,在现实中,他的竞争对手应该是同系的“社会调查”派。往大处说,这是一场“权力”斗争。(29) 不过,笔者依旧坚持吴文藻的批评也是成立的。后者主张“社会调查”是一种“有系统的科学方法”,方法是“用统计方法,整理搜集的材料(包括制表绘图,求得百分比,平均数等项),分析社会现象构成的要素”。(30)的确,从定量分析的角度而言,它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方法。但其弊端也是很明显的,如果“社会事实可分为三个部分--物质、行为、态度,行为、态度是统计所不能直接表达的”。(31)可以说,吴文藻的批评,完全是从反思社会科学(向自然科学看齐,强调科学、计量等)角度立论的。 二、吴文藻与瞿同祖 吴文藻对瞿同祖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其一表现在对学术品位的培养上;其二表现在对学术与政治关系的处理上。终其一生,瞿同祖保持了学者的本色,与政治保持了相当的距离。但这并不表明他只是个“纯粹”的学者,从其选题来看,“阶级”、“意识形态”、“士绅”无不是当时的“热门”政治话题。 1936年,瞿同祖从燕京大学硕士毕业,论文题目就是《中国封建社会》,193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他的定位很明确,“在开始讨论以前声明一下”,自己不甘于只做个提供资料的“历史学家”,“并不企图将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按着年代先后依次地排列着,好像历史家的叙说一样”;也不做那种“只将各种事实提出来以为各种社会现象的实证”的研究;更不做“仅着重于经济制度或政治制度一方面的讨论”;而是做有理论关怀的,有整体主义视角的,“以全部社会现象为对象”的研究。(32)不消说,此刻的他已经接触了人类学的观点,并尝试落实到自己的研究中去。 据陶希圣讲,“他(瞿同祖)常常和我来谈论到周代的社会组织”,“(他)又专心求真,不争名利,注重材料,慎于论断”。(33)其实,瞿同祖当然是有现实中“名”的考虑:他想参与到“中国社会形态的争论”中去。(34)由于“论战的中心”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时代问题”,而他坚持“制度本身如果能彻底了解,起讫于何时代的问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当出现与陶希圣的“意见虽不尽相同”的情况时,他持有的态度应是“始终持着不强我同于人”。但说到底,还是源自他学术上的底气。 当然也不能忘了吴文藻对瞿同祖在学术规划方面的帮助,比如介绍瞿同祖参与魏特夫(1896-1988)的研究计划,吴文藻对此是有一定考虑的。至少在向人类学学习这一点上,吴文藻与魏特夫是有共同语言的。尽管当时的人类学以研究“原始人”为己任,不过也出现了对“复杂的文明社会”的研究。魏特夫认为后一倾向非常值得关注,因为它为其他领域的研究(特别是中国研究)提供了很好的“概念”、“方法”等。例如,魏特夫反对“同化理论”(the absorption theory),而采用“涵化”( acculturation)概念,后者指“由个体所组成的而具有不同文化的民族间发生持续的直接接触,从而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文化形式发生变迁的现象”。(35)对此,魏特夫的理解是,“文化接触在很多情况下都会发生,其有深度及广度上的差别”;而“同化”的出现需要严格的限定条件,“只要完全的融合没有完成,文化差异就将持久存在”。(36)这分明受到美国历史学派人类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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