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并重视古代史学著述中叙述时序的主观性,是今天的中国古代史研究者接近真实的基础。对于多数断代而言,中国古代史研究是以著述为史料的。我们赖以建构叙述时序的基础,正是古代史家的叙述时序。以笔者所习宋史为例,学者倚为“主干史料”,赖以建立宋代历史时序者,多半是南宋以来的史家著述,比如研习北宋史的第一大书,即南宋李焘的编年体巨著《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省称《长编》)。相较于《资治通鉴》,《长编》的时间尺度更为细微,细节也更为丰富,然而,它的叙述时序并非完全按照客观时序推展。兹举两例加以说明。例一,《长编》卷一七一载: (皇佑三年九月)乙卯,武宁节度使、兼侍中夏竦卒,赠太师、中书令,赐谧文献。知制诰王洙当草制,封还其目日“臣下不当与僖祖同谧。”遂改日文正。同知礼院司马光言“谧之美者极于文正,竦何人,乃得此谧?!”判考功刘敞言:“谧者,有司之事也。竦奸邪,而陛下谧之以正,不应法,且侵臣官。”光疏再上,敞疏三上,诏为更谧日文庄。⑦ 九月乙卯,是夏竦去世的时间。有关夏竦谧号的争论,从“文献”到“文正”又到“文庄”,王洙封还词目,仁宗赐谧“文正”,司马光两次上疏,刘敞三次上疏,显然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夏竦谧议启动和结论的具体时间,李焘并未涉及。今考司马光有《论夏令公谧状》二,第一状系于皇佑四年七月十三日,第二状系于十日之后,注云“奉圣旨改谧文庄”。⑧按《宋史·礼志》“定谧”之制:“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薨,本家录行状上尚书省,考功移太常礼院议定……敕付所司即考功录牒,以未葬前赐其家。”⑨有关夏竦谧号的讨论必须在竦“未葬以前”完成。那么,夏竦何时下葬呢?按王珪所撰《夏竦神道碑》:“五年七月辛酉,葬公于许州阳翟县三封乡洪长之原。”⑩ 综上所述,《长编》皇佑三年九月乙卯条的叙事,实际上可能跨越了皇佑四年、五年两个年头。(11)有关夏竦谧号争论的客观时序则应当是:皇佑三年九月,夏竦去世;之后,夏家上行状请谧,初谧文献,不当,仁宗越过“有司”亲改“文正”,皇佑四年七月,司马光、刘敞进行了激烈的抗争,最终,仁宗屈服,改夏竦谧为“文庄”;五年七月,夏竦下葬,埋铭使用“文庄”谧号。嗣后,王珪奉诏为作《神道碑》。 例二,《长编》卷一八七,交址贡异兽事: (嘉佑三年六月)丁卯,交址贡异兽二。初,本国称贡麟。……既至,而枢密使田况言:“……今交址所献……必知非麟,但不能识其名……朝廷本以远夷利朝贡以示绥来,非以获麟为瑞也。请宣谕交址进奉人,及回降诏书,但云得所进异兽,不言麒麟,足使殊俗不能我欺,又不失朝廷怀远之意。”乃韶止称异兽云。(12) 李焘的记载,自“初”以下,重在讨论“异兽”的定名过程,展示宋朝君臣崇高的儒学修养和持礼守正的精神。交址贡“异兽”,自入境至抵京,交址以“麒麟”贡,宋朝以“异兽”答,这中间必定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六月丁卯究竟处于哪个时间点?是“麒麟”入境、抵京,还是“异兽”还南?《长编》阙略不言。 六月丁卯条的记事,径言“交址贡异兽”,似乎“异兽”之名在当时就已经确定。今考司马光有《交址献奇兽赋》,作于嘉佑三年八月二十七日,又有《进交址献奇兽赋表》,九月初三上。(13)《表》云“今月二十五,有诏诣崇政殿观交州所献异兽曰‘麒麟’者。臣愚不学,不足以识异物。……臣不胜愤悱,谨述《交址献奇兽赋》一篇,奉表投状以进。”据此,八月二十五日,仁宗在崇政殿召集群臣观赏交址所贡,当时仍称“麒麟”,未正“异兽”之名。六月丁卯条称“交址贡异兽”则是李焘在事件意义确定之后的追记,“异兽”一词的使用已经蕴含着史家态度。 由此,我们可以将交址“麒麟”事件的时序复原为:六月丁卯,交址麒麟入境;大约同时,宋朝方面掀起有关“麒麟”名义的热议;八月二十五日,仁宗在崇政殿举行“麒麟会”,反对以交址贡兽为“麒麟”的理性声音达于顶点,其中,司马光于二十七日作《交址献奇兽赋》,九月三日上之,而影响最大的是枢密使田况的意见;之后,仁宗接受建议,宣布交址所贡止称“异兽”,不用“麒麟”之名。 上述两个例子,夏竦谧议、交址异兽的名义讨论都是有过程的事件,而《长编》皆系于一点。对于李焘来说,这种叙述时序符合编年体的写作传统,毫无问题;而后来的研究者却很可能因此误入歧途,对时序做出错误的判断。类此之事,不一而足,对叙述时序的辨析,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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