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王世贞就国史、野史、家史分别做了评论。他说:“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典章、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家史人腴而善溢真,其赞宗阀、表官绩,不可废也。”(27)这段话概括说明了国史、野史、家史各自的缺陷及其终于“不可废”的存在价值,全面而允当。 清人王鸣盛也认为官方文书与私人记载互有短长。他看重正史。在《十七史商榷》“后汉书年表”条中写道:“但读史宜专心正史,世之学者于正史尚未究心,辄泛涉稗官杂说,徒见其愚妄。且稗史最难看,必学精识卓,方能裁择参订,否则殽讹汨乱,虽多亦奚以为。”(28)不过,他并不轻视小说,在“欧史喜采小说薛史多本实录”条中说:“大约实录与小说,互有短长,去取之际,贵考核斟酌,不可偏执。如《欧史》温兄《全昱传》,载其饮博,取骰子击盆,呼曰:‘朱三’,尔砀山一百姓,灭唐三百年社稷,将见汝赤族云云。据[王]禹偁谓《梁史·全昱传》但言其朴野,常呼帝为三,讳博戏事。所谓“梁史”者,正指“梁太祖实录”。今薛史《全昱传》亦不载博戏诋斥之语。欧公采小说补入,最妙。然则采小说未必皆非,依《实录》未必皆是。”(29) 近人主张官书与私记并重的,有蔡元培、陈寅恪、傅斯年、顾颉刚等人。 蔡元培博通文史,对史料的运用也有精辟的见解。他说:“官府文籍和私家记载在史料的价值上各有短长,合综起来各有独到处,分开来便各不可尽信。大约官府的记载失之于讳,私人的记载失之于诬。私人记史事,由于亲身经历者固多,而最多是凭借传闻,传闻是容易失实的。人都不能无好恶,而私人立志记史事,自不免于感情的表率,故恰和官书的方向相反,而各不得其平。例如建文遗民之记逊国,明亡遗民之论虏事,其志可敬,其辞或不免过甚,这些反靠官书去给他打个折扣,然官府文籍多局于一类的事迹,不如私人记载之备各方面,且私著之没有官府的立场,是最可宝贵的,所以私著毕竟是史料的大源。官府文籍中无论直接的史料如档案,间接的史料如‘国史’、‘方略’等,都因他只说一面的话,而有些靠不住,然而许多事究竟只有他去记,而且日月不苟,文件存列,我们可借档案知道一事之最直接的记载,所以官府记载仍同样不失为史料大源。守质者懒惰着专依赖官书,好奇者涉猎着专信些私家不经之谈,都不算史学的正轨。我们相信官文和私记‘合之则两美,离之则两伤’呢!”(30) 陈寅恪说:“通论吾国史料,大抵私家纂述易流于诬妄,而官修之书,其病又在于多所讳饰,考史事之本末者,苟能于官书及私著等量齐观,详辨而慎取之,则庶几得其真相而无诬讳之失矣。”(31)陈寅恪从原则上比较两种类史料的地方不多,但他在实际的撰述中熟练地、成功地运用了两类史料,并随处提到理论的高度对之进行分析。下文将予以说明。 傅斯年说:“官家记载和私家记载的互有短长处,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大约官书的记载关于年月、官职、地理等等,有簿可查有籍可录者,每校私记为确实;而私家记载对于一件事的来源去脉,以及‘内幕’,有些能说官书所不能说,或不敢说的。但这话也不能成定例,有时官书对于年月也很会错的,私书说的‘内幕’更每每是胡说的。”“官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讳。这因为官家总是官家,官家的记载就是打官话。好比一个新闻记者,想直接向一位政府的秘书之类得到一个国家要害大事之内容,如何做得到?势必由间接的方法,然后可以风闻一二。私家的记载时而失之诬。人的性情,对于事情,越不知道越要猜,这些揣猜若为感情所驱使,便不知造出多少故事来。……大约知道一件事内容者,每每因自己处境的关系不敢说,不愿说,而不知道者偏好说,于是时时免不了胡说。”“论到官家记载之讳,则一切官修之史皆是好例,所修的本朝史尤其是好例。禅代之际,一切欺人孤儿寡妇的逆迹;剪伐之朝,一切凶残淫虐的暴举,在二十四史上那能看得出好多来呢?”“说到私家记载之诬,则一切小说稗史不厌其例。”(32) 傅斯年写过一篇文章《明成祖生母记疑》,考证明成祖的生母是碽妃,而非马后。他所用的史料既有《南京太常寺志》、《明史·黄子澄传》这样的官书,也有《明诗综》、《陶庵梦忆》、《枣林杂俎》等私人记载。文中说:“太凡官书失之讳,私记失之诬。明国史略成祖之生母,讳也。明野史谓成祖为元孽,诬也。成祖愈讳言其生母,私家愈侈言其真父。此犹官报与谣言,各有所缺。后之学者,驰骋于官私记载之中,即求断于讳诬二者之间。史料不可一概论,然而此义是一大端矣。”(33)《记疑》一文遭到朱希祖的反驳,朱氏谓成祖的生母确为高后,而非碽妃。傅斯年复撰《跋〈明成祖生母问题汇证〉并答朱希祖先生》一文,说:“朱先生深信《明史》,深信《明实录》,此自为史学家持正之立场。然私书不尽失之诬,官书不尽免于讳。果非官书不取,涑水无须采小说撰考异矣。官样文章英语中所谓Official version者,其可尽信否,试一看当代史事可矣。”(34) 傅斯年特别重视史料的扩张。他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写道:“凡一种学问能扩张他所研究的材料便进步,不能的便退步。”(35)还说:“能利用各地各时的直接材料,大如地方志书,小如私人的日记,远如石器时代的发掘,近如某个洋行的贸易册,去把史事无论巨者或细者,单者或综合者,条理出来,是科学的本事。”(36)回顾中国过去的史学,他认为,“在中国史学的盛时,材料用得还是广的,地方上求材料,刻文上抄材料,档库中出材料,传说中辨材料。”(37)他盛赞司马迁“能那样子传信存疑以别史料,能作八书,能排比列国的纪年,能有若干观念比十九世纪的大名家还近代些。”欧阳修作《集古录》,“下手研究直接材料,是近代史学的真功夫”。司马光“作《通鉴》,‘编阅旧史,旁采小说’,他和刘攽、刘恕、范祖禹诸人都能利用无限的史料,考定旧记,凡《通鉴》和所谓正史不同的地方每多是详细考定的结果”。(38)对比之下,他慨叹地说:“到了现在,不特不能去扩张材料,去学曹操设‘发冢校尉’,求出一部古史于地下遗物,就是‘自然’送给我们的出土的物事,以及敦煌石藏、内阁档案,还由他毁坏了好多,剩下的流传海外,京师图书馆所存摩尼经典等良籍,还复任其搁置,一面则谈整理国故者人多如鲫,这样焉能进步?”(39)本着尽力扩张史料的原则,傅斯年筹措资金,为历史语言研究所购买了明清内阁大库档案。这批档案虽是几百年前官府的旧文书,但尘封已久,无人过问,故有新史料的价值。 顾颉刚对史料的看法,总体上说也是官书与私记并重,但前后有所不同。1922年,他在《中学校本国史教科书编纂法的商榷》一文中说:研究历史,“总要弄清楚每一个时代的大势;对于求知各时代的‘社会心理’,应该看得比记忆各时代的‘故事’重要得多。所以我们应当看谚语比圣贤的经训要紧;看歌谣比名家的诗词要紧;看野史笔记比正史官书要紧。为什么?因为谣谚野史等出于民众,他们肯说出民众社会的实话,不比正史,官书,贤人,君子的话主于敷衍门面。”(40)这时,他认为谣谚、野史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官书、正史。到了1926年,他在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所做的《一九二六年始刊词》中,提出了“学术平等”的观念,说:“我们对于考古方面、史料方面、风俗歌谣方面,我们的眼光是一律平等的。我们决不因为古物是值钱的骨董而特别宝贵它,也决不因为史料是帝王家的遗物特别尊敬它,也决不因为风俗物品和歌谣是小玩艺儿而轻蔑它。在我们的眼光里,只见到各个的古物、史料、风俗物品和歌谣都是一件东西。这些东西都有它的来源,都有它的经历,都有它生存的寿命;这些来源、经历和生存的寿命都是我们可以着手研究的”。(41)这时他认为古物、史料、风俗歌谣的价值都是一样的。1928年,他在《妙峰山进香专号引言》中又说:“学问的材料,只要是一件事物,没有不可用的,绝对没有雅俗、贵贱、贤愚、善恶、美丑、净染等等的界限。”“在现在的时候,稍微知道一些学问的人都觉得学问上的一尊的见解应该打破”。顾颉刚等人妙峰山进香调查的宗旨是提倡民间文化的研究,所以这里所说的对各种史料一律平等看待的侧重点,实在于强调民俗调查这种“活泼泼的新生命材料”。(42) 顾颉刚虽然强调新史料的使用,但也很重视传统的“正史”二十四史。他在《二十五史补编序》中写道:“然史之可贵,匪特在其卷佚之繁重,叙述之详明,裁断之有制,又当字字有来历,其所根据之原料可得而勘证,示人以必信焉。自赵宋而下,修史时所根据者今虽不可尽见,而政府公文,地方志乘,私家著述,存留者并多,犹得藉是以审查其然否。若上溯唐、五代以前,刻版未兴,直接史料亡失垂尽,固亦有劫余之金石遗文及故书雅记在,然而其物过于零星,未足以供系统之探讨,言史事唯有据十七史为唯一之资源,所谓五千年之历史,前四千年只此而已,此无可奈何者也。”(43) 顾颉刚对史料的看法是全面而开阔的。1927年4月,他为中山大学写了一个《购求中国图书计划书》。计划要搜集的图书资料有16类:经史子集及丛刊档案、地方志、家族志、社会事件之记载、个人生活之记载、账簿、中国汉族以外各民族之文籍、基督教会出版之书籍及译本书、宗教及迷信书、民众文学书、旧艺术书、教育书、古存简籍、著述稿本、实物之图像。(44)上海图书馆馆长顾廷龙说:“我从事图书馆古籍采购事业将五十年,即循此途径为收购目标,颇得文史学者的称赞。”(45)这16类在不同程度上都可看作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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