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明治政府的合理指导 明治领导人从一开始就深切地认识到日本的落后性,他们把国家的建设方向建筑在“万邦对峙”和“富国强兵”上面,并能够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民族重任和历史使命。他们对自己的国家具有强烈的献身精神,伊藤博文所说的“吾决心以身献国,纵遭暗杀也无憾!”(38)这句话,就是最典型的体现。他们从幕府的灭亡和日本被迫开国的历史教训中得出了如下结论:日本之所以落后是由于幕府所奉行的封建统治政策及其封建生产关系造成的。所以,他们一上台就着手废除幕府时代的封建制度,使人民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建立了一个“以农辅工”和“商工立国”为特色的新型社会结构。 在工商业方面,他们“把国家职能摆在主导位置上插手民间企业”(39),通过将国营企业处理给“政商”和整理财务促使银行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熔合,以尽快地确立资本主义工商业体制。同时,还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各种“意见书”、法令等为资本主义发展提供指导。经他们制定出来的“意见书”、法令等大都能够起到长期指导的作用。1899年制定的《日本商法》,至今对日本经济仍保持着其稳定性和协调性(40)。 在外交方面,明治领导人把收回民族权力,提高民族地位放在首位。他们极为痛恨西方列强强加在日本民族身上的不平等条约。新政权一成立,他们首先宣布日本民族所承受的不平等条约为“国耻”,以激发国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顶住外国列强的压力,采取种种手段,在七十年代一举清除了列强设在日本的各个侵略据点(41)。还通过大力资助“政商”的办法,将外国资本家在日本开设的各种公司挤出去。他们更利用各列强间的矛盾及自己国势的增强,一举废除了所有不平等条约,提高了日本在国际舞台的地位。 明治年间,“文明开化”带来的欧化运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日本民族固有的传统道德基础,自由民权运动又一再兴起,使明治政府不得安宁。他们醒悟到,西方文明仅能局限在物质上,而精神上的则不可取。他们选中了当时国情和日本相近的德国为榜样,从那里取得了所谓的“国家主义”,加上儒教的伦理道德形成了日本独特的国家主义。通过战争等手段,使资本家和商人们的利益跟国家的兴亡紧紧联系在一起,使他们只能在忠君爱国中谋取个人的钱财。因此,也有人认为,“支配企业家的国家主义意识是一条日本近代高速发展的因素。”(42) 明治领导人的最大成就,恐怕就是他们所建立的以天皇制为象征的中央集权制政权了。在殖民列强狼争虎夺的十九世纪,要使日本民族站起来,那么“国家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实体”(43)。他们看中了德国的国家体制,参照本国的实情建立了天皇制的国家。《大日本帝国宪法》虽规定天皇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天皇却没有实权,他只不过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统治工具(44)。明治领导集团以天皇为精神统治象征,来行使他们的专制统治职能。从《五条誓文》到《教育敕语》等一系列公告法令,无一不是他们假借天皇的名义发布的。他们牢牢地抓住人事任免大权,使天皇仅为他们的一颗印章。明治领导集团根据日本民族心理,以“国家主义”为旗号,建立了从上到下的各种家族式的统治结构,并推行到政党和财阀内部,以期行使有效的专制统治。 注释: ①樊亢等:《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简史》第346页,人民出版社,1973年。 ②《世界经济统计简编》,第48页,三联书店,1983年。 ③笔者在研究时,曾得到日本学者信夫清三郎先生的一些指教,他认为近代高速发展有七条因素,详见:信夫清三郎《日本政治史》第四卷第3-10页,南窓社1982年。 ④吉田茂:《激荡的百年史》第23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80年。 ⑤乔恩·哈利戴:《日本资本主义政治史》第185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 ⑥日本文部省调查局编:《日本的经济发展和教育》第5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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