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并不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超越这个计划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列宁全集》第35卷534页)因此,为了适应新经济政策,必须改变全国的计划工作和管理体制,改变领导工业的形式和方法,取消简单的行政命令和全国集中统一领导全部工业的作法,把统一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有计划的利用商品货币关系。这个政策就是把货币、价格、信贷、利润等价值手段,作为计划领导和经济管理的手段,作为提高生产率的方法。同时,国家要学会经商,成为批发商,“用自由贸易击败自由贸易”(同上第32卷438页)。 在国营企业中实行商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计划原则。企业活动服从全国统一的计划。第二,适应市场需要。研究市场,占领市场。把集中的计划原则与发挥企业的主动性结合起来。列宁的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原则,除计划经济、经济核算外,还有节约制度、国家利润、个人和集体的物质利益、对劳动和消费的监督等重要原则。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国营企业不但不亏损,而且能够赢利。”(《列宁选集》第4卷583页)列宁要求把国民经济一切大部门的管理,都建立在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上,企业要实行个人负责制。根据列宁的这些原则,苏维埃国家废除了总局领导制,改组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国家计划委员会,建立和完善了托拉斯,规定了地方各级国民经济委员会的权力,协调和制订中央和地方、中央各部门之间的计划工作,逐步消除了混乱现象,使国家一步步地走上了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道路。 列宁领导苏俄在探索过渡到社会主义的经济政策、途径和方法的实践中,经历了痛苦的过程,付出了血的代价,才找到了我们今天认为是常识的一些原则、方式和方法。但是,由于后来过早的结束新经济政策,没有使这个政策的经济潜力和政治潜力充分的发挥出来,给苏联以后的经济发展和经济管理带来了消极影响。我们在研究这段历史时,应采取分析的态度,抛弃错误,吸取对我国“四化”建设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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